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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厦门城市治理:理念变革与治理体系
“治理”并非一个新概念,而是一个相对成熟的概念。随着我国政治、社会、经济、文化等方面的持续发展,国家层面已经高度重视对城市治理的理解和认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目标。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现实要求。
城市治理,是治理理念在某一具体城市区域的浓缩反映,是国家治理体系建设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个客观载体。为贯彻国家治理的理念,厦门紧密结合国家政策,吸收先进治理经验,立足“美丽厦门共同缔造”行动纲领,率先迈出了城市治理体系构建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步伐。厦门城市治理的根本出发点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群众路线,以群众利益为根本来确定城市发展目标,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来完成城市发展任务,以群众满意为标准来衡量城市发展绩效。在城市治理实践中,厦门基于“完善机制设计,实现分工协调,强化制度保障”的思考,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打造IT治理平台,着力构建了以政府治理、市场治理和社会治理为内核的城市治理体系,形成了具有厦门特色的“条块结合,多元参与,协商共治,利益共享”的治理格局,不断提高综合治理能力,取得了良好的城市治理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