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ECFA签署后两岸经济合作模式的调整与创新
一 ECFA的签署及取得的初步成效分析
(一)ECFA的签署在台湾地区取得的成效
1.推动台湾经济发展,增加就业
2008年全球经济危机是以美国的次贷危机为导火线,逐步延伸到世界各地的。因此,与美国经济交往密切的台湾地区也就难以避免,成为经济危机祸及的重灾区。相比较而言,大陆具有较大的经济独立性,迅速的政策调整使得经济危机对大陆的危害降到最小,并且很快走出经济危机的阴霾,并展现出巨大的活力和市场潜力。对于台湾而言,祖国大陆市场变得更具有吸引力。2010年6月,ECFA的签订改变了过去台湾对大陆单向投资为主的传统模式,是两岸经济合作深入发展的重要标志。ECFA以两岸商品、服务为主要依托,通过关税政策和投资政策的调整,使得两岸经济进一步整合。这不仅为近几年台湾萎靡不振的经济注入新的动力,促进了台湾经济的发展,而且可以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保证台湾地区稳定。如大陆对台将逐步实施500多项产品零关税并开放数十项服务市场,这将有效增加台湾产品对大陆的出口以及台商对大陆的投资,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拉动岛内的投资与需求,促进相关产业及总体经济的发展,带动就业。据台湾远景基金会公布的ECFA对未来台湾经济影响的研究报告预测,由于ECFA的签订,台湾经济有望增加1.8个百分点,台湾就业人口可望增加25.7万至26.3万人。据岛内有关机构测算,台湾从ECFA获得的整体经济效益包括GDP增长1.65% ~1.72%。毫无疑问,对于当前持续低迷甚至负增长的台湾经济而言,ECFA就是一剂高效的“强心针”。
2.改善台湾的产业结构,提高产业竞争力
大陆和台湾在经济发展上均属于出口导向型,美国、日本为其共同的出口市场。在金融危机背景下,贸易保护主义抬头明显,特别是为了促进就业,西方国家大量回笼资金,这对于出口拉动型的两岸经济产生了巨大的冲击,以往“台湾接单→日本进口→大陆生产→欧美销售”的贸易分工模式已经难以继续下去,两岸必须寻找新的经济发展出路。在“十二五”规划中,大陆提出将经济发展由出口拉动为主的局面转变成为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的经济增长新局面。伴随ECFA“早期收获计划”(Early Harvest Program)的实施,台湾塑胶、化工、机械、纺织、煤制品及钢铁等产业可以立即受惠,有助于台商抢占祖国大陆内需市场,提高台湾商品在祖国大陆市场的占有率。2009年6月,台湾方面宣布开放陆资入台。开放有利于大陆的产品和资本进入台湾市场,一方面将会淘汰一些缺乏竞争力的传统产业,另一方面将加强对有潜力产业的经济扶植,非常有利于台湾经济结构的转型。特别是进行战略新兴产业的合作,提出产业合作不仅仅是“量”的提高,更要追求“质”的飞跃。台湾借此机会提出六大关键性的新兴产业,包括绿色能源、精致农业、生物科技、医疗照护、文化创意等,这不仅在较大程度上调整了台湾传统的产业结构,而且也迎合了大陆“十二五”规划提出的产业政策,与大陆的产业形成较大的互补性,最终形成优质的产业核心竞争力,实现了两岸产业的完美合作。
3.推动台湾融入东亚经济圈,使台湾免于边缘化
由于种种原因,台湾与大陆在经贸关系上一直停滞不前;随着东亚区域经济整合的逐渐形成,台湾经济被边缘化的情形越来越严峻。自2010年以来,东盟与大陆绝大部分产品互免关税,而台湾仍保持5% ~15%的关税。相比东盟而言,台湾产品在大陆市场失去了其价格竞争优势。随着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相对较高的关税率给台湾部分产业(例如纺织、石化、机械、汽车零配件)带来巨大的冲击。显然,两岸签署ECFA,无异于为台湾提供了一张加入东亚经济圈的“入场券”,提高了台湾产品在大陆市场的竞争力,有利于抢占大陆市场。未来,在WTO框架和ECFA的前提下,台湾地区更有望与美国、日本、欧洲等主要经济体协商签署自由贸易协定,进一步扩展其全球经贸空间,极大降低了台湾被边缘化的可能性。
