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学原理(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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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统计资料的调查方式

我国的《统计法》规定,统计调查应当以周期性普查为基础,以经常性抽样调查为主体,以必要的统计报表、重点调查、综合分析等为补充,收集、整理基本统计资料。

一、普查

(一)普查的概念

普查是为了某一特定目的而专门组织的一次性全面调查。普查需要对调查对象总体中的所有个体进行调查,并从总体的所有个体中收集资料。

普查的意义在于获得有关国情最基本的数字资料,把握社会总体的全貌,得出具有普遍意义的结论,为国家或部门制定政策、制订计划提供可靠的依据。

(二)普查的目的和特点

1.普查的目的

普查的目的是摸清和掌握有关国情、国力的基本统计资料,为国家制定有关政策或措施提供依据。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需要动员各方面力量进行,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组织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共同实施。

2.普查的特点

(1)普查是周期性和一次性的。由于普查涉及面广、调查单位多,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因此不能年年进行,更不能事事都搞,而只能对主要的调查项目每隔一定时期才进行一次,通常是每隔5年或10年进行一次,即周期性地进行普查。目前,经国务院批准的周期性普查项目主要有:全国人口普查、全国农业普查、全国经济普查、全国基本单位普查等。我国的普查已经制度化了,比如人口普查和农业普查,每隔10年进行一次,每逢末尾数为“0”的年份进行人口普查,每逢末尾数为“6”的年份进行农业普查。

(2)统一标准调查时点,即标准时间。普查应当统一标准调查时间(点),避免调查数据的重复和遗漏,保证普查的准确性。不论登记点时间是规定的时点以前或者以后都必须按标准时间的实际状态调整,以取得标准时间上的准确数据。例如,我国前三次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都定为普查年份的7月1日零时;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00年11月1日零时;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3年度资料;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8年度资料;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普查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资料。

(3)确定统一的普查期限,即规定进行普查登记的时期。普查期限的确定,应当考虑普查任务、特点和实施普查的条件,一般选择在被调查现象变动最小或者最适宜进行普查工作的时期,在选择普查期限的基础上,再确定普查的标准时间。例如,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工作,从2000年11月1日开始到11月10日以前结束;复查工作在2000年11月15日以前完成;质量抽查工作在2000年11月30日以前完成。再如,第一次全国农业普查的访问登记工作和复查工作,从1997年1月1日开始,到1月31日以前结束。

(4)统一规定普查的项目和指标。普查必须预先规定统一的调查项目和指标并进行登记,不准任意改变和增减,以免影响资料的汇总和综合,降低调查资料的质量。同一种普查,每次调查的项目和指标力求一致,并按规定的周期进行。这样便于进行历次调查资料的对比分析和观察社会现象的变化情况。

(5)普查资料的全面性和系统性。普查比其他任何调查方式所取得的资料都更全面、更系统。

(6)普查可为其他调查提供基本依据。由于普查收集的资料全面、系统,数据一般是比较准确的,规范化程度也较高,所以普查可以为抽样调查、重点调查等其他统计调查提供基本依据。

(7)普查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较大。

3.普查的组织形式

(1)专门组织的普查机构。这是针对重大的国情、国力等的普查,需要动用各方面的力量,就必须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建立专门的普查机构,要配备一定数量的普查人员,对调查单位直接进行采访登记或指导被调查者按照普查表的要求详细填报,然后采用汇总方式取得统计资料。比如,国家进行第五次人口普查就设置了专门的组织机构: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和地区行政公署,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人民政府,设置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乡、镇和街道办事处,设置人口普查办公室;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设置人口普查小组,分别负责人口普查的领导、组织和具体实施。普查机构内配备一定数量的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原则上每个调查小区配备一名普查员。每个普查区配备一名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由县、市人民政府负责选调配备,可以从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干部、教师和大中专学生以及离退休人员中选调,也可以临时从社会招聘。农村地区以中小学教师为主体。

(2)由调查单位自填调查表。这是利用调查单位的原始记录和核算资料,分发一定格式的调查表格,由调查单位填报,例如库存商品普查、生产设备普查等。

二、抽样调查

(一)抽样调查的概念及种类

1.抽样调查的概念

抽样调查是按照一定的取样原则从调查对象的总体中抽出部分总体单位作为样本进行调查、观察,取得资料,并根据样本实际调查结果来推断总体数量特征的一种统计调查方式,属于非全面调查的范畴。

