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经济学说史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第三节 西欧中世纪的经济思想

中世纪也有人用从古代世界的结束到文艺复兴的一段历史时期定义中世纪,并认为中世纪是西欧古代文明的衰落时期,不仅经济衰落,此时的西欧社会陷入宗教的黑暗统治,没有任何思想可言。是指从公元5世纪西罗马帝国灭亡到17世纪英国资产阶级革命长达千余年的历史时期。这个时期经历了西欧封建主义社会从形成、到发展以及走向繁荣的整个过程。不同发展阶段的经济思想也存在显著差别。一般来说,在11世纪之前是西欧封建社会形成的初期,此时的经济理论保留了维护土地村社集体所有、财产私有权以及氏族经济的特点,6世纪的《萨利克法典》和8世纪末的《庄园敕令》是主要的代表。而晚期出现的重商主义则因其作为“对现代生产方式的最早的理论探讨”〔德〕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376页。,学说史一般将之列为最初的资产阶级经济学说。因此,这里所称的中世纪经济思想,实际上指的是11世纪到15世纪处于封建制度鼎盛时期的重要经济思想。

中世纪是天主教与政治合一的世纪,宗教对人们的生活、情感、思想和政治具有极为重要的地位,神学统治了学术专家们的研究活动。因此,此时的经济学还不是独立的研究领域,与经院学派(Scholastic School)相关,严重依附于神学研究,其研究内容也主要集中于财富的地位与性质、交换公平价格、货币与利息等问题,反映了从自给自足的农业社会向商品经济社会的过渡特征。

一、经济发展与社会状况

庄园经济是封建制度下西欧社会的主体,主要特征是封建领主用劳役地租剥削农奴,在经济上实行独立经营和核算,自给自足。庄园的规模大小不一,通常为一个自然村,大的包括几个自然村。庄园除了有一处领主的住宅外,还有农奴的居住区和一座教堂。此外,还有仓库、磨坊、油坊、铁工房和烤面包房等。各种手工业作坊主要是为领主服务的,农民需交费使用。耕地被分为领主自营地和农奴份地两部分。领主自营地由服劳役的农奴耕种,到了后期,领主取消了自营地,把耕地全部分给农奴,收取实物地租。

庄园经济不断推广,生产技术随之发生了重大进步,生产力水平显著提高。牛拉犁、马拉犁代替了人力耕作,而谷物三区轮作制度也大大提高了农业生产力,把一个农民能够耕种的面积增加了大约八分之一,产量增加了多达百分之五十。参见〔美〕斯皮格尔:《经济思想的成长》上,晏智杰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43页。到了中世纪晚期,水力、风力动力装置的出现使机械的利用成为普遍的现象,例如,水力开始用于农业生产、谷物磨坊,后来也用于炼铁、漂洗等工业过程。机械和机器的利用为大规模工业提供了技术基础,英国的毛纺织业就是因此而获得了长足的发展,最终在英国爆发了第一次工业革命,进而实现了向资本主义的过渡。

农业部门的技术进步推动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影响极为深远。农产品的丰富大大改善了生活质量,支持了人口增长。马的使用改善了运输与通讯的条件,庄园与庄园之间建立起了某种联系,过去那种隔离的状态被消除了。农产品的供应可以从更加遥远的地方得到,交易也更容易发生。随着市场的扩大和分工的深入,早期的庄园经济也逐渐让位于城镇经济。人口增长、城市化和工业、商业的全面兴起,使中世纪在13世纪达到了最高的繁荣。同上。

城市公社是西欧社会发展中重要的历史事件。城市经济以手工业为主,从事手工业的居民通过行会被组织起来。行会最早于10世纪左右出现在意大利,而后在法国、英国、德国也都出现了,到了13世纪,西欧的行会组织已经相当成熟,甚至在一些发达的城市里,行会还掌握着城市的管理权。