4.改善台湾的贸易环境,将台湾打造成为亚洲经贸集散地
虽然大陆与台湾近年来关系有所好转,但两岸经贸关系仍存在诸多限制。东盟的逐步形成更对台湾经贸发展带来巨大的压力,使得台湾资源、区位受到较大的限制。据有关信息显示,在亚太地区136个主要国际机场的客运量中,台湾桃园和高雄机场都出现较大的退步,并呈现被孤立的局面。ECFA的签订对台湾而言,不仅实现了两岸经贸关系的正常化,而且为台湾融入东亚经济圈提供了一个机遇,有利于台湾提升自己在国际经济环境中的地位。台湾也必能凭借人力资源、市场环境和地理优势,吸引世界知名企业进入台湾,特别是随着中国大陆成为全球制造和最大消费市场,台湾这一战略地位优势更加明显,为台湾在世界经济格局中的定位找到新的突破口。ECFA的签订使台湾成为连接大陆和世界经济的纽带,各国企业将以台湾地区为跳板进军中国大陆市场,台湾地区也最终发展成为亚洲经贸的集散地。
5.加强了两岸的交流,增进了政治互信
一直以来,随着台湾政权的更迭,大陆与台湾的关系极其不稳定,任何涉及经济上的合作总是被打上政治印记,两岸缺少严格意义上的交流,更谈不上合作。ECFA的签订是两岸关系的一大跨越,通过大陆企业的在台经营,直接促进两岸人民的经济、文化交往,两岸合作空间进一步扩大,两岸的互利双赢得以真正实现。ECFA以“一个中国”原则为内在要求。两岸经济合作机制的运行与发展不是宣示立场的政治戏码,而是务实解决两岸经济合作中的问题,切实为两岸同胞谋福利,彰显中国人解决自己问题的民族理性和政治智慧,两岸经济交流的深化将进一步推动政治上的互信。
(二)ECFA的签署在大陆地区取得的成效
1.两岸经贸合作进一步加强
ECFA签订以后,两岸之间的贸易障碍进一步消除,两岸经贸合作进一步加强,这对于改善两岸贸易条件,增加大陆经济收益将起到正面的推动作用。首先是制造业方面。从台湾方面承诺的减税货物项目来看,从2011年初开始,部分大陆制造业,包括42项石化产品、69项机械产品、22项纺织产品、17项运输工具以及117项其他制造业产品将获得入台的关税减免优惠,这有助于提高大陆上述产品的市场价格竞争力,增加产品的出口,创造更多的外汇收入。其次是服务业方面。从服务业承诺清单看,大陆将有9个服务类产业进入台湾市场,如研发服务业、银行业、电影业等,这些行业的开放将增加大陆第三产业的创收。
2.有利于大陆吸引更多的投资,增加就业岗位
改革开放以来,祖国大陆虽然在吸引和利用外资方面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是国内投资和有效需求的不足仍是制约经济发展的一大障碍。在ECFA签订以后,大陆能够吸引更多的台资促进经济发展。从目前台商投资的趋势来看,服务业投资已位居榜首。因此,台资的注入不仅有利于大陆社会主义建设和经济的发展,而且能够为大陆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提高大陆就业率。此外,台资使得大陆员工能够与世界先进的经营理念和管理方式接轨,有利于整体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素质,提高劳动生产效率。
3.有利于促进大陆产业的转型升级
按照资源禀赋理论来看,大陆有些传统产业竞争力优于台湾地区,特别是在劳动密集型产业,如电子电器产品、食品和成衣等。但是随着大陆劳动力成本的上升,这种比较优势在国际上正在逐步减弱。因此,台资企业不仅给大陆带来了先进的机器设备,也带来了很多无形的先进技术知识和管理方法,将大大推动大陆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除此之外,台湾在服务和研发产业也一直领先于大陆。因此,ECFA 的签订有助于推动大陆资源的有效整合,并进一步开拓内部市场,促进大陆新兴产业和服务业的发展,这将进一步促进大陆产业结构的调整。