进行经常性抽样调查,应当在调查前查明基本统计单位及其分布情况,按照经批准的抽样调查方案,建立科学的抽样框。

2.抽样调查的种类

抽样调查按抽样的方法不同分为随机抽样调查和非随机抽样调查。

(1)随机抽样调查,是按照随机原则从总体单位中抽取样本,进而推断总体的抽样调查方法。随机原则是指样本单位的抽取不受任何主观因素及其他系统性因素的影响,是在随机状态下进行,每个总体单位都有被抽中的相同概率。

(2)非随机抽样调查,是从调查的目的出发,根据人们的主观经验或其他条件来抽取样本的调查方法,如偶遇抽样、判断抽样、配额抽样、雪球抽样等。

(二)抽样调查的特点

1.经济性

由于抽样调查只抽取调查对象总体的部分单位作为样本进行调查,通常样本只是总体中的小部分,因此调查的工作量小,可以节约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能够以较少的投入取得必要的统计资料。

2.及时性

由于只对抽取的样本进行调查,较之普查的工作量就小得多,调查时间、数据处理时间都较短,从而能及时满足各方面对统计资料的需要。

3.科学性

抽样调查数据之所以能用来代表和推算总体,主要是因为抽样调查方法本身的科学性。

(1)调查样本的抽取是比较科学的,特别是随机抽样,是按随机的原则抽取的,在总体中每一个单位被抽取的机会是均等的,因此能够保证被抽中的单位在总体中的均匀分布,不致出现倾向性误差,代表性强。

(2)抽样调查是以抽取的全部样本单位作为一个“代表团”,用整个“代表团”来代表总体,而不是用随意挑选的个别单位代表总体。

(3)所抽选的调查样本数量,是根据调查误差的要求,经过科学的计算确定的,在调查样本的数量上有可靠的保证。

(4)抽样调查的误差,在调查前就可以根据调查样本数量和总体中各单位之间的差异程度进行计算,并控制在允许范围以内,调查结果的准确程度较高。

4.应用广泛性

抽样调查已成为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一种统计资料收集方法。它广泛应用于社会、经济、自然各种现象的调查,对不可能进行全面调查的现象,如对某些具有破坏性的产品质量进行检验——灯泡的使用寿命、轮胎的里程试验等,都可以采用抽样调查;对不必要进行全面调查的现象,如10年进行一次人口普查,其他年份就可以采用抽样调查进行其他的人口变动情况调查、居民家庭收支情况调查等;对难以进行全面调查而又必须推算总体数量特征的现象,如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情况、农作物收获量的预测等都应当采用抽样调查。

基于以上特点,抽样调查被公认为是非全面调查方法中用来推算和代表总体的最完善、最有科学根据的调查方法。

与其他调查一样,抽样调查也会遇到调查的误差问题。通常抽样调查的误差有两种:一种是工作误差(也称登记误差或调查误差),另一种是代表性误差(也称抽样误差)。但是,抽样调查可以通过抽样设计和通过计算并采用一系列科学的方法,把代表性误差控制在允许的范围之内。另外,由于调查单位少,代表性强,所需调查人员少,工作误差比全面调查要小。特别是在总体包括的调查单位较多的情况下,抽样调查结果的准确性一般高于全面调查。因此,抽样调查的结果是非常可靠的。

三、统计报表

(一)统计报表的含义及其特点

1.统计报表的含义

统计报表是以基层企事业单位的原始记录为基础,采用统一的表格形式、统一的统计指标、统一的填写要求、统一的报送时间和统一的报送程序,自下而上逐级定期向国家主管部门报送基本统计资料的一种统计调查方式。在我国几十年的政府统计工作中,已经形成一套比较完善、系统的制度,所以统计报表又称为统计报表制度。统计报表制度已在第一章中有过介绍。