最初的行会成员多为逃亡的农奴,因此,城市的兴起伴随着政治上的“革命”:要求经济自由、摆脱封建主统治以及解放农奴。早期的行会还有明显的农村村社精神,主张经济活动中的平均主义,禁止用广告招揽生意,反对超额雇工,禁止节假日及夜间加班生产等等。与此同时,行会还实施着一系列严格的行业管制政策,实际上成为具有垄断性质的经济组织。例如,当时的行会对行业中工匠人数及其公民、财产状况、投资水平等都有具体规定,甚至对外来的手工业者的定居与婚姻关系都有相关规定。另外,按照当时流行的“公平价格”学说,行会还对原材料及产品进行价格限定,甚至对城市与外埠之间的贸易活动也要进行控制。这些管制政策对于维护早期城市手工业及商业利益,促进城镇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这种排斥竞争的垄断政策又成为生产力发展的绊脚石,随着商业的日益繁荣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产生,终于在15世纪左右,行会组织逐渐解体消亡了。

中世纪社会另一个突出特征是罗马天主教会对精神生活的统治。熊彼特曾指出,中世纪的教会“不单纯是封建社会的一个器官,而是有别于封建社会的有机体”〔美〕熊彼特:《经济分析史》第一卷,朱泱等译,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第119页。。基督教虽然在早期受到残酷迫害,却依然逐渐地发展壮大起来。到了公元3世纪,不断地有一些知识阶层和较富裕的人加入教会,统治阶级也认识到基督教倡导顺从、修行以得到来世救赎有利于维护现存制度,因此转而承认并支持基督教。公元380年,罗马皇帝君士坦丁将基督教确定为罗马帝国国教。从此,基督教成为西欧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日耳曼人结束西罗马帝国后,不少日耳曼人的部族,如法兰克人,也开始皈依基督教。由于日耳曼人的文化水平比罗马人低,甚至连自己的文字也没有(有些历史书上称之为蛮族),于是教会便成了当时西欧唯一的学术权威。当时几乎只有教士和修士才能读书识字,所有的学者都是教会人士。7世纪以后的学校也主要是由教士来讲授希腊和罗马时期的知识以及神学和哲学。12、13世纪后出现的大学开始出现神学、哲学、法律和医学等学院(school)。经济学说史将这段时期的思想流派称为经院学派。

亚里士多德的思想在此时得到了复兴。经院学者们一旦发现亚里士多德思想的价值,就将它推上了哲学思想的神坛,顶礼膜拜,特别是在对经济现象的思考和经济思想发展方面,经院学者更多的是对亚里士多德思想中“自然而公正”的解释和发展,但很少超越。

二、托马斯·阿奎那的经院学派思想

托马斯·阿奎那(Thomas Aquinas,1225—1274),意大利神学家,出生于意大利一个贵族家庭,早年在那不勒斯大学学习,并加入多米尼克教会,从师于著名神学家大阿尔伯特学习古希腊哲学和神学。大学毕业后,阿奎那在巴黎等地讲学,名震一时。1256年获硕士学位。从1259到1268年间,他曾前后三任罗马教皇教廷的神学教师和法王路易九世的神学顾问,被教皇宣布为天主教会的最高哲学权威。

作为中世纪最著名的经院哲学家,阿奎那勤奋好学,著述丰硕,而最能代表其思想的就是被称为基督教百科全书的《神学大全》。他在著作中对封建农奴制、公平价格、货币、商业、利息等问题都进行了深刻的探讨,代表了该时期经济思想的最高成就,被熊彼特称为“犹如卡尔特大教堂的西南塔尖在建筑史上的地位”〔美〕熊彼特:《经济分析史》第一卷,朱泱等译,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第119页。。托马斯·阿奎那的经济思想在欧洲一直统治到15世纪,而他的哲学思想则影响到了20世纪。

1.关于财富与私有财产

阿奎那生活的时期是封建社会的繁荣时期,社会贫富不均的现象比较突出,财富问题,尤其是私有财产的问题成为人们经常争议的问题。早期基督教教义提倡节俭、禁欲、不贪婪,基本上反对私有财产及贫富不均。阿奎那在《神学大全》的“论法律”部分中用一节的篇幅讨论了财富与私有财产的问题,对早期基督教教义中对财富的态度进行修正。

首先,基于亚里士多德关于自然而不平等的论断,阿奎那把社会解释为一个有机体,认为上帝创造万物时就有“高级”与“低级”之分。这样,封建制度就有了存在的合理性。个人可以拥有符合其社会身份的财产,对于富人而言,其多余财富可以用于赈济穷人,因此也没有不妥之处。

