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转型之路:来自民间社会的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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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事记

●1991年,国务院批复《全国防沙治沙工程规划》,把荒漠化防治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启动全国防沙、治沙工程。

●1994年,实施生态县试点工程及黄河中游保护林建设工程;签署了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并于1997年2月18日交存批准书,公约于 1997年5月9日对中国生效。

●1998年起,开始开展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三北”(东北、华北、西北)及长江流域等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和重点地区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工程等。

●1999年,中国政府把保护耕地作为一项基本国策,实行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国家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为确保粮食安全提供重要基础。

●2002年,颁布实施了《防沙治沙法》,批复了《全国防沙治沙规划(2005—2010年)》,2005年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沙治沙工作的决定》。

●2000—2005年,中央财政共投入资金90多亿元人民币,实施了天然草原植被恢复与建设、草原围栏、牧草种子基地、退牧还草、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草原生态建设等项目。

●2004年,国家实施首都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水土保持、黄土高原地区水土保持淤地坝、东北黑土区和珠江上游南北盘江石灰岩地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等多个专项工程,水土流失重点防治范围由长江、黄河上中游拓展到东北黑土区、珠江上游和环京津等地区。

●2004年6月5日世界环保日,87名中国大陆和台湾的著名企业家,在中国内蒙古的阿拉善盟发表了《阿拉善宣言》,成立“阿拉善SEE生态协会”。以减缓阿拉善的沙尘暴为起点,致力于保护中国的生态环境,实现企业家的社会责任。

●2007年,第一届库布齐国际沙漠论坛在鄂尔多斯召开,亿利集团在内蒙古库布齐沙漠地区探索的产业化治沙新思路,实现由被动防治向主动防治、由征服自然向利用自然、由沙逼人退向人逼沙退、由贫瘠荒漠向绿色产业的四个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