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礼书》与祭祀礼仪
《礼书》专门探讨有关礼的理论。礼是社会生活中重要的维护社会秩序与等级制度的准则。司马迁在《太史公自序》中说道:“维三代之礼,所损益各殊务,然要以近性情,通王道,故礼因人质为之节文,略协古今之变。作礼书第一。”《礼书》中有关祭祀的记载多是用于说明等级制度中的尊卑贵贱而存在的。
《史记·礼书》:“贵贱治,得之本也。郊畴乎天子,社至乎诸侯,函及士大夫,所以辨尊者事尊,卑者事卑,宜钜者钜,宜小者小。”祭祀仪式中也要遵守尊卑贵贱的原则。司马贞索隐:“郊止乎天子,当是也。止或作畴因误耳。”司马贞认为此处应该为“郊止乎天子”。只有天子有权力进行郊祭。祭祀的礼仪从天子到诸侯再到士大夫,都有尊卑秩序,因此用这种尊卑秩序来区分尊卑大小。身份尊贵的人祭祀侍奉尊贵的鬼神,地位卑贱的人侍奉地位低的鬼神。
为祭祀仪式制定礼仪,是为了让人们在祭祀中有节制,教人们在祭祀仪式中重视本原,而不是重视形式。《史记·礼书》:“大飨上玄尊,俎上腥鱼,先大羹,贵食饮之本也。大飨上玄尊而用薄酒,食先黍稷而饭稻粱,祭哜先大羹而饱庶羞,贵本而亲用也。贵本之谓文,亲用之谓理,两者合而成文,以归太一,是谓大隆。”大飨,合祀先王的祭礼。玄尊即玄酒,玄酒为古时祭礼用于代替酒的清水。《吕氏春秋·适音》:“大飨之礼,上玄尊而俎生鱼。”高诱注:“玄尊,明水也。”陈奇猷校释:“尊为酒器,因假为酒之称,故。”俎,古代祭祀时放祭品的器物。腥鱼即生鱼。大羹,祭祀时给祖先吃的肉汁,不加任何调料。祭祀时,选用的是清水来代替酒,用生鱼和不加调味的肉汁祭祀祖先。这么做是为了让人们重视根本的、重要的食物。祭祀使用清水,但是饮用时却用了薄酒;祭祀时用的是黍稷,但是吃的时候却食用的是稻粱;祭祀给祖先的是没有调味的大羹,但自己吃的却是多种美味。这是因为,既要让人们重视最基本的、最重要的食物,同时也要让人们重视实用。《荀子·礼论》:“文理繁,情用省,是礼之隆也。”礼仪制定得繁复,但是实际使用却节俭,这样就是礼的兴隆、兴盛。祭祀活动需要礼仪进行规范,因此《礼书》中记载了祭祀相关的礼仪。《礼书》中记载的祭祀礼仪篇幅虽然不多,却涵盖了祭祀活动的等级秩序、尊卑贵贱,以及祭祀时礼仪与实用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