接着,阿奎那论证了共有财产和私有财产在自然法中具有合法地位,解决了私有财产与自然法之间的矛盾。他提出有些东西是自然的给予,给所有人共同使用,同时,也有些东西并非自然给予,虽然如此,却不违反自然法。因为这些是人类为了生活的利益而设计、创造出来的,是人类理智的补充,好比衣服,自然并没有给人类提供衣服,而是艺术发明,这样,裸体符合自然法,但是穿着衣服也同样没有违法自然法。同理,财产私有不是自然有之的,但却是人类理智的发明,不违背自然法则。一则,人的理性创造出来的也必是上帝的意志;二则,私有权是对自然法的丰富。私有财产之所以合理,他认为是因为人们对自己拥有的东西,要比对许多人或所有人拥有的东西,照看得好得多;是因为人们为自己干活要比为别人干活卖劲得多;是因为如果财产划分清楚,就不会为如何使用公共财物而争吵,就会维持良好的社会秩序。参见《神学大全》第二卷,第二篇,问题六十六,第二节。转引自〔美〕熊彼特:《经济分析史》第一卷,朱泱等译,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第146页。

最后,阿奎那又将财富分成了自然财富和人为财富。自然财富是大自然天然赋予人们的,比如食物、牲畜或土地;而金银等则为人为财富。与自然法则一致,他赞誉农业,农业除了可以培养人的道德情操之外,也为一个国家和个人提供了幸福的基础。而金银财富不应成为国家或个人追求的目标,那些以攫取金银为目的的经商行为则是可耻的。

2.关于公平价格

“公平价格”是经院学者们争论最多的问题之一。其实,公平交易价格的思想早在古罗马时期就已经有了。根据罗马法,公平价格是指在某一阶段内不受行情变化影响的价格,是多数人进行交易依据的价格,也是与价值相符的价格。如果买卖交易价格高于公平价格,超过某一个限定的程度,甚至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可见,公平价格的基础是“公正”,是符合亚里士多德的自然与正义原则的价格,并不是现代经济学意义上的价值。

以阿奎那为代表的神学家和哲学家们再次提出了交易价格要公平的思想,源于他们对道德问题或者说各种经济关系和行为的合理性的关注,而不是对价值理论的探索。当时的社会中,特别是在意大利的那些商业发达的城市中,大商业者囤积居奇、尔虞我诈、高利贷等不公平竞争问题普遍存在,对广大的小商业者形成了极大的冲击,引起了社会普遍的不满。当时的交易价格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市场价格,由交易双方自由议定而形成;另一类是受管制价格,由行会、商会或市政局等组织规定。经院学者反对在价格方面的垄断现象,主张价格应该由市场决定。但是由于他们不能理解价值形成的原理,也很难弄清楚决定价格的要素是什么,在何为公平价格方面存在很大分歧,有时甚至是模糊不清的。

阿奎那在早期评述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时接受了价格与成本有关的思想,认为如果生产者在售卖产品时,成交价格不能抵偿生产的费用,就会破产,由此他得出市场价格不能长期低于成本的结论。显然,我们还不能将阿奎那的思想与劳动价值论进行任何的理论联系,但是毫无疑问,阿奎那已经意识到了价格具有客观基础,并且正确地指向了产品的生产过程。

同时,阿奎那又认为公平价格也取决于某些主观的因素。他强调产品价格还取决于卖者对货物的主观评价,这个价格的确定应该要考虑到出售者的社会地位和身份,交易的价格要能够保障卖者所享有的生活条件。阿奎那的价格理论显然不对称,仿佛买者在公平价格的形成过程里并不重要,实际的原因是当时大商业者们在交易中欺诈行为极为严重,已经演变成了一种社会问题,阿奎那针对这种现实提出了他的公平价格思想,企图防止这种违反公平与自然准则的商业欺诈行为。

3.关于高利贷

基督教向来坚决反对高利贷。早期的教会对教士们放贷收取利息的行为有明令禁止,后来,查理大帝将这个禁令扩及于世俗人等。到了中世纪,不仅神学家和教士们广泛地宣讲高利贷的罪孽,对于那些违反教规者还会处以革出教门的处罚。

