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信用的基本形式
信用作为一种借贷行为,普遍存在于一切商品经济社会当中,是通过一定方式具体表现出来的。表现信用关系特征的形式称为信用形式,它是信用活动的外在表现。随着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信用的具体形式日趋多样化和复杂化。根据借贷主体的不同,信用可分为以下几种基本形式:商业信用、银行信用、国家信用、消费信用、国际信用。
一、商业信用
(一)商业信用的定义
商业信用是指企业之间在进行商品和劳务交易时以延期支付和预付货款的形式所提供的信用,即通常所说的商品赊销、赊购或预购行为,它是基础信用之一。
(二)商业信用的特点
(1)商业信用主要是以商品形态提供的,它同时包含两种性质的经济行为,即商品买卖行为和借贷行为,提供信用的过程就是买卖的过程。
(2)商业信用的债权人和债务人都是商品生产者或经营者。因为商业信用产生于商品交易过程,是通过商品赊销方式实现的,所以只有在从事商品生产和流通的企业之间才有可能建立起商业信用关系。
(3)商业信用的发展程度直接依存于商品生产和流通的状况。在经济繁荣时期,生产规模扩大,商品增加,从而以信用形式出售的商品就增多,对商业信用的需求也增加;相反,在经济危机或萧条时期,企业的生产缩减,市场商品滞销,需求不足,这时,企业对商业信用的需求也就减少了。这是因为企业以信用形式购入的商品是用于生产的继续进行的。
(三)商业信用的局限性
由于商业信用本身具有的特征,决定了它的存在和发展具有局限性,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规模和数量上的局限性。商业信用是企业间买卖商品时发生的信用,是以商品交易为基础的。因此,信用的规模受商品交易量的限制,生产企业不可能超出自己所拥有的商品量向对方提供商业信用。商业信用无法满足由于经济高速发展所产生的巨额的资金需求。
(2)方向上的局限性。由于商业信用是以商品形态提供的,而商品都有特定的使用价值,因此,提供商业信用是有条件的,它只能向需要该商品的厂商提供,而且只能用于限定的商品交易。
(3)信用能力上的局限性。商业信用的借贷行为之所以能成立,不仅是因为买卖关系的成立,更重要的是出卖商品的人比较确切地了解需求者的支付能力。也只有商品出售者相信购买者到期后能如数偿付货款,这种信用关系才能成立。因此,在相互不了解对方的信用能力的企业之间就不容易发生商业信用。
(4)信用链条的不稳定性。商业信用是由工商企业相互提供的,可以说,一个经济社会有多少工商企业就可能有多少个信用关系环节。如果某一个环节因债务人经营不善而中断,就有可能导致整个债务链条的中断,引起债务危机的发生,往往会冲击银行信用。
商业信用的局限性决定了商业信用是不可能完全满足资金融通需要的,为了更好地实现盈余单位和赤字单位之间的资金余缺调剂,必须有其他信用形式的存在。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在商业信用的基础上便产生了由金融机构提供货币资金借贷为特征的信用形式——银行信用。
二、银行信用
(一)银行信用的定义
银行信用是一个经济体信用制度发达程度的标志。它是银行或货币资本所有者以货币形式向职能资本家提供贷款而形成的借贷关系。它是适应产业资本循环周转或再生产运动的需要而产生的。银行通过借贷关系,将再生产中游离出来的闲置的货币资本和社会上的闲置货币集中起来,再把它们贷给需要货币的企业。
(二)银行信用的特点
(1)银行信用的规模巨大,其规模不受银行自有资本的限制。银行聚集资金是全方位的,不仅有工商企业暂时闲置的货币资金,而且包括居民的储蓄存款。
(2)银行信用的债权人是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债务人是企业,即银行可以把货币贷给任何一个需要的部门和企业,因而银行信用具有广泛性的特点。
(3)银行信用贷出的是货币资金或借贷资金,它的使用在时间和投放方向上不受任何限制。
(4)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可以通过信息的规模投资,降低信息成本和交易费用,从而有效改善信用过程的信息条件,减少借贷双方的信息不对称以及由此产生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问题,其结果是降低了信用风险,增加信用过程的稳定性。
由于上述优点,加之金融机构的广泛社会联系、良好的信誉以及较强的信用能力,银行信用在现代经济生活的众多信用形式中成为最基本、最主要的信用形式。
三、国家信用
(一)国家信用的定义
