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我曾经概而言之:中国无农场,美国无农民。因为,中国不是殖民地,本来就不应该把通过殖民化而占有大面积土地的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那种农业主体——由外来殖民者作为大规模农场所有者形成的“farmer”——翻译为“农民”。那些殖民化国家的原住民已经大规模消失,剩下的一般只占总人口的2%以下,主要生存在“保留地”。所谓“农民”,应该是亚洲这个世界上最大的以原住民人口为主体的大陆上的村民。如果因学术交流需要,必须将“农民”翻译成英文的话,则亚洲没有被殖民化的原住民国家的农民应该是“villager”或“peasant”。海内外政策研究领域应该重新界定基础概念,否则很多问题讨论起来就是“鸡同鸭讲”。
可见,“农民”这个概念并非世界通行。殖民地农场所有者被学者们拿来与原住民国家的农民做比较,甚至演化为官方政策的依据,本来就是对国情的无知,或对研究客体的误解。
有人说美国不到1%的农民生产了世界40%的粮食,中国则是60%的农民生产了世界21%的粮食,以此来证明中国农业劳动生产率低下。其实,美国给出的数字仅是农场主人口占比,大量从事季节性农业劳动的打工者来自墨西哥,且很多是非法打工者,从来不计入官方统计数据。
有鉴于此,中国要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就应该适应乡村经济多元化的基本国情。习近平总书记在确立“两山”思想和乡村振兴战略都要服从于“生态文明”国家战略转型时,已经很明确地表述过他对国情的看法了,那就是:其一,中国的小农经济将会长期存在。这就改变了过去那些激进人士要“消灭农民”的错误观念。其二,小农经济进入现代化要靠发展综合性合作社与集体经济。这纠正了过去强调只有私有化才能市场化的倾向。其三,城镇化与逆城镇化应该相辅相成,城镇化不能以乡村衰败为代价。这个思路表明对此前30年过分偏斜于城镇化的政策的批判!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一懂两爱”(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人才培养目标,意味着新时期的“三农”工作队伍要懂生态化的立体循环的两型农业,要爱资源环境可持续的农村,要爱组织起来的合作农民。这也是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基本要求。而本书介绍的永州经验,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乡村振兴战略的新内涵……
当前我国正处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的关键时期,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战略任务。现代农业发展的关键在人,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就是培育中国农业的未来。“十三五”时期,要使农业现代化取得明显进展,实现农村一、二、三产业的融合,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道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高农业国际竞争力,迫切把农业发展方式转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上来,加快培养一批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优化农业从业者结构就显得尤为重要。农业部在《“十三五”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发展规划》中提出,到2020年,我国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目标总量要超过2 000万。因此,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成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自2013年以来,我国在100个地区开展新型职业农民的试点工作,2016年试点地区增加至300个,为建立一套完善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提供了实践经验。
湖南永州市委以全新的眼光、前所未有的力度,开创性推动“党建+产业技术扶贫”模式,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在永州市委的统一领导下,创新职业农民培育机制,以党建为先导,以农村党员和青年农民为培育对象,以永州市农村党员和青年农民培训中心为基地,由全国工商联颁发结业证书和专项技能培训证书,由永州市委组织部统一管理,摸索出了一套切实可行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模式。将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与培养农村党员干部结合起来,将培育农业龙头企业与脱贫攻坚结合起来,既培养了党的干部,加强了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又发挥了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在促进贫困农民增收致富的道路上培育了一支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初步形成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和运行制度,为新型职业农民制度的建立提供了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
本书在系统分析湖南省永州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基础上,基于永州市的新型职业农民发展现状,通过30多个案例的对比分析,界定了新型职业农民的内涵,并对新型职业农民进行分类,建立了新型职业农民的评定指标体系,突破了当前我国新型职业农民评定指标停留在定性基础上的不足。该指标体系为永州市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认定提供了可操作的量化依据,以永州实践为基础,提出了一般性的可推广、可复制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初步建立了新型职业农民制度框架和管理制度体系,即“五位一体”的新型职业农民制度框架,包含了从党委决策到培育实践、从资格认定到政策扶持、从学员培训到追踪服务全过程的新型职业农民制度体系,构建了较为全面的新型职业农民认定与管理制度体系,体现了新型职业农民的动态管理特征。
本书对于未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研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其提出的量化评定指标体系可作为永州市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认定的依据,其提出的认定和管理制度体系可指导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认定工作的实践展开,从而推动永州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和发展迈向新台阶。
我国新型职业农民制度的研究方兴未艾,本书在这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初步取得了一些成果,从新型职业农民的内涵、特征、分类、评定指标体系、培育体系、资格认定管理制度体系等几个方面,构建了较为完整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体系,对于进一步的研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本书是新型职业农民领域较早的研究成果,相信本书的出版将对我国新型职业农民的研究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中国人民大学学术委员会副主任
北京大学乡村振兴中心主任
福建农林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副院长
西南大学中国乡村建设学院执行院长
2018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