阿奎那作为神学思想的最高代表,自然也是强烈谴责高利贷,认为高利贷是“可耻的职业”。在他看来,利息是使用货币支付的价格,但是货币在使用过程中被消费掉了,就像酒一样,不能够与其实体分开,如果还的多于借的,那就是在对不存在的用途收取费用,显然是违反公平交换法则的,也是一种欺诈行为。同时,他也反对对高利贷征税,认为这种税事实上是在分享罪恶的果实。

尽管基督教教义反对高利贷,但是实际状况是当时社会的商品经济已经相当发达,特别是在以威尼斯为代表的意大利城市中,商业资本甚至垄断了政府的功能。只要有商品生产的存在,就必然存在资金的借贷,当时不仅是平民,那些封建王公贵族,甚至是教会,放贷取息也相当普遍。在这种情形下,阿奎那又提出了若干特殊情况为借贷取息进行辩解,例如,在贷者因出贷蒙受损失、借主逾期不还、贷者以合伙方式入股以及承受失去本金的风险等情况下,收取利息是合理的。

阿奎那的理论实际上又为后来的高利贷主提供了可乘之机,他们往往制造各种条件以便收取利息。例如,借贷双方签订假的入伙合同,或者借口贷款风险大,或者故意将契约订得很短,造成逾期不还的情况。在德国的一些地区还出现了以土地作抵押的贷款形式。因为教会认为地租是合法收入,所以,贷款人在契约期间收取地租,契约期满后再由借款人赎回土地。教会不仅不反对这种伪装的高利贷形式,甚至还利用这种手段,把大量土地集中到自己手中。

基督教教义宣扬为了获得救赎信徒需要进行德性的修行,贫富相恤。但是这种道义或者精神上的诉求并不能取代经济基础的要求,也不可能阻止经济发展的浪潮。到了16世纪上半叶,教会虽然名义上仍反对取息,但实际上一切利息收入都被认可。

三、中世纪的货币观

在西欧中世纪纸币尚未发行,货币由金属锻铸而成。当货币取代实物或劳务成为封建地租的主要形式之后,封建领主大都在自己的领地铸造货币。但是,为了减轻债务或者纯粹从中牟利,这些封建领主国王往往通过混入贱金属等手段人为地进行铸币贬值。显然,任意改变货币重量与成色的做法严重损害了商人阶层和广大民众的利益,也阻碍了社会经济的正常发展。经院学者对此深恶痛绝。在这种背景下,著名的神学家尼科尔·奥雷斯姆对货币的本质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形成了有特色的货币理论。

尼科尔·奥雷斯姆(Nichol Oresme,约1320—1382),法国最著名的教士之一,在神学、数学方面都有卓越的成就。他生于卡昂,早年到巴黎求学,1356年获纳瓦尔大学硕士学位,1362年任鲁昂学院院长, 1377—1382年任利泽尔地区的主教。其代表作《论货币的最初发明》分析了货币的起源、性质及规律,被认为是经济思想史上第一本系统论述货币的著作。

在著作中,奥雷斯姆首先分析货币是为解决交换中存在的困难而逐渐产生发展起来的,它是用以交换自然财富的人为手段,而不能直接满足人类生活的需要。与其拥有的其他政治权力一样,封建君主也拥有铸造货币的特权,但是并不能说他就拥有货币,货币的真正主人是那些需要在交换中使用它的人。同时,铸造货币会发生费用,因此应该允许封建君主征收一定的货币铸造税,这样铸币的内在价值与它的面值就会有些差异,但是这种偏离不能太大。

奥雷斯姆还特别强调维持货币价值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他指出,金银比较适宜铸造货币,而小额铸币可采用贱金属,并且因为价值低会使得欺诈变得无多大意义。接着他又提出君主改变货币材料、重量等行为相当于从他的臣民那里抽走了所有的财富而把他们变成了奴隶,因为人们往往是用小额货币支付薪酬、购买日常生活必需品。这种人为的货币贬值比起高利贷来更坏,因为,高利贷起码是债务人在自由意志下参与的,而贬损铸币行为简直就是抢劫和勒索。他指出当货币贬值时,会造成金银大量外输以获取更高的价格,发生劣币驱除良币的后果。而更为严重的是,货币价值受损必然会影响到其执行交易尺度的功能,税收和商品价格无法正确评价,必然阻塞国内外的经济活动。这实际上就是格雷欣定律的核心思想。