国家信用是指国家以债务人身份,借助债券和直接借款等形式为政府筹集资金的信用形式。国家信用的债务人是国家,债权人包含国内外的金融机构、企业和居民家庭。国家信用分为国内信用和国外信用两种。
(二)国家信用的特点
(1)国家信用的主体是政府,政府以债务人的身份出现,债权人是全社会的经济实体和居民。
(2)国家信用的形式主要是发行公债(包括中长期国债券和短期国库券)。
(3)中长期国债券多用于弥补政府预算赤字,所筹措的资金大多用作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建设等非生产性支出,还有军费开支和社会福利支出等。国库券多用于弥补财政短期失衡,以及用于中央银行在公开市场上调节货币供应量的操作工具。
(三)国家信用的作用
(1)调节财政收支不平衡的手段。在国家预算执行过程中,经常出现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暂时脱节的现象。为了解决财政年度内的收支不平衡,国家往往借助于发行国库券解决。
(2)调节货币供应量,实现宏观调控的基本手段。中央银行通过买进或卖出国债来调节货币供应量,影响金融市场资金供求关系,从而实现宏观调控的目的。
(3)调节货币流通、稳定经济发展的重要杠杆。由于国债信誉高于其他任何信用工具,其转让流通性较强,因此,利用国家信用,通过公债在市场上的吞吐,可以改变建设资金的规模和投向,对经济发展进行一定的干预,同时,又可以利用市场机制增大或减少市场货币流通量,以求实现货币流通正常,稳定币值、稳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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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国家信用的发展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积极完善国债制度,国债在经济生活中的作用越来越大。
(1)国债发行额呈逐年增长的趋势,由最初1981年的近49亿元至2012年的14362亿元,详见表2-1。
表2-1 1981—2012年我国历年国债发行规模 单位:亿元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中国人民银行统计季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等相关数据。
(2)发行方式不断完善,1981—1988年,国债发行基本采取的是政治动员和行政摊派的方式。1991年实行了国债的承购包销,由70多家证券中介机构参与,标志着国债一级市场的建立。1996年,所有可流通的国债发行都采取了招标方式,竞争标的是债券价格和收益率,招标方式既有单一价格方式又有多种价格方式,提高了发行效率。
(3)国债种类不断丰富,结构不断趋于完善。国债的计息方式越来越市场化、国际化,国债的期限种类也在不断增加。
四、消费信用
(一)消费信用的定义
消费信用也称为消费者信用,是工商企业、银行或其他信用机构向缺乏货币购买力的消费者提供的信用。
(二)消费信用的形式
1.分期付款
分期付款是商业企业与消费者根据合同规定分期偿付货款,这种信用方式多用于消费者购买大件耐用消费品,如汽车、房屋、家用电器等商品。这种消费信用是以商品形态提供的信用,与商业信用有类似的地方,所不同的是商业信用是企业之间提供的,而消费信用则是企业向消费者个人提供的。
2.信用卡
信用卡是由信用卡公司或银行对信用合格的消费者发行的信用证明,持有该卡的消费者可以到有关的商业服务部门购买商品,再由银行定期同消费者和商店进行结算,信用卡可以在规定的额度内进行透支。
3.消费贷款
消费贷款就是由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直接以货币形式所提供的服务于消费的贷款。消费贷款按照直接接受贷款的对象不同,可以分为买方信贷和卖方信贷。买方信贷是指银行直接对消费品的购买者所发放的贷款;卖方信贷是指以分期付款单证作为抵押,对销售消费的企业发放的贷款。
(三)消费信用的作用
消费信用的作用是为消费者提供提前消费的条件,刺激人们的消费,提高全社会的消费水平,扩大需求,促进商品的销售和生产,推动技术进步和经济增长。同时也为银行资金找到新的出路,可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社会消费结构。
