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召开及书记、副书记产生
198.新选出的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时,对出席会议的人数有何要求?
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基层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199.新选出的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主持人怎么确定?
新选出的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由于书记、副书记尚未产生,根据规定,召开党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由大会主席团委托一名新当选的委员主持;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由上届党的委员会委托一名新当选的委员主持。选举结束后,通过有关决议和新当选的书记讲话时,会议由新当选的书记或副书记主持。
200.新选出的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时,监票人和计票人怎么确定?
新选出的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监票人由会议主持人从不是候选人的委员中提名,经选举人表决通过;计票人由会议主持人从会议工作人员或不是候选人的委员中指定。
201.新选出的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的程序有哪些?
新选出的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的程序主要有:
(1)主持人报告应到会委员人数和实到会委员人数,确认是否可以进行选举。
(2)讨论并通过选举办法。
(3)通过监票人,指定计票人。
(4)党的委员会负责同志作关于新一届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的说明(设立常务委员会的,还应就常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作出说明)。
(5)酝酿讨论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根据多数委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名单。
(6)监票人当场检查票箱,计票人分发选票。主持人说明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
(7)填写选票,投票。
(8)清点选票,确认选举是否有效。
(9)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计票。
(10)监票人向会议报告选举结果,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
(11)通过委员会的有关决议(党的委员会还要通过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的书记、副书记)。
(12)新当选的党的委员会书记讲话。
委员会人数少的,可以从简。
202.不是新当选的委员会委员,能否被选为本届委员会书记、副书记?
在党员大会或党代表大会上没有被选为本届委员会委员的党员,不能被选为本届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设常务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必须从新当选的常务委员中产生。
203.委员会人数较少的,书记、副书记能否不提候选人直接选举?
根据中央组织部的有关文件规定,书记、副书记一般可采用提出与应选人数相等的候选人进行选举;委员会人数较少的,经报请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把所有委员都作为候选人,经充分酝酿后,直接选举。
204.书记、副书记能否采取由委员协商分工和举手表决的方式产生?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上届委员会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进行选举。”因此,书记、副书记不能采取由委员协商分工和举手表决的方式产生。
205.村党组织负责人能否直接选举?
中央组织部、民政部《关于认真做好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工作的通知》提出:“要探索扩大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候选人的差额比例等做法,积极稳妥推行村党组织负责人直接选举。各地推行村党组织负责人直接选举,需报经县级以上党委批准,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可由省级党委根据实际情况另作规定。”
206.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怎么产生?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207.党的基层组织换届选举时,是否可以只选副书记而不选书记?
党的基层组织的书记是党的基层组织的主要领导成员,担负着主持日常工作的重要任务。副书记的职责是协助书记工作。一个健全的党的基层组织的领导机构,不应该没有书记。因此,在进行换届选举时,不能留下书记职位不选,而等到党员大会或党代表大会闭会后再指派。如果一时找不到合适的书记人选,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适当推迟选举时间。
208.设立常务委员会的基层委员会怎样选举产生常委、书记、副书记?
经批准设立常务委员会的基层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时,先采用差额(比应选人数多一至二人)选举办法选举常务委员会委员,再采用等额选举办法选举书记、副书记。
在实际工作中,应注意三点:一是常务委员会委员必须从新当选的委员会委员中产生;二是书记、副书记必须从新当选的常务委员会委员中产生;三是书记、副书记必须由基层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不得在常务委员会上选举。
209.党委常委和书记、副书记的选举可否搞预选?
根据中央组织部的规定,党委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的选举一般不搞预选。
210.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闭会应注意哪些问题?
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后,主持人即可宣布全体会议闭会。闭会需要注意的是:
(1)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一般不单独搞闭幕式。
(2)党的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要通过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的书记、副书记。因此,在时间安排上,一般应先召开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
(3)在闭会前,新当选的书记一般要对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和当前要抓的工作提出初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