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重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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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道路交通事故重建的任务

道路交通事故重建的主要任务是充分利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获得的证据信息,尽可能清晰地描述事故的发生过程,说明车辆损坏与碰撞速度的力学关系,解释人体损伤的形成与机理,以及某些事故技术故障方面的原因,以便为交通参与者的安全交通行为,以及车辆、道路及管理设施安全设计的改进提供科学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重建的基本目的在于研究一个具体事故的特殊性,从空间和时间上确定事故每一阶段的过程,并对其进行评价。

1.2.1 道路交通事故重建的目标

尽可能详细地描述交通事故过程的系列事件及有关细节是交通事故重建的重要目标。在交通事故现场获取的证据是有限的,交通事故重建不可能解释每一个事故要素的所有系列事件和每一个细节,由此不难理解交通事故重建工作的复杂性。一般地,通过重建需要明确的交通事故的事项如下。

(1)车辆碰撞点的位置和停止位置。

(2)车辆或行人的行走方向。

(3)车辆碰撞时的行驶速度。

(4)车辆的车头方向或行人的面部朝向。

(5)车辆的加速度或减速度。

(6)车辆翻转时的横摆角速度、俯仰角速度、侧倾角速度。

(7)车上乘员的受伤机理。

道路交通事故车辆碰撞的演变过程十分复杂,且时间非常短(一般在200ms以内),车辆发生第一次碰撞接触的时刻与位置通常可以通过各种痕迹物证的分析确定,但随着防抱死制动系统(Anti-lock Braking System,ABS)、电子稳定程序(Electronic Stability Program,ESP)系统在汽车上的广泛应用,有些时候无法利用现场痕迹来直接确定,此时通过道路交通事故重建可以帮助确定第一碰撞点的位置和车辆的行驶状态。另外,有时还需要研究车辆发生二次碰撞时的位置与行驶状态。

准确描述车上乘员的受伤机理通常也需要通过重建道路交通事故来实现。通过重建事故过程可以发现在事故过程中车内乘员是如何运动的,与车内哪些部位相接触,这些部位可以产生多大的作用力,造成车内乘员何种程度的伤情等。例如,事故发生时安全带和安全气囊对驾驶人造成的损伤,由于两者的工作原理、设备尺寸形状、接触部位均不相同,对车内乘员造成的伤害特征就有很大不同。

除了上述内容之外,确定谁是车辆的驾驶人对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也是十分重要的。事故报警人通常不一定知道谁是驾驶人,也无法提供驾驶人的准确信息,无证或酒后的驾驶人通常也会为了逃避事故责任而撒谎。在事故重建过程中通过分析乘员的伤情和受伤部位,以及分析事故过程中车辆是如何到达停止位置而停下来的,通常会得到十分有用的信息,以帮助确定谁是驾驶人。

1.2.2 道路交通事故重建的结果

警察的现场勘查报告和当事人及目击证人的陈述通常都是非常可靠的证据材料,重建道路交通事故有时好像没有必要。但是,如果事故发生时没有目击者,或现场遗留的证据材料不能够很好地解释事故的发生过程,则重建道路交通事故就显得十分必要。不仅如此,当警察赶到事故现场时,当事人和目击证人对事故的描述经常有些出入,有时两个目击证人陈述的事故过程甚至完全不同,这也是经常发生的情况。由于目击证人观察事故的角度不同,所观察到的事故发生的阶段不同,再加上自身视力、辨色力、心情及心理等因素的综合作用,观察结果不同也就不奇怪了。在此情况下,重建道路交通事故,明确交通事故过程,判断哪个目击证人的陈述更接近事故真实情形就显得十分必要。

需要说明的是,道路交通事故重建结果与其他对事故事实的判定一样,仅是一种结论,该结论准确与否主要取决于重建时所依据的证据材料和事故重建人员的素质、经验和能力。有时重建结果仅需要证明“有”或“无”及“是”或“否”这样简单的问题,此时交通事故重建工作所依据的证据信息不是很多,证据质量的要求也不是很高;有时事故重建的结果需要说明的问题比较复杂,甚至需要用于在法庭上回答律师提出的一系列问题。