2.统计报表的特点

(1)统一性。统计报表由国家统一规定了指标含义、计算口径、报表格式、报送时间、报送程序,不仅便于统计资料的汇总、积累,而且能够保证资料收集的统一性和及时性。

(2)可靠性。统计报表是根据基层单位的原始记录填制的,所以能够确保收集到的统计资料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3)全面性。统计报表填报的内容多为时期指标,已经形成了一个内容全面、系统完整的指标体系。所以,统计报表所包含的范围比较全面,项目比较系统,分组比较合理,各项内容和调查周期相对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六十多年来,统计报表制度主要承担着定期提供我国国民经济发展基本情况的基本统计资料的重要任务。定期填制统计报表还可以不断完善资料,进行历史对比、系统分析,研究社会、经济现象发展变化的规律性。

(二)统计报表的种类

1.统计报表按报送周期不同分类

统计报表按其报送周期的长短不同,分为定期报表和年报。

日报、旬报、月报、季报、半年报都属于短周期性的定期报表,主要是提供统计年度内一定时期社会经济的周期性基本状况的统计资料。定期统计报表的特点是:统计指标较少,统计范围较小,分类目录比较粗,时间要求比较短。

年报是对统计年度全年国民经济活动的全面性总结的统计报表。年度统计报表的特点是:统计指标比较多,统计范围比较全,分类目录比较细,准确程度要求高。凡定期报表已有的统计内容,年度一般不再重复统计。

统计报表按周期不同进行分类,不仅仅体现时间上的差异,更主要的是报表的内容和作用不同。一般而言,周期长的报表指标项目多且细,周期短的报表指标项目少且较粗,报表周期越短,时效性越强,越能及时反映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有利于及时掌握动态,调整计划,纠正差异。例如,日报、旬报包括的内容一般只限于生产经营活动中主要的指标项目,以较快的速度反映生产进度,为业务主管部门了解生产动态、指导工作提供资料,所以往往把日报、旬报称为进度报表;月度和季度报表包括的内容比较细,主要检查国民经济各部门每个月份或每个季度计划的执行情况,为及时了解计划完成情况提供依据;年度报表是全年工作的总结性报表,内容和项目都比较多而且全面,通过它可以检查国民经济计划的执行情况,为制定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编制国民经济计划提供较全面的资料。

2.统计报表按其内容和实施范围不同分类

统计报表按其内容和实施范围不同,可分为国家统计报表、业务部门统计报表和地方统计报表。

(1)国家统计报表,是由国家统计部门统一制定,用以反映全国性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的报表,包括工业、农业、交通、基本建设、商业、外贸、劳动工资、物资、财政等方面的统计资料,是国民经济的基本统计报表。

(2)业务部门统计报表,是为了适应本部门业务管理的需要而制定的专业统计报表,在本系统内实施,用以收集本部门有关业务技术资料,作为国民经济基本统计报表的补充。

(3)地方统计报表是在国家统计报表的基础上,根据地方特点,补充规定的地区性统计报表,为地区的管理及经济服务。

3.统计报表按其报送单位的层次和性质不同分类

统计报表按其报送单位的层次和性质不同,可分为基层报表和综合报表。

(1)基层报表是由基层的企事业单位根据原始记录汇总、整理而填报的统计报表。

(2)综合报表是由各地方统计部门或主管部门根据所属基层单位上报的报表逐级汇总填报的统计报表。

4.统计报表按其调查方式不同分类

统计报表按其调查方式的不同,可分为全面统计报表和非全面统计报表。

(1)全面统计报表是要求调查总体的每一个单位都必须填报的统计报表。目前大多数报表属于全面统计报表。

(2)非全面统计报表是只要求调查总体中的一部分单位填报的统计报表。一般情况下,非全面统计报表的运用都是结合重点调查、典型调查、抽样调查等方式,抽取调查总体中的部分单位,再将统计报表布置给这些单位,要求它们按统计报表的指标、内容进行填报。例如,调查工业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只要求重点企业填报。

(三)例证

下面是我国《工业统计报表制度》的基本内容:

《工业统计报表制度》主要反映全国工业经济发展的基本情况,是党和国家了解工业经济现状、制定经济政策、编制和检查工业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经济管理、为宏观调控提供依据所需的全国性工业统计报表。它是依照《统计法》的规定,由国家统计局制定的统计报表制度。

《工业统计报表制度》是国家统计调查的一部分,是国家统计局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和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的综合要求,由各地区和各部门按照全国统一规定的统计范围、计算方法、统计口径和填报目录,根据国家统计局拟订的工业企业报表制度的内容,组织实施。

