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违纪学生要关爱,歧视开除是违法
放学了,熊大雄刚走出校门,手机就响了起来。他打开手机一看,是黄松。熊大雄眉头一皱,心想:“这个家伙给我打电话干吗?”
黄松是“哈摩雷林”的人,跟熊大雄同岁。在熊大雄没有退出“哈摩雷林”之前,两个人都是“哈摩雷林”的小弟。
“是阿松啊,好久不见,你那招‘青松迎客’练得怎么样了啊!”熊大雄问。所谓“青松迎客”是“武当派”双人骑摩托车的绝招——一个人扶着车把,另一个人像青松一样站在后面的车座上,双手平举。黄松在一次在练习这个绝招的时候从车上摔了下来,摔伤了胳膊,整天用绷带把胳膊吊在脖子上。
“你这个家伙,这么长时间不见面,一上来就损我!”黄松说:“今晚我没事儿,你陪我喝酒吧!”
“早戒了!你找别人吧!”熊大雄说。
“那就陪我吃饭,我自己喝!”黄松说。
熊大雄觉得黄松说话的语气有异,就问:“你有什么事儿?”
“有事儿!”黄松说,“你过来,我边吃边跟你说。”
熊大雄警觉起来:“我今天有很多作业,急着回家呢。有什么事情,你现在就说吧!不过有一点,你要肚子疼我可以送你去医院,你要找人打架斗殴,那我可不掺和。”
黄松苦笑道:“早听说你改邪归正了,没想到改得这么彻底!”
“整天疯来疯去的也没意思,老爸老妈脸上也没光彩。”熊大雄说,“你什么时候也换个活法试试吧。”
黄松叹了一口气,说:“老子这辈子恐怕是没机会啦,注定了混社会的命!”
“什么意思?”熊大雄不解地问。
“我已经被我们学校开了。”黄松说:“从明天开始,我就是自由人啦!所以找你一块喝杯酒,庆祝庆祝!”
“开了?”熊大雄吃了一惊,“什么意思?”
“哎呀!就是开除的意思嘛!”黄松满不在乎地说。
“你又干什么坏事儿了吧!”熊大雄一下子明白了。
“也没啥,不过是把邻班的一个小子推了一下而已,那家伙个头不小,谁知长了一个兔子胆儿,一倒地就哭。其实,学校早瞧着我不顺眼了,借着这个茬儿整我。不过没关系,反正只剩一年就毕业了,早走早解脱!”黄松说。
“你还是把话说清楚。”熊大雄说,“你到底把人家怎么着了,打伤了,还是打残了?”
“真没有!”黄松说,“你看我这小身板儿,不像你似的五大三粗,能把人打伤、打残吗?”
“总之是又打人了。”熊大雄说。
“哎呀,跟你都说了吧。”黄松说,“我大前天穿了一个红色的夹克,课间操的时候,其他班的一个小子冲着我不停地笑,引得其他人也对我指指点点,好像动物园里看猴子似的。我当时就火了,冲过去轻轻推了他一下,然后他就倒地上了。”
“轻轻一推,人家就倒地上了?”熊大雄不屑一顾。
“反正没怎么使劲儿。”黄松说。
“你这是第几次了?”熊大雄问。
“不记得第几次了。”黄松说,“不过,从来没把人打伤、打残过。最多打破鼻子,血流满面。”
“那还不叫打伤?”熊大雄睁大了眼睛说。
“哎!”黄松叫了起来,“这可是你说的,在脑袋上打出几厘米的伤口,那才算打伤啊!凡被我打过的人,没有一个人脸上有伤口的,这我可敢保证!”
“唉!”熊大雄叹了一口气,想起黄松说过他爸爸对他很严厉,经常用皮带打他,就问:“你爸知道吗?”
“不告诉他呗!”黄松说,“改天我从卖假证的人那里弄个初中毕业证,这事儿就齐活了!”
熊大雄想了想,说:“这样吧,吃饭的事情先延一延,我们后天见面。另外,你被勒令退学的事情,也先别跟别人说。”
“怎么了?”黄松问。
“我也说不好。只是觉得这个事情应该有办法解决。”熊大雄说:“我找人问问,再跟你联系。”
第二天课间的时候,熊大雄把于老师拉到一边。
“什么事情这么神秘?”于老师问,“你又犯错了?”
熊大雄摇摇头说:“是我一个朋友的事情。”说完,熊大雄把黄松的事情跟于老师说了一遍,最后说:“我记得您好像说过,任何人都有受教育权利。像黄松这种情况,被开除没书念,是不是应该给他再安排一个学校?”