道路交通事故重建的结果作为事故卷宗的一部分,在欧美经常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呈现。报告中需要说明重建过程所依据的原理和所使用的证据清单,所使用的解算原理必须是公理或被证明是正确的结论,并需对重建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做出评价。事故重建报告可能包括现场图、Google Earth地形图、计算机模拟、计算机动画、事故重建照片和实车碰撞照片或视频,通过这些材料可以更加全面地辅助证明重建结论的正确性。

1.2.3 影响道路交通事故重建的因素

并不是每一起道路交通事故都是可以重建的,因为重建过程还受到许多条件的限制。其影响因素大致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 道路交通事故可用证据的数量和质量

道路交通事故可用证据的数量和质量是道路交通事故重建中最重要的因素。有可靠的证据信息,这些证据能有效证明事故过程的基本事实,事故重建人员只需依据这些证据做出最简单的推论即可。如果缺乏足够的交通事故证据信息,有限的证据材料证明力又不高,没有可靠的证据支持,道路交通事故重建最终就会成为一种猜测。

2. 道路交通事故重建人员的能力

影响道路交通事故重建效果的另一个重要因素是重建人员的素质和能力。相同的证据材料及关于碰撞的信息,有些人可能根据这些证据材料得出可靠和完整的重建结果,而有些人依据同样的材料可能得出错误的或没有多少价值的结论。道路交通事故重建人员应具有的素质和能力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对交通事故现场证据的理解力

一个优秀的事故重建人员无论是通过交通事故现场,还是通过交通事故现场照片,均能对交通事故有一个清晰的认识,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交通事故过程有大致的了解。

(2)专业知识结构

正确理解车辆碰撞事故过程需要事故重建人员具有良好的专业背景和知识结构,特别是物理学、动力学、心理学、光学和数学方面的知识。这些知识可以帮助事故重建人员正确把握驾驶人操控车辆的行为,以及车辆发生碰撞后的运动和事故演变过程。

(3)能够辨别事实、调查结论及第三方意见重要区别的潜质

事故重建人员在重建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一些非常关键,而自己又缺乏这方面专业知识的问题,如果能够找到此方面的专家,则重建人员就可以向具备该专业知识的专家寻求帮助。因此,若要很好地重建交通事故,需要各方面的专业人员,形成一个工作团队或专家小组,每个人仅负责整个事故分析中其中某一方面的专业知识。一个优秀的事故重建人员必须能够区别不同专家的意见对交通事故重建结果的影响。

3. 重建事项的多少

在实践中,事故过程中需要重建事项的多少,通常决定了重建的程度。执法办案部门往往需要通过重建知道事故发生时车辆的速度、碰撞时车辆处于什么位置、哪一方越过了车道中心线、尾灯是开还是关、ABS是否起作用等某些特定的问题。通过这些结论确定哪一方在行驶中违反了交通法规应受到处罚,并且承担事故责任。当研究小组需要寻找碰撞事故的原因和线索时,需要对整个事故过程做全面和彻底的重建。

因此,道路交通事故重建的首要问题是明确需要重建的事项,重建人员要尽快确定哪些问题是需要解决的,哪些问题又是必须回答的。这样不仅可以节省时间和精力,还可以减少不必要的数据收集和无关的研究与讨论工作。

4. 时间和费用

时间和费用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影响交通事故的重建。如果在重建过程中需要做特殊的道路试验、车辆拆卸、较多的图纸分析和复杂的三维计算机模拟,这将会花费很高的费用。如果所解决的是一个枝节的问题,例如,汽车碰撞前尾灯是开还是关,此时可以不重建交通事故,而通过其他方法予以解决。此外,交通事故处理执法办案也都是有时效性的,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够完成重建任务,则所涉及的问题就必须被简化,有时重建工作也必须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