最后,奥雷斯姆还分析了货币价值可以发生变化的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双金属本位导致的价格偏离。在这种情况下,他允许铸造价格比率按照市场比率的变化而变化。第二种情况是在发生战争等紧急情况条件下。

奥雷斯姆关于货币理论的观点不仅存在着科学的分析要素,也集中体现了他在财富收入分配方面的先进性。他认为货币的更改将对收入分配产生不良影响,财富向封建君主的集中与财富完全平等一样有害。尽管他没有明确提出,但是在表述中已经表达了一个独立的货币管理当局的观念。他那“现实主义的真知灼见的钟声”“响彻了整个时代”〔美〕斯皮格尔:《经济思想的成长》上,晏智杰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63页。

四、中世纪异教的经济观点

资本主义前的西欧社会,货币商品经济已经获得了充分的发展,代表着新兴经济势力的商业资本家、自治城市中的市民阶级以及农奴与封建主的矛盾日益激烈。由于中世纪政教合一,教会神学与封建主势力紧密结合,因此,这一时期的阶级斗争除了农民的流血起义,也突出地表现在以异端思想为代表的宗教斗争上。根据阶级的不同,中世纪的宗教异端可以分为城市平民异教与农民平民异教两类,分别代表了两个阶级在经济与思想上的诉求。

1.城市平民异教的经济思想

城市是异教思想产生的中心。因为在12、13世纪以后,西欧社会中自治城市普遍兴起,在这些城市里,工业生产和商业贸易都比较发达,即使是平民、小商人也可通过勤勉努力而致富。而这些新兴的社会经济势力通过操纵资本操纵议会政府,成为封建社会中的一个特权阶层。因此,城市平民的异教思想核心不是要反对封建制度,而是针对阻碍其发展的教会所拥有的政治地位,将矛头直指教会及僧侣们的富有、贪婪和腐化。

各国平民异教思想各有特点,比较有代表性的是意大利和德国的阿尔诺德(Arnold,约1100—1155),捷克的扬·胡斯(Jan Hus,1369—1415)。他们都宣扬要恢复早期基督教会的习俗,信徒应保持贫穷状态,主张剥夺教会的一切世俗权力,把财产交给世俗封建主。特别是胡斯,他认为教会占有大量土地是一切罪恶之源,并揭露教会贪得无厌和腐败堕落,号召人民拒绝购买罗马教皇的“赎罪券”。他要求在教区成员间恢复原始基督教的平等关系,并且承认此种关系也是市民社会的准则。受到他的影响,其左翼派别后来发展成为农民起义。

2.农民平民异教的经济学说

农民平民异教与城市平民异教有着重大的区别。该派别代表的是农民和处于市民组织之外的城市手工业帮工、日工和流浪汉的利益,他们不仅赞同剥夺教会的世俗权力,恢复早期基督教教义宗旨,作为处于封建社会的最底阶层,他们还反对一切的封建势力和封建制度,是异教思想中的革命派,成为中世纪农民起义的思想武器。

英国的约翰·博尔(John Ball,约1338—1381)宣称社会不平等是人为造成的,他揭露了封建统治阶级的剥削和压迫,号召人们起来打破多年的束缚和压迫。捷克的约翰·杰士卡(John Jessica,1378—1424)提出恢复早期基督教教会组织,取消私有制,取消一切贵族特权和等级区别,实现人与人间一律平等的口号。更有代表性的是德国的托马斯·闵采尔(Thomas Münzer,约1490—1525),他不仅反对教会,而且主张消灭整个封建制度,消灭一切剥削阶级,建立现世的天国。

农民平民异教思想及其领导的农民起义不仅反对封建、教会特权阶级和一切的封建制度,还彻底地反对任何财产私有制度,主张人与人之间的普遍平等。但因为其阶级局限性,他们的主张不仅不可能得到实现,事实上也不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要求,最终流于空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