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教习全书: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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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精解】

2.1 项目业主对工程项目的管理

一、项目业主的含义及其对工程项目管理的目的和特点

(一)项目业主的含义

项目业主既可以是单一的投资主体,也可以是各投资主体按照一定的法律关系组成的法人形式

(二)项目业主对工程项目管理的含义

项目业主对工程项目的管理是指项目业主为实现投资目标,运用所有者的权力组织或委托有关单位,对建设项目进行筹划和实施的有关计划、组织、指挥、协调等过程。

(三)项目业主管理的目的

(1)实现投资主体的投资目标和期望。

(2)将工程项目投资控制在预定或可接受的范围之内。

(3)保证工程项目建成后达到项目功能和质量目标。

(四)项目业主管理的特点

(1)代表了各投资主体对项目的要求。

(2)项目业主是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管理的中心,项目业主对项目管理和项目的成败负有全面责任。

(3)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大都采用间接管理方式而非直接管理方式。

二、项目业主管理的主要任务

(一)项目前期阶段的主要任务

项目业主在工程项目前期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围绕项目策划、项目投资机会研究、初步可行性研究、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核准、项目备案、资金申请及相关报批工作开展项目的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1)初步构想投资方向和内容。

(2)选择好咨询机构(专业、有资质、信誉好)。

(3)与有关投资者和贷款方进行沟通,落实项目建设相关条件。

(4)根据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地点和国家有关规定对项目进行决策或报请有关部门批准。

(二)项目准备阶段的主要任务

(1)备齐项目选址、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批准文件,协商并取得原料、燃料、水、电等供应以及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

(2)明确勘察设计的范围和设计深度,选择有信誉和合格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勘察、设计,签订合同。

(3)办理有关设计文件的审批工作。

(4)组织落实项目建设用地,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及施工场地的平整等工作。

(5)组织开展设备采购与工程施工招标及评标等工作,择优选定合格的承包商,并签订合同。

(6)按有关规定为设计人员在施工现场工作提供必要的生活与物质保障。

(7)选派合格的现场代表,并选定适宜的工程监理机构。

(三)项目实施阶段的主要任务

项目施工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按合同规定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的条件,并在实施过程中监督检查和协调有关各方的工作,定期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研究分析。主要包括:

(1)办理需由业主出面的项目批准手续(如施工许可证,施工过程中可能损坏公共设施需取得法律法规规定的申请批准手续等)。

(2)协商解决施工所需的水、电、通信线路等必备条件。

(3)解决施工现场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应由业主解决的施工场地内主要交通干道,满足施工运输的需求。

(4)向承包方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气象和水文观测等资料,保证数据真实。

(5)聘请监理咨询机构,督促监理咨询工程师及时到位,履行职责。

(6)协调设计与施工、监理与施工等方面的关系,组织承包方和咨询设计单位开展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7)确定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8)组织或者委托监理咨询工程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

(9)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及有关文物、古树等的保护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0)督促设备制造商按合同要求及时提供质量合格的设备,并组织运到现场。

(11)督促检查合同执行情况,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各项款项,并处理好报告中出现的新问题和矛盾冲突。

(四)项目竣工验收阶段的主要任务

(1)组织进行试运行。

(2)组织有关方面对施工单位拟交付的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工程决算。

(3)办理工程接收手续。

(4)做好项目有关资料的收集和接收与管理工作。

(5)安排有关管理与技术人员的培训,并及时接管。

(6)进一步明确项目运营后与施工方、咨询工程师等各方的关系。

2.2 政府对工程项目的管理

一、政府管理的作用与特点

(一)政府管理的作用

(1)保证投资方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2)保证工程项目符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环境与生态等的要求。

