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4 从言语行为角度划分句类的必要性
前面第二章我们对汉语的句类研究作了一个大致的回顾,从中不难看出有关汉语句类研究(特别是祈使句)的发展趋势:在学科领域上,从结构语言学开始走向语用学,从语言学、哲学开始走向认知心理学;在研究方法上,从静态解释开始走向动态解释,从外部的解释开始走向主体内在心理过程的揭示。
人们从一开始便注意到句类不同于句型,后者是从句子的结构出发分出的句子类型,是纯粹语言内部的事,不涉及语言的使用者。而句类则是和语言的使用者即人密切相关的,早期的语法研究者认为句类就是句子的语气分类,因为语气涉及到语言的使用者。20世纪80年代,句类“功能说”开始和“语气说”分庭抗礼,人们开始认识到句类是句子的功能分类,和句子的用途有关。有意思的是,尽管各家分类的依据和标准不同,但所分出来的结果却基本一样,均把句子主要分为陈述句、疑问句、祈使句和感叹句四类。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其实很简单,就是在划分句类时无论如何标榜,都无法回避句子的用途,即句子的功能。问题是,句子的功能分不同的方面和层面,句子具有不同层面不同种类的功能。比如,系统功能语法理论就认为,语言(小句)具有三大元功能:概念功能、人际功能和篇章功能,语言的这三大功能分别说明了语言使用者作为现实世界的“观察者”与“闯入者”的功能以及语言自身“相关”的功能:概念功能针对客观现实世界、人际功能针对人(话语使用者)、篇章功能针对语言自身。句类到底和句子的什么方面的功能有关呢?持句类“功能说”的学者要么不做说明;要么语焉不详,使用“表达功能”、“用途”等比较空泛的概念。其实,人们所说的句子的功能,在这里就是语言的交际功能,或者说人际功能,因为它针对的是语言使用者运用句子想达到什么样的目的,即如何使用语言去做事。“陈述、疑问、祈使、感叹”这些术语本身就是言语行为的概念,就代表了一种言语行为。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我们说句类的本质是言语行为的类。从语气说到功能说再到言语行为说,人们对句类的性质的认识进一步深化,也进一步接近问题的实质。既然句类是句子的交际功能的类别,句类本质上就是句子所代表的言语行为的类型,那么,只有走出传统句类划分的误区,从言语行为的角度来思考句类划分问题,才能抓住问题的实质、反映句类的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