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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劳动争议处理概述
2008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2008年5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掀开了劳资博弈的新篇,中国劳动争议数量大增,并呈现以下特点:1.员工主动维权的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大幅上升。两法本身的制度设计得到极其广泛的宣传,劳动者维权意识增强,导致维权案件数量大幅增长。2.劳动争议中员工维权诉求以利益型诉求为主。工资、加班工资、经济补偿金、工伤保险等利益型争议占劳动争议总数的70%以上,劳动者把关注焦点集中在与个人利益密切相关的经济利益上,成为当前及今后劳动者维权的新特点。3.争议结果,员工维权成功的概率较高。企业用工的不规范及用工观念尚未调整到位,使用人单位败诉率、员工维权成功率居高不下成为不争的事实。4.劳动争议中,员工维权形式及维权诉求内容日趋多样化和复杂化。一方面,员工通过劳动监察部门、工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法院,甚至信访途径进行自身维权。另一方面,维权诉求内容法律关系相互交叉,法律与政策相互交叉,使员工维权日趋多样化和复杂化。
鉴于此,如何避免和减少可能败诉的劳动争议,是当前用人单位必须面对需要解决的课题,掌握妥善处理劳动争议有关的实务技能是公司管理者、HR和内部法务人员工作的必需课程,对劳动者而言,掌握劳动争议处理的有关知识,亦是帮助自己维权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