4.进一步强化大陆在东亚的地位
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东亚地区的贸易格局逐步改变,中国在东亚的中心地位也在进一步凸显。中国对外贸易的成功不仅展现了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成绩,也弥补了其他东亚国家在世界贸易中的不足。此外,内地与香港、澳门早期已签订了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并且取得了理想的成果。在ECFA签订后,台湾将会享受到和香港、澳门一样的待遇,有利于促进两岸、澳门、香港的贸易发展和经济增长,推动中国成为东亚地区的经贸大国和强国。
二 ECFA签署后两岸经济合作模式创新的机遇与动力分析
(一)大陆“十二五”规划带来新的合作机遇
从目前的经济形势来看,两岸经济合作模式创新的最大契机就是“十二五”规划带来的发展机遇和广阔的市场空间。按照“十二五”规划的要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两岸经济合作最重要的工作目标,其中重中之重就是积极推动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整个经济转变过程包括消费市场的拓展、服务业和战略新兴产业的发展、收入分配制度的调整以及区域的均衡发展等,最终达到“包容性增长”和“民富”的目的。这种转型方式对于两岸经济合作模式提出了新的要求,给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此外,随着大陆新型城镇化、工业化、国际化的一步步推进,大陆市场展现出来的蓬勃生机将为台湾创造更多的商机,这会进一步推进两岸合作模式的不断契合和发展。
(二)两岸合作模式创新的深层心理推动力
两岸共享的文化传统和价值观念是两岸合作模式创新的深层心理推动力。任何发展模式都是人们通过不断的探索和努力形成的,是人们文化传统和价值观念在经济发展上的反映和折射。但是由于人们的知识、文化和价值随着社会的进步在不断修正和发展,经济合作模式也不是静态的、一成不变的,而是动态的、不断向前推进的学习和认知过程。知识构成促成了人们对现实情况的认知,并通过行为传达出事物之间的因果关系、方式手段和行为结果等相关信息;价值观念形成人们在行动中的利益取向、利益选择、平衡利益的方式和相应的手段,并进一步决定模式的形成和改变。人们对两岸经济合作这一领域的认识以及所展现出来的主观价值取向,既是人们对两岸历史、文化知识不断充实的反映,也是对两岸经济合作所展现出来的利益和价值的一种衡量。因而,ECFA下两岸经济合作模式能否取得实质性进展,能否进一步创新,文化传统和价值观念一直起着决定性的推动作用。
(三)外需与内需“双轮驱动”将成为两岸经济合作模式创新的主要动力
ECFA的提出有其现实背景,随着金融危机的蔓延,两岸经济都受到一定的影响。大陆需要转变经济发展模式,通过协调出口、投资、消费三者之间的比例来缓解单纯依靠出口带来的影响。台湾长期实行出口导向型经济,更需要开拓新的市场,而大陆广阔的市场是其最佳选择。两岸合作是内外需求推动下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而EFCA下两岸合作要充分考虑现实的需求,深入分析两岸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推动两岸经济合作模式的不断创新。
(四)产业结构要求两岸经济合作模式不断创新