但是,消费信用也有可能增加社会的不稳定性。过度提倡和利用消费信用有可能使消费者背上沉重的债务包袱,一旦消费者无力偿还贷款,便有可能引起连锁反应,危及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定,甚至有可能引发其他社会问题。如2008年影响全球的国际金融危机就是由美国的“次贷危机”引起的,它是一场发生在美国,因次级抵押贷款机构破产、投资基金被迫关闭、股市剧烈震荡引起的金融风暴。它致使全球主要金融市场出现流动性不足危机。美国“次贷危机”是从2006年春季开始逐步显现的。2007年4月开始席卷美国、欧盟和日本等世界主要金融市场。次贷危机目前已经成为国际上的一个热点问题。
消费信用是一把“双刃剑”,因此我们必须客观地看待消费信用的作用,它到底是发挥积极的作用还是消极的作用,必须要视条件而定,不讲条件地谈论消费信用的作用是很危险的。
五、国际信用
(一)国际信用的定义
国际信用是指国与国之间的企业、经济组织、金融机构及国际经济组织相互提供的与国际贸易密切联系的信用形式。国际贸易与国际经济交往的日益频繁,使国际信用成为进行国际结算、扩大进出口贸易的主要手段之一。
(二)国际信用的主要形式
根据国际信用关系主客体的不同,国际信用形式可分为国际商业信用、国际银行信用、国际金融机构信用、国际政府间信用和国际直接信用五种。
1.国际商业信用
国际商业信用是跨越国际的商业信用活动,是不同国家的企业之间发生的信用。它表现为凭信用进口或出口商品。国际商业信用形式主要有国际租赁、补偿贸易和延期付款。
(1)国际租赁。国际租赁是国际间以实物租赁方式提供信用的新型融资形式。根据租赁的目的和融资方式的不同,可将其分为金融租赁和经营租赁两种形式。
(2)补偿贸易。补偿贸易是指外国企业向进口企业提供机器设备、专利技术、员工培训等,待项目投产后进口企业以该项目的产品或按合同规定的收入分配比例清偿债务的信用方式,在发展中国家得到广泛使用。
(3)延期付款。延期付款是出口厂商和进口商协定在货物出口后一定时期内支付款项的信用形式。延期付款一般发生在关系密切的进出口商之间或出口商得到出口国银行出口信贷支持的情况下。其做法一般是进口商支付合同金额的一定比例如15%,其余85%的货款则延期支付。
2.国际银行信用
国际银行信用是以国际银行为授信主体提供的国际信用形式。国际银行信用按照贷款的组织方式,可以划分为国际商业银行贷款、项目融资贷款和出口信贷三种。
(1)国际商业银行贷款。国际商业银行贷款按参与贷款银行的多少分为双边银行贷款和国际银团贷款两种。双边银行贷款又称独家银行贷款,是指由一家贷款银行向外国借款人提供的贷款,其贷款手续和形式均较为简单,贷款利率多为浮动利率,期限有短期和中期两种,中期贷款一般在5年以内。国际银团贷款是由一家或几家大银行牵头,联合多家银行共同对借款人提供的国际性贷款,也称为辛迪加贷款。
(2)项目融资贷款。项目融资贷款又称为项目融资,是国际上为某些大型工程项目筹措资金的一种融资方式。项目融资的额度特别大,主要用于能源、交通、农林业、制造业以及勘探开发等工程项目。项目融资包括多方面的参与,主要有项目主办人、项目公司、项目贷款人、项目产品买主、项目设备供应人、项目融资担保人、托管人和保险机构等。
(3)出口信贷。出口信贷是国际贸易中的一种中长期贷款形式,是一国政府为了促进本国出口,增强国际竞争能力,而对本国出口企业给予利息补贴和提供信用担保的信用形式。根据补贴和贷款的对象不同,又可分为卖方信贷和买方信贷两种。卖方信贷是出口方银行向出口商提供贷款;买方信贷是出口方银行直接向进口商(或进口方银行)提供贷款。这种贷款是有指定用途的,即必须用于购买本国出口商的货物。如果是直接向进口商提供贷款,通常需要由进口国一流银行提供担保。
3.国际金融机构信用
国际金融机构信用主要是指包括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在内的国际性金融机构向其成员提供的贷款。
4.国际政府间信用
国际政府间信用是在各国政府之间发生的信用授受关系,一般以政府贷款的形式存在。政府贷款是指一国政府利用本国财政资金向另一国政府提供的优惠性贷款。政府贷款期限较长,利率低,条件优惠,带有双边经济援助的性质,但政府贷款用途受到限制,如根据双边援助计划,受援国家所得款项大多只能用来向贷款国购买货物和劳务,而且贷款一般不提供自由外汇,不提供全部项目投资。政府贷款主要是由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
5.国际直接信用
国际直接信用是指一国政府、公司或企业在国际金融市场上从资金所有者那里直接融通货币资金的主要形式。其方式是发行国际债券或国际股票。国际债券是由一国政府或居民在国外以外国货币或境外货币为面值发行的债券。国际债券的发行和交易所形成的市场叫国际债券市场,它是国际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国际股票发行是指股份公司在国外某一国家或同时在几个国家发行该公司股票,并在发行地证券交易所上市以筹集股份资金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