《工业统计报表制度》分为年报和定期报表两部分。工业定期统计报表的特点是:统计指标较少,统计范围较小,分类目录比较粗,时间要求比较快。工业年度统计报表的特点是:统计指标比较多,统计范围比较全,分类目录比较细,准确程度要求高。凡定期报表已有的统计内容,年度一般不再重复统计。年报和定期报表同时又分为综合表和基层表。综合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和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报送给国家统计局;基层表由国家统计局制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结合地方要求进行补充,然后布置给其辖区内的工业企业填报。另外,我国还建立了全部国有工业企业及年产品销售收入在500万元以上的非国有工业按月报送分企业资料制度,并着手建立5000家大型企业对国家统计局的直报制度。

四、重点调查

(一)重点调查及重点单位的含义

1.重点调查

重点调查是在所调查对象的总体中选择部分重点单位进行调查,用以反映总体基本情况的统计调查方式,是一种非全面调查。

2.重点单位及其选择

重点单位是指在调查总体中具有举足轻重地位的总体单位,这些单位虽然只是总体中的一小部分,但它们调查的标志值在总体标志总量中占有绝大部分比重,通过对这些单位的调查,可以反映总体的基本情况。

进行重点调查,关键的问题是要选好重点单位。

(1)重点单位的多少,要根据调查任务来确定。一般来说,选出的单位应尽可能少些,而其标志值在总体中所占的比重应尽可能大些。其基本标准是所选出的重点单位的标志值必须能够反映所研究总体的基本情况。例如,要了解我国钢铁工业的生产情况,只要对宝钢、鞍钢、包钢、太钢、武钢、首钢等十几家大型钢铁企业进行调查,就可达到调查的目的。因为,虽然这十几家钢铁企业只占全国钢铁企业总数的极少数,但它们的产量却占了全国钢铁产量的大部分,是能够反映全国钢铁生产的基本情况的。

(2)选择重点单位时,往往存在如下情况:在某一问题上是重点单位,在另一问题上不一定是重点单位;在某一调查总体中是重点单位,在另一调查总体中不一定是重点单位;在这个时期是重点单位,在另一时期不一定是重点单位;重点之中又有重点;等等。

(3)选中的单位应是管理健全、统计基础工作较好的单位。

(二)重点调查的优势

重点调查的优势在于能够用较少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取得反映调查总体的基本情况和变动趋势。

(三)重点调查的组织形式

根据调查的目的和内容的不同,重点调查可以是定期调查,也可以是一次性调查。

定期调查适用于经济性调查任务,可以发放定期报表,由选择的重点单位填报,定期观察一些重点单位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及变动情况。一次性调查适用于临时调查任务,也可以同统计报表制度结合起来,采用统计报表中适用的资料。我国有一些重点调查已经纳入定期统计报表制度,逐级按月、季、年上报,如国家统计部门的重点城市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电信月报、重点工业企业产品价格统计日报等。

五、典型调查

(一)典型调查的含义、作用及典型单位的选择

1.典型调查的含义

典型调查是根据调查的目的和要求,在对调查对象进行初步的全面分析的基础上,有意识地从中选择少数具有代表性的典型单位,进行周密系统的调查,借以认识事物的本质及其发展变化规律性的一种调查研究方法,属于非全面调查范围。

2.典型单位的选择

(1)典型单位的选择虽然由被调查者确定,但并非随意确定,而是根据调查的目的,参照调查对象和典型单位的有关资料和情况确定。

(2)选择典型单位,还应合理地确定典型单位的数目。在总体各单位差别不大的情况下,选择一个或几个有足够代表性的单位就可以了。比如,要对成都市内各商场上半年的零售情况进行调查,可选取大型商场10个、中型商场10个、大型超市10个为典型样本,而不必每个商场都调查一番,调查得出的结果也能比较客观地反映实际情况。

3.典型调查的作用

(1)典型调查可以研究尚未充分发展、仍处于萌芽状态的新生事物或某种倾向性的社会问题。通过典型调查可以对典型单位做具体深入的分析,可以具体地了解事物发生和发展的全过程及同各方面的联系,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探索事物发展变化的趋势,形成科学的预见。

(2)典型调查可以补充全面调查和其他非全面调查的不足。典型调查可以收集全面调查或其他形式的非全面调查收集不到的统计资料和情况,因为调查的单位较少,可以对典型单位进行深入调查,从而把问题搞清楚。