长期以来,两岸经贸以“台湾接单→日本进口→大陆生产→欧美销售”的传统模式为主。随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不断推进,特别是东亚经济圈的形成,台湾产业面临被边缘化的危险;而大陆一直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要的优势,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中国廉价的劳动力在国际市场上的比较优势逐渐消失,很多地方出现了更低廉的劳动力市场,这对两岸的产业结构和产业合作模式提出了挑战。两岸产业特别是新兴产业战略合作是两岸经济合作的生命线,两岸合作不仅要有“量”的提高,更要有“质”的飞跃。要打破传统,积极推动两岸产业结构的升级,促进两岸产业形成更加密切、优势互补的分工合作关系。
(五)抓住“走出去”战略机遇,进一步深化“对外开放”战略
新的国际背景和经济发展阶段赋予了“走出去”战略新的内涵,建立和深化两岸企业战略伙伴关系也是题中应有之义。首先,两岸企业应建立广泛、深入的战略伙伴关系,实现两岸资源的有效整合和产业的优势互补,推进传统产业高值化、高新技术产业品牌化,走出中国,走向世界,赚世界的钱。其次,EFCA在投资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两岸将有效整合资金,降低双方投资金额,分担金融风险,从而为创新两岸经济“共荣”模式开拓思路。
三 后ECFA时期台湾参与平潭两岸共同家园建设的模式创新
(一)两岸合作模式探究
随着对外开放政策的实行,关于海峡两岸经贸合作关系的提议层出不穷,如“中国人共同体”“中国圈”“华人共同市场”之类的概念和构想等。林邦充、郑竹园等分别提出建设“大中华共同市场”和“亚洲华人共同市场”的构想,魏萼提出在大陆设置“小台北”“小台湾”等类似台湾经济特区或实验特区的构想,陈忆村、李家泉以及崔殿超等也分别提出建立“中国经济圈”和“大中国”的主张,萧万长提出“两岸共同市场”的说法,这些提案均引起较为广泛的讨论。
1.林邦充认为,两岸经济合作要按部就班,第一步实现间接通商,第二步实现直接通商,第三步建设包括台湾地区、大陆、香港地区、新加坡在内的共同市场,最后建立“中华联邦”(1988年1月6日)。郑竹园主张按照欧共体的模式,由大陆、香港地区、台湾地区、新加坡组建“大中华共同市场”,不过必须遵循以下几项原则:(1)各成员维持原有政治经济体制,不相统属;(2)共同市场求经济上的互助,不求政治上的统一,政治统一为未来的目标;(3)总部设在香港地区或新加坡;(4)共同市场可减少贸易限制,提供优惠贷款,但不包括资金与劳动力的直接交流;(5)成员有自由退出的权利(1988年6月9日)。高希均虽明确指出现阶段成立“亚洲华人共同市场”有困难,但是对于此一凝聚华人力量的构想也表示极力支持(1988年10月15日)。
2.淡江大学教授魏萼提出建设“小台湾”“小台北”的主张(1988年3月4日)。魏萼认为,闽南地区与台湾地区存在较为密切的地缘关系,在经济、文化方面存在较大的相似性。因此,在发展与台湾经济关系的提案上,应该在闽南地区规划一个“小台湾”,进行经济合作的局部试点,资金来源以台湾地区人士为主。除此之外,魏萼也建议,除了闽南地区的“小台湾”试点以外,政府应该在长三角地区设立“小台北”特区,以台湾、香港等地区的江浙人出资为主。依据魏萼的构想,上述试点和特区必须是非军事区和政治区,完全按照台湾经济发展模式运行。因此,在形式上突破了条条框框的限制,力求实现政策方面的自由化和国际化。
3.中国社会科学院台湾研究所前所长陈忆村主张建设“中国经济圈”(1988年8月下旬)。他认为由于大陆、台湾、香港在经济上存在互补性,在将来两岸实现直接交流之后,通过内、外两种循环形成一个经济圈。内循环是结合大陆的自然资源、劳动力、市场,以及台湾、香港的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建立产供销体系。外循环是指圈内三个地区经济一方面继续自主地参与既有的国际分工与合作,另一方面发挥三方面合作的对外优势。1989年1月,该所副所长李家泉撰文呼应陈忆村的提议,认为“一国两制”不完全适用于台湾。因此,应建立包括大陆、台湾和港澳在内的“中国经济圈”以实现两岸经济一体化进而实现政治的统一。接着,黑龙江大学教授崔殿超提出“大中国”的构想(1989年1月21日)。他认为“大中国”的构想包含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调整期(1989~1997年),关键在于大陆政经体制的调整;第二阶段为建立“大中国经济共同体”(1997~2027年),经济共同体的主要组织形式为建立关税同盟、资本自由流动,以及发行“大中国”货币;第三阶段则实现祖国统一(2027年以后)。
