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意义
一 研究背景
西部少数民族地区是旅游资源富集区,在《中国旅游资源普查规范(试行稿)》所列六类74种旅游资源中,西部少数民族地区拥有73种,而在73种旅游资源中属于自然文化遗产的有9处,其中进入联合国人与生物圈名录的有5处。近年来,随着西部大开发的实施,西部少数民族地区旅游资源得到了深度开发,这既促进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与文化的发展,也在一定程度上对民族地区的生态环境保护、民族文化传统、生产生活方式等造成了冲击。旅游开发地居民是社区民俗文化的载体,其言行、装束、习俗、信仰等都承载着深厚的民俗文化,对游客有着很强的吸引力;同时,旅游开发地居民是一种旅游产品,是社区民俗旅游产品系统中“活”的部分,他们的举止神态都有可能深深地吸引游客,成为他们欣赏、拍摄或合影的对象,他们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景区的形象。[1]因此,民族旅游发展的出发点和归宿都是实现当地社区及社区居民的利益。然而,由于并未有效形成旅游开发的利益分享机制,现实的旅游发展并未能满足社区居民的期望,民族地区居民也未能很好地随旅游开发分享到应得利益,从而产生了对现有投资商和管理者的不满,其消极情绪甚至抵触情绪日益显露,对民族地区旅游业可持续发展和民生改善都构成了严重影响。
2014年8月,《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加快旅游业改革发展,是适应人民群众消费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必然要求,对于扩就业、增收入,推动中西部发展和贫困地区脱贫致富,促进经济平稳增长和生态环境改善意义重大,对于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重要作用”。随着新一轮西部大开发的实施,如何把西部少数民族地区旅游资源开发同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当地居民的利益联系起来,增进两者的协调性和可持续性,在开发民族旅游的过程当中,充分地重视当地社区居民,将之纳入旅游开发的主体当中,使之在旅游发展中的角色由配角转变发展为主角,拥有对旅游发展的发言权和决策权,进而提升他们的满意度,是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本课题将研究视角放在西部少数民族地区旅游开发地居民满意度的测度及影响居民满意度的各种因素之上,旨在构建基于民族地区实际的旅游开发的利益共享机制,提出有效促进旅游开发与居民满意度两者协调性和可持续性的政策建议,研究成果将有助于促进西部少数民族地区旅游开发和民生改善,促进民族平等团结、发展进步和共同繁荣。
二 研究意义
西部少数民族地区旅游发展与当地社区居民密切相关。民族旅游是通过把民族地区的习俗以及居民包装成为旅游产品以满足旅游者消费需求的一种旅游形式,它与其他旅游形式的最大不同之处就是,少数民族习俗、风情以及少数民族人群本身,包括少数民族家庭和社区的生产和生活,都是民族旅游的吸引物。因此,对于开发西部少数民族地区旅游地而言,其社区居民是旅游社区的主人和最终受益人,没有社区居民对社区的建设,也就不会形成优美迷人且具独特文化的社区旅游。良好的社区旅游环境和社区居民的集体活动相互促进,相互制约。
(1)进一步丰富和拓展民族经济乃至于民族学的理论研究范畴
当前,旅游开发已成为很多少数民族地区居民脱贫致富的重要手段,对于相对较为落后的西部少数民族地区来说,居民关于旅游开发的满意度对旅游目地的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本课题系统分析了关于西部少数民族地区旅游开发的居民满意度的影响因素、形成机理及其变化特征,在“人—环境—旅游资源”可持续发展的框架下,积极探讨了如何提高少数民族居民的满意度,从而为少数民族地区进行旅游扶贫和旅游开发提供了科学依据,有利于进一步丰富和拓展民族经济乃至于民族学的理论研究范畴。
(2)为制定促进西部民族地区和谐、稳定和共同繁荣的政策制定提供理论支撑
2010年1月胡锦涛在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上明确提出了衡量民族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是有利于民族平等团结进步、有利于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有利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有利于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因此,通过对西部少数民族地区旅游开发地居民满意度的影响因素以及驱动机制机理的研究,可为国家和西部各民族地区在“十三五”时期以及新一轮西部大开发的战略机遇期制定科学可行的“民族平等团结、共同繁荣、交往交流交融和民族稳定”政策提供坚实的理论依据。
(3)为评价西部少数民族地区旅游发展质量提供评判依据
目前,在评价旅游发展质量的主要指标当中,尚没有将旅游开发的核心利益主体之一——居民的满意度加以考虑,因此,相关评价不够全面和科学。本研究通过探讨西部少数民族地区旅游开发地居民满意度的影响因素,构建西部少数民族地区旅游开发地居民满意度指数测评指标体系,可以更加全面客观地评价旅游发展质量,为实现旅游地可持续发展提供保证,具有较强的实践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