(3)典型调查可以分析事物的不同类型,研究它们之间的差别和相互关系。例如,通过调查可以区分先进事物与落后事物,分别总结其经验教训,进一步研究对策,促进事物的转化与发展。

(4)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用典型调查的结果来推断总体的指标数值。当总体中各单位的差异很小时,每个单位都有一定的代表性,或者总体单位之间差异很大,但通过划类选典,掌握了各典型单位的数字资料,而且已知各种类型在总体中所占比重,就可以根据类型比例推算总体的指标数值。

(二)典型调查的特点及分类

1.典型调查的特点

(1)典型调查是对调查对象总体中的个别或某些单位进行的调查。由于范围小、单位少,能够对被调查的对象做深入、细致的了解,同时又节省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采用这种方式能以较小的代价获取较大的利益。

(2)典型调查是对有意识地选择的调查单位进行的调查,因此容易受人的主观意志的影响。由于典型样本是根据调查者主观判断决定的,所以难免带有某种程度的主观性。在对总体情况了解不够的情况下,往往难于选好典型,这样就难免对调查结果的准确性产生一定影响。因此,在使用典型调查时,应尽可能在对调查对象总体情况有大致了解的基础上进行。

(3)典型调查有利于深入实际,解剖调查对象。由于典型调查的数量少,便于深入细致的调查,既可以收集有关的数字资料,又可以掌握具体、生动的情况;既有经济技术成果资料,又有意识形态方面的情况;对调查对象的发展变化有比较透彻的了解,就可以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途径和建议。

(4)典型调查可以估计总体,但是不能检验其正确性,因此属于定性调查。由于典型调查不是按随机原则抽取的,所以用典型单位的统计数据推断总体就无法计算和控制其误差,推断结果只是一个粗略的近似值。

2.典型调查的分类

(1)“解剖麻雀式”的典型调查,是直接对个别典型单位进行的调查研究。如调查单位之间差异较小,波动不大,就可选择一个或几个典型单位,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

(2)“划类选典式”的典型调查,是在对总体进行分类的基础上,选择一部分典型单位进行调查。在总体单位比较多、各单位发展条件和发展程度又相差较大,波动幅度大时,就需要将总体单位按某种与研究任务有关的标志划分成若干个组,以缩小组内各单位的差异,然后再从各个组分别选出典型单位。按这种方法进行调查,称为“划类选典式”典型调查。

六、个案调查

个案调查也是指从对象总体中选取一个或几个特定的调查对象进行深入研究。它的主要作用不是由个体推论总体,而是要深入、细致地描述一个具体单位(如个人、群体、企业、城镇)的全貌和具体的社会过程。与典型调查不同,个案调查不要求调查对象具有代表性或典型性,它不试图以少量单位来概括或反映总体的状况。

个案调查的特点主要有三个:一是它比典型调查更具体、深入、细致,因为个案调查是对某个特殊单位进行的全面、深入调查,而调查对象的单一性决定了调查必须讲究深度和广度。如对某个先进典型单位或对某个落后典型单位的调查,都属于个别调查。二是个案调查的目的是了解和认识个案本身的问题,而不是推及同类事物,调查应注意挖掘现象背后的本质原因,总结经验教训,给人们提供借鉴。三是个案调查在调查内容、时间、活动上具有弹性。

个案调查是社会调查的主要方法之一。但随着社会的发展,个案调查的比重在下降,而抽样调查的比重在不断上升。

个案调查与抽样调查的更替反映出社会认识的某种规律性。人们对社会现象的认识首先是要详细了解每一种现象的细节,然后再试图通过对大量事物的归纳得出一般性、普遍性的认识。可以说,个案调查是通过深入“解剖麻雀”来描述各个“点”的情况(典型调查的作用也在于此)。而抽样调查则是要了解“面”上的情况,它试图详尽地分析各个“点”之间的相互联系,以便从总体上把握社会现象的规律性。抽样调查的兴起说明,人们对社会的认识已从“点”发展到“面”。但是目前在对一些新现象或新事物的研究中,仍是先从个案调查开始,然后再扩展到对现象的普遍联系的认识。有时,在一项调查研究中,是把这两种调查方式结合起来,同时了解“点”与“面”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