4.萧万长认为“两岸共同市场”的推动是一项长远目标,必须分三阶段逐步推进。(1)正常化:借由两岸加入WTO的契机,使两岸经贸关系正常化与制度化,把握双方进入“两岸共同市场”第一阶段的里程碑;(2)自由贸易区:借由经贸整合,排除关税与非关税的障碍,进一步把可以合作的项目包含进来,彼此之间人员、商品、信息、技术、服务可自由流通,逐步走向“大中华自由贸易区”; (3)“两岸共同市场”的建立。
5.现阶段,两岸经济合作构建的主要任务是在现行的合作模式下,规划好未来两岸经济合作的发展方向和目标。在国家实现和平统一之前,两岸经济合作模式的重要任务是两岸经济合作的不断完善、发展和升级。其中可以将这一过程分为两个主要阶段:第一阶段是在较低层次的经济合作模式下,即在现在已经推行的两岸经济合作框架下,实现两岸经济的双向交流与合作,形成具有特色的两岸自由贸易区,并且为后一阶段创造成熟的条件;第二阶段是在较高层次的经济合作模式下,在已有的成熟条件下建立两岸经济共同体。在祖国和平统一之后,建立两岸经济联盟这一高层次经济合作模式,实现两岸经济、政策的统一和协调发展。
(二)两岸联合开发的平潭模式
两岸关系不同于中国与东盟国家的关系,也不完全等同于内地与香港、澳门等的关系,因此,在确定两岸经济合作模式时,不能一味遵循区域经济一体化合作的形式,必须针对两岸的特殊性加以创新。首先,两岸经济合作模式创新不能忽视两岸经济主体的差异性,必须有效把握两个地区经济主体的特点,重点是企业、产业特色,然后有针对性地、循序渐进地进行创新性合作。其次,在经济合作的过程中,对于可能存在的障碍要具备一定的预见性。这里所说的障碍包括经济、文化和政治等多方面,特别是制度方面的障碍。因为在台湾当局制定对大陆的经贸政策过程中,经济利益和“国家安全”两个相互冲突的因素一直起着重要作用。而如何用经济合作来推进两岸的政治交流并逐步建立政治互信,一直是海内外关切的重要课题。
ECFA的签订本身就是一场没有政治概念的政治较量。从签订的初始,台湾当局就对ECFA进行“政治定调”,一方面坚持协议中必须排除“一个中国”原则与“一国两制”等政治概念的相关字眼,也就是说该协议大陆必须只谈经济主张,不谈任何政治主张;另一方面台湾当局又重点强调协议中必须尽力维护“台湾主权”与“台湾主体性”,这在一定程度上又打上了政治的印记。这一切都反映出,致力于两岸经济一体化发展的ECFA的签订是建立在两岸政治互信还不够牢固、两岸法理还处于“对立”状态、政治对话与政治协议都还不够明确的基础之上的。显然,ECFA的政治基础仍不牢靠,未来ECFA的后续发展将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两岸政治关系的变化与发展,因而充满变数。
结合两岸关系和经济发展的特殊性,在推动单一部门一体化向整个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过程中,逐步实现两岸经济由低到高的整合路线,即两岸特惠关税区→两岸自由贸易区→两岸经济共同体。届时,两岸贸易、投资、人员实现高水平的交流与合作,经济达到高度融合。两岸经济共同体的建设路径不同于东盟合作路径(政治合作→经济整合→政治整合),也不完全等同于欧盟模式(经济整合→政治整合),而是在两者的基础上探索具有海峡两岸特色的发展模式与路径,是一个国家内部未统一之前两个经济区和关税区之间的经济一体化过程。从未来中国经济整合的长远发展来看,在两岸经济共同体建设过程中,可逐步吸收香港、澳门加入,最终形成包括大陆、台湾、香港与澳门在内的中华经济共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