韦州教案事略
◎法玉琨
1939年蒋介石来到宁夏,同省政府主席马鸿逵面商包括防共、反共在内的所谓“国家大计”。同时,蒋介石当面亲笔题赠马鸿逵一部《左文襄公全集》。
从此,马鸿逵对部下讲话时,多次鼓吹“左文襄公左宗棠”如何“聪明”,如何“了不起”,并作为效法榜样。
为时不久,马鸿逵将本属同心县境内的韦州镇划归盐池县管辖(原盐池县政府所在地花马池,于1936年6月19日解放,马鸿逵又在惠安堡另设盐池县政府),特派其部属刘兆汗任县长。刘兆汗,甘肃人,其祖先同马鸿逵祖上一起参加过镇压西北反清回民起义。
1941年7月15日,刘兆汗以盐池县县长身份到韦州视察,发现清真寺内设有阿文小学,学生200多名,触犯了他的“忌讳”,下令即时停办。
当地回民以阿文小学为伊斯兰教培养宗教人才之地,全国各地清真寺普遍存在,并不违犯国家法令,要求他收回成命,遭到严词拒绝。甚至在当天晚上,刘兆汗烟迷酒醉之后,召集清真寺董事会全体董事和阿文小学教职员50多人训话,破口大骂:“阿文小学培养的阿訇,都是回匪作乱的罪魁祸首,左宫保(左宗棠)在他《左文襄公全集》上说得很清楚。近日,南山的回匪作乱(指西、海、固三县回民反对国民党暴政),即是铁证。”
接着,他又威胁说:“本县长奉主席(马鸿逵)面谕:盐池地处国共双方争夺焦点,韦州又是回民聚居地,为共产党活动目标,我取消你们阿文小学,是防止回匪作乱。你们如听信共产党煽动闹事,我即遵照左宫保‘平回’办法,先斩后奏。”
面对刘兆汗的疯狂挑衅,当地回民经过密商决定:发表反刘护教宣言。揭露刘兆汗取消韦州阿文小学,辱骂回民,制造民族事端的罪恶事实,分别寄呈中国回教救国协会总会和各省、市、县分会以及西北地区各大清真寺。
宣言中强调:“民国肇建,号称五族共和。民族平等载在约法,信教自由著于党纲。刘兆汗身为政府官吏,又是国民党员,其所作所为实为党纪国法所不容。况现值倭寇肆虐,国难方殷,全民团结对敌之不遑。刘兆汗稍具人心,何能出此?”义正词严,理直气壮。
此案受到全国各地特别是西北各阶层回族人士的严重关切,纷纷致电宁夏省政府主席马鸿逵,要求依法惩处刘兆汗。为此,马鸿逵恼羞成怒,以通共名,下令侦捕反刘护教韦州回民。
值此关键时刻,90高龄的韦州清真寺掌教马步云以及阿訇白永馨、清真寺董事苏兆瑞、阿文小学教员王守中、马俊林(中阿研究所主任)、法玉琨等6人挺身而出,奔赴吴忠会见全国著名伊斯兰教学者王静斋、西北著名阿訇王子忠、宁夏回族士绅李凤藻、苏盛华等一起面见马鸿逵,陈述刘兆汗取消韦州阿文小学,辱骂回民,制造民族事端等事实真相。马鸿逵理屈词穷,又慑于全国回民公众舆论压力,被迫恢复了韦州阿文小学。
但是,马鸿逵对刘兆汗辱骂回民,制造民族事端所犯罪行进行袒护,不予追究,从而导致轰动一时的“韦州教案”不了了之。对此,当时西北地区回民流传“左屠夫的阴魂在宁夏复活了”。
摘自《宁夏文史》第11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