(3)引导投资规模达到合理的经济规模。

(4)保证国家整体投资规模与外债规模在合理的可控制的范围内进行。

(5)保证国家经济安全和公共利益,防止垄断。

(二)政府管理的特点

(1)具有行政权威性

(2)具有法律严肃性

(3)可采用的管理手段是多方面的。

二、政府对项目管理的主要方面

(一)制定宏观经济政策与相关发展规划,引导和调控投资项目

(1)政府通过制定各种宏观经济政策来引导和控制工程项目的投资方向和规模,用宏观统率微观。

(2)政府通过发挥宏观规划、产业政策、行业标准等对投资活动的引导作用,为政府监管提供依据。

(3)构建更加科学、更加完善、更具操作性的行业准入标准体系,鼓励各地区结合实际依法制定更加严格的地方标准,防止低水平的重复建设。

(二)制定相关规定,界定投资管理权限

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各类投资主体的管理程序如图2-1所示。

图2-1 各类投资主体的管理程序

1.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国内投资建设项目

(1)《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内的项目。

1)核准程序。除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外,项目核准通过国家建立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办理。企业办理项目核准手续,应当向核准机关提交项目申请书。具体核准程序如图2-2所示。

对于可能会对公众利益构成重大影响的项目,项目核准机关应当采取适当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对于特别重大的项目,可以实行专家评议制度。

2)项目核准时限要求。

①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有关要求的,项目核准机关应在收到申报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项目单位补正。

②项目核准机关在正式受理申报材料后,如有必要,应在4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咨询机构进行评估。除项目情况复杂的,评估时限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评估费用由核准机关承担。

图2-2 核准程序

③对于涉及有关行业管理部门职能的项目,项目核准机关应当商请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审查意见。

④项目核准机关应当在正式受理申报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予以核准的决定。

⑤核准机关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对项目进行评估的,评估时间不计入核准期限。

3)核准文件的调整。取得项目核准文件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单位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原项目核准机关提出调整申请:

①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

②建设规模发生较大变化的。

③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化的。

4)核准后管理。

①实行核准管理的项目,企业规定办理核准手续开工建设或者未按照核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进行建设的,由核准机关责令停止建设或者责令停产,对企业处项目总投资额1‰以上5‰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②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项目核准文件,尚未开工建设的,由核准机关撤销核准文件,处项目总投资额1‰以上5‰以下的罚款;已经开工建设的,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备案类项目。除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外,项目备案通过国家建立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办理。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企业应当在开工建设前通过在线平台将有关信息告知备案机关,包括:

1)企业基本情况。

2)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

3)项目总投资额。

4)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的声明。

(3)企业使用政府补助、贴息投资建设的项目。

1)使用投资补助和贴息资金的重点领域。

①社会公益服务和公共基础设施。

②农业和农村。

③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

④重大科技进步。

⑤社会管理和国家安全。

⑥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公共领域。

2)补助和贴息资金申请。申请投资补助或者贴息资金的项目,应列入三年滚动投资计划,并通过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地方政府投资项目应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初步设计审批),并提交资金申请报告。

3)资金申请报告内容。

①项目单位的基本情况。

②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在线监管平台生成的项目代码、建设内容、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建设条件落实情况等。

③项目列入三年滚动投资计划,并通过在线监管平台完成审批(核准、备案)情况。

④申请投资补助或者贴息资金的主要理由和政策依据。

⑤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时专项工作方案或管理办法要求提供的其他内容。

4)项目实施管理。项目汇总申报单位应定期组织调度已下达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的有关实施情况,并按时通过在线监管平台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告,包括:

①项目实际开竣工时间。

②项目资金到位、支付和投资完成情况。

③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

④项目工程形象进度。

⑤存在的问题。

2.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

(1)实行核准制与备案的外商投资项目的范围。具体如图2-3所示。

图2-3 实行核准制与备案的外商投资项目的范围

(2)核准的内容与条件。

1)核准申请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应包括:

①项目及投资方情况。

②资源利用和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③经济和社会影响分析。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项目申请报告应包括并购方情况,并购安排,融资方案和被并购方情况,被并购后经营方式、范围和股权结构、所得收入的使用安排等。

项目申请报告应附以下文件:

①中外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明材料及经审计的最新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

②投资意向书,增资、并购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

③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仅指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