“你的意思呢?”于老师看出熊大雄的话里有话。
“我的意思是,您能不能跟学校说说,把他安排到我们学校?虽然离他家要远一点,但总归比没学上好。”熊大熊说。
“行啊,挺义气啊!”于老师说。
“依法治学人人有责嘛!”熊大雄笑着说。
“嗯,”于老师沉思了一下,“你的初衷是好的,也是对的,但是解决问题的办法不太对。”
“您的意思呢?”熊大雄说。
“让黄松回原来的学校上学。”于老师眼神坚定地说。
“老师,黄松虽然有点儿野,但很听我劝。如果他不老实,我负责教训他,保证他在学校里老老实实。”熊大雄以为于老师嫌弃黄松。
于老师听明白了熊大雄的意思,说:“你误会了,我没有嫌弃黄松的意思。”
“学校领导会不同意?您好好说说不行吗?”熊大雄问。
“与学校领导没关系。”于老师说,“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黄松应该回到原来的学校就读。”
“法律规定?”熊大雄没听明白,“法律规定必须就近上学?他原来的学校是离家很近,可是人家不要他了呀!”
“不是这个意思。”于老师说,“我的意思是,黄松原来的学校不应该开除他。”
熊大雄苦笑:“应该不应该也不是我们说了算的事情啊!”
于老师正色地说:“法律说了算。《未成年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
熊大雄皱皱眉:“法律说的是‘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像黄松这样吊儿郎当经常惹事的学生,应该不违反这条规定吧!”
于老师摇了摇头:“所谓‘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的意思,是指在未成年因犯罪受到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逮捕、刑事拘留、监视居住、拘传、取保候审等强制措施的情况下,学校可以开除未成年人。除此之外,未成年人再调皮捣蛋学校也不能开除。”
“是吗?”熊大熊有点儿怀疑,“我经常听人说谁家的坏孩子被学校开除了,这么说学校的做法都是错误的?”
“是的。”于老师说,“《义务教育法》也规定,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此外,《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四条也明文规定:对于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未成年学生,在人民法院的判决生效前,不得取消其学籍。第四十八条也规定:依法免予刑事处罚,判处非监禁刑罚、判处刑罚予以缓刑、假释或者刑法执行完毕的未成年人,在复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与其他未成年人享有同等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
“听着有点儿乱……”熊大雄说,“不过,有一点我听明白了,学校不能随便开除学生。”
于老师点点头,说:“这几个法条的意思综合起来看,用通俗的话说,就是除非未成年人被司法机构剥夺了人身自由,否则学校就不能开除学生的学籍,即便有罪也不行。”
“就算犯罪也不能开除?”熊大雄对这个结论感到有点儿吃惊。
“前提是未成年人有人身自由。”于老师说,“比如,一个未成年人犯罪被判6个月有期徒刑缓期一年执行,这种情况下学校就不能开除学生。即便被判实刑,刑满释放以后,学校也应该为其办理复学手续。因为初中生都是未成年人,基本在十四岁以下,不可能受到刑事处罚,所以可以这么说——任何学校都不能以任何理由开除一名初中生。”
熊大雄倒吸了一口冷气:“法律的这个规定可真是……”
“怎么了?”熊大雄的这个表情让于老师很意外,“你不是想帮黄松回学校吗?”
“是啊!”熊大雄说,“黄松这个人我接触得比较多,他个性比较强,老怕别人瞧不起自己,人家多看他一眼都会很敏感,神经一敏感就想打架。实际上他人不坏。但是如果一个犯罪分子坐在我旁边,跟我们一起上课,我心里还是觉得有点儿发毛”。
“你呀,这就是歧视!”于老师摇摇头,“你跟黄松接触得多,知道他身上有优点。其他犯过错误,甚至犯过罪的人,又何尝不是?每个人都跟黄松一样,有优点,也有缺点。未成年人的可塑性很强,如果社会和学校善待他们,他们的优点就会加强,成年后就会有益于社会。反之,大家冷落他、歧视他,他们的缺点就会加强,成年后就可能危害社会。”
“大道理我懂啊!”熊大雄说,“把犯过罪的人安插到学校,家长恐怕也有意见啊!”
“你考虑过失足未成年人家长的想法吗?”于老师反问大雄,“另外,事情要往长远看。如果我们现在不善待犯过错误的未成年人,很多年以后,我们的社会会更加不安定。从法律的角度说,每一个未成年人都有受教育权,而学生身份权是受教育权的基础。”
“学生身份权?”熊大雄觉得这个词儿听着很新鲜。
“对。”于老师说,“所谓学生身份权,就是学籍权。这是未成年人的一项非常重要的权利。”
“哦!”熊大雄点点头,“那现在怎么办?让黄松自己去找学校?”
于老师摇摇头:“从法律的角度,黄松有这个权利。但是,从现实的角度,这恐怕不利于问题的解决。还是让我来想想办法吧,要么我去一趟,要么我找做律师的朋友去一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