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会计核算基础
会计核算的基础有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两类。针对不同类型的会计主体,由于提供会计信息的目的和经济业务的差异性,所以采用不同的会计核算基础。一般而言,企业类以盈利为目的的会计主体往往采用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基础;非营利组织一般不以盈利为目的,往往采用收付实现制会计核算基础。
企业在进行交易的过程中,与收入与费用有关的款项收支期间与其归属期间往往出现不一致,为保证相关的收入与相关的费用相互配比,就要研究按照什么样的方法确认收入和费用的问题,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确认收入和费用的两种方法(处理基础)。
一、收付实现制
(一)收付实现制的含义
同权责发生制相对应的是收付实现制,也称现金制,它是以款项实际收付为标准来确定收入和费用的归属期。即凡是本期实际收到和实际付出的费用,无论是否属于本期,都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这种会计处理方法比较简单,但对各期损益的确定不够合理。
(二)收付实现制的应用
例1 7月10日销售产品,7月25日收到货款,存入银行。
本题实际收款时间为本年7月,收付实现制下确认收入的时间为本年7月。
例2 7月10日销售产品,8月10日收到货款,存入银行。
本题实际收款时间为本年8月,收付实现制下确认收入的时间为本年8月。
例3 7月10日预收货款,存入银行。9月10日向购货方提供产品。
本题实际收款时间为本年7月,收付实现制下确认收入的时间为本年7月。
例4 12月30日用银行存款预付次年全年保险费。
本题实际付款时间为本年12月,收付实现制下确认费用期间为本年12月。
例5 12月30日购入办公用品,次年3月付款。
本题实际付款时间为次年3月,收付实现制下确认费用的时间为次年3月。
例6 12月30日用银行存款支付本月水电费。
本题实际付款时间为本年12月,收付实现制下确认费用的时间为本年12月。
因此,收付实现制确认收入与费用的期间与收付款期间一致。
(三)收付实现制的特点
1. 不考虑预收款项和预付款项,以及应计收入和应计费用。只要款项已收入或支出,就作为当期收入和费用处理。
2. 于会计期末根据账簿记录确定本期收入与费用,不存在期末账项调整问题。
3. 核算手续简单,强调财务状况的切实性,但缺乏不同会计期间的可比性。
二、权责发生制
(一)权责发生制的含义
权责发生制又称应收应付制或应计制,是指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经济利益和经济责任的发生为标准来确认收入和费用的归属期。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都不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权责发生制主要是从时间上规定会计确认的基础,其核心是根据权责关系的实际发生期间来确认收入和费用,因此,能够正确划分并确定各个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
(二)权责发生制的应用
例1 7月10日销售产品,7月25日收到货款,存入银行。
本题实际收款时间为本年7月,权责发生制下确认收入的时间为本年7月。
例2 7月10日销售产品,8月10日收到货款,存入银行。
本题实际收款时间为本年8月,权责发生制下确认收入的时间为本年7月。
例3 7月10日预收货款,存入银行。9月10日向购货方提供产品。
本题实际收款时间为本年7月,权责发生制下确认收入的时间为本年10月。
例4 12月30日用银行存款预付次年全年保险费。
本题实际付款时间为本年12月,权责发生制下确认费用期间为次年12个月。
例5 12月30日购入办公用品,次年3月份付款。
本题实际付款时间为次年3月份,权责发生制下确认费用的时间为本年12月。
例6 12月30日用银行存款支付本月水电费。
本题实际付款时间为本年12月,权责发生制下确认费用的时间为本年12月。
因此,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确认收入与费用的方法相比较,当实际收付款期与其收入实现期或费用发生期一致时,确认时间相同。当实际收付款期与其收入实现期或者费用发生期不一致时,确认期间不同。
(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和费用的特点
1. 考虑预收款项和预付款项,以及应计收入和应计费用。
2. 日常账簿记录不能完整反映本期收入与费用,应于会计期末进行账项调整。
3. 核算手续复杂,反映不同会计期间的收入和费用比较合理,可正确计算经营成果。
权责发生制强调经营成果的计算,因此,有经营收支的企业都应采用权责发生制;收付实现制强调财务状况的切实性,主要适用于行政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