④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不涉及新增用地,在已批准的建设用地范围内进行改扩建的项目,可以不进行用地预审)。

⑤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

⑥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

⑦以国有资产出资的,需由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确认文件。

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2)外商投资项目的核准条件。政府对外商投资项目的核准条件是:

①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的规定。

②符合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及准入标准。

③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资源。

④不影响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

⑤对公众利益不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⑥符合国家资本项目管理、外债管理的有关规定。

3)项目备案。拟申请备案的外商投资项目需由项目申报单位提交项目和投资方基本情况等信息,并附中外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明材料、投资意向书及增资、并购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等其他相关材料;对不予备案的外商投资项目,地方投资主管部门应在7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意见并说明理由。

4)项目变更。经核准或备案的项目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需向原批准机关申请变更:

①项目地点发生变化。

②投资方或股权发生变化。

③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发生变化。

④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规定需要变更的其他情况。

5)核准及备案的有效期。核准或备案文件应规定文件的有效期。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申报单位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向原核准和备案机关提出延期申请。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且未提出延期申请的,原核准文件期满后自动失效。

3.政府投资项目

(1)政府投资资金种类与管理。政府性资金有不同的来源,不同来源资金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具体如图2-4所示。

图2-4 政府投资资金种类与管理

(2)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审批制。政府投资资金可分别采取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转贷贷款贴息等方式。政府投资资金按项目安排以直接投资方式为主。对确需支持的经营性项目,主要采取资本金注入方式投入,也可适当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进行引导。政府以资本金注入方式投入的,要确定出资人代表。

4.境外投资项目管理

(1)核准管理。

1)核准范围。投资主体直接或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开展的敏感类项目实行核准管理。核准机关是国家发展改革委。敏感类项目范围如图2-5所示。

图2-5 敏感类项目范围

2)核准程序。实行核准管理的项目,投资主体应当通过网络系统向核准机关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并附具有关文件。其中,投资主体是中央管理企业的,由其集团公司或总公司向核准机关提交;投资主体是地方企业的,由其直接向核准机关提交。

3)核准工作时限。对于项目申请报告及附件不齐全或内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报单位予以补正。

4)核准条件。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项目的条件为:

①不违反我国法律法规。

②不违反我国有关发展规划、宏观调控政策、产业政策和对外开放政策。

③不违反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

④不威胁、不损害我国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

(2)备案管理。备案管理具体规定如图2-6所示。

图2-6 备案管理具体规定

(3)变更申请。对于已经核准或备案的项目,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规定向出具该项目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的机关提出变更申请:

1)投资主体增加或减少的。

2)投资地点发生重大变化的。

3)主要内容和规模发生重大变化的。

4)中方投资额变化幅度达到或超过原核准、备案金额的20%,或中方投资额变化1亿美元及以上的。

5)需要对项目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有关内容进行重大调整的其他情形。

(4)核准和备案文件效力。属于核准、备案管理范围的项目,投资主体未取得有效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的,外汇管理、海关等有关部门依法不予办理相关手续,金融企业依法不予办理相关资金结算和融资业务。核准文件、备案通知书有效期2年

(三)维护经济安全

《项目申请报告通用文本》中明确规定,《项目申请报告》要有“经济影响分析”的章节,主要内容包括:

(1)经济费用效益或费用效果分析。

(2)行业影响分析。

(3)区域经济影响分析。

(4)宏观经济影响分析。

(四)优化布局

1.关键性的重大项目

这类项目关系国家经济与社会安全,主要包括重大农林水利工程、能源、交通、邮电、通信、大型矿藏开发等。对这类项目要从国家全局的角度进行布局优化,以保证社会资源的最佳合理利用和整体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更好。

2.可能产生重要社会影响的项目

这类项目包括因征地拆迁、扶贫、区域综合开发、文化教育、公共卫生等具有明显社会发展目标的项目。对这类项目应从维护公共利益、构建和谐社会、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等角度进行社会影响分析评价。

3.相关规定

《项目申请报告通用文本》中明确规定,《项目申请报告》要有“社会影响分析”的章节,主要内容包括:

(1)社会影响效果分析。

(2)社会适应性分析。

(3)社会风险及对策分析。

(五)加强重要资源的管理

1.对土地资源使用的管理

国家对土地的取得方式、程序、使用年限、税收等都有相关规定,对工程建设项目取得开工许可证后土地的闲置时间也做了具体限制。

(1)工程项目建设用地获得方式。

1)有偿转让,即公开挂牌,经过招标、拍卖程序或协议转让等有偿方式,由政府出让给用地者。

2)无偿划拨,即根据国家土地政策的规定,为特定类型项目划拨土地。

(2)《项目申请报告》关于“建设用地、征地拆迁及移民安置分析”章节的内容。

1)项目选址及用地方案。包括项目建设地点、占地面积、土地利用状况、占用耕地情况以及项目选址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

2)土地利用合理性分析。

3)征地拆迁和移民安置规划方案。

2.对水资源的管理

(1)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管理,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

(2)加强用水效率控制红线管理,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3)加强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管理,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

3.对矿产资源的管理

《项目申请报告》关于“资源开发及综合利用分析”和“节能方案分析”章节的内容包括:

(1)资源开发方案。应分析拟开发资源的可开发量、自然品质、赋存条件、开发价值等,评价是否符合资源综合利用的要求。

(2)资源利用方案。

1)项目需要占用的重要资源品种、数量及来源情况。

2)多金属、多用途化学元素共生矿、伴生矿以及油气混合矿等的资源综合利用方案。

3)通过对单位生产能力主要资源消耗量指标的对比分析,评价资源利用效率的先进程度。

4)分析评价项目建设是否会对地表(下)水等其他资源造成不利影响。

4.对自然资源合理利用的管理

对涉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消耗大量重要自然资源的工程项目,国家规定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与批准条件,对开采技术的先进程度、资源利用率、资源开发后自然环境恢复等都有明确要求。

5.对外汇的管理

纳入国外贷款备选项目规划(项目对外开展工作的依据)的项目,应区别不同情况履行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

(1)由中央统借统还的项目,按照中央政府直接投资项目进行管理。

(2)由省级政府负责偿还或提供还款担保的项目,按照省级政府直接投资项目进行管理,其项目审批权限按国务院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有关规定执行,审批权限不得下放。

(3)由项目用款单位自行偿还且不需政府担保的项目,参照《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规定办理。

(4)《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之外的项目,报项目所在地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备案。

6.能源节约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核报国务院审批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在报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前,需取得省级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核报国务院核准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建设单位需在开工建设前取得省级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

(六)环境保护

1.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综合性规划或专项规划都应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编制工作(包括编写环境影响篇章或者说明)。

(1)综合性规划。

1)适用范围。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

2)环境影响篇章或者说明的内容。

①规划实施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主要包括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分析、不良环境影响的分析和预测,以及与相关规划的环境协调性分析。

②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主要包括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政策、管理或者技术等措施。

(2)专项规划。

1)适用范围。组织编制的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

2)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内容。

①实施该规划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

②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③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

2.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1)建设单位组织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具体规定。

1)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

2)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

3)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内容。

1)建设项目概况。

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3)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

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

5)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

6)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议。

7)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权限。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下列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核设施、绝密工程等特殊性质的建设项目。

2)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

3)由国务院审批的或者由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

上述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权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有效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有效期限为自批准之日起5年

(七)工程安全管理

1.工程项目安全的含义

工程项目的安全问题是指项目在建设期间与将来生产过程中的财产和人身安全。

2.管理措施

(1)工程项目在进行设计与施工时,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项目建设及运营中关于安全施工、安全生产、防火、消防等方面的安全防护标准。

(2)项目建成后,必须经有关部门检查,取得许可后方可投入使用。

(八)其他方面的管理(略)

2.3 承包商对工程项目的管理

一、承包商对工程项目管理的含义、目的和特点

(一)承包商对工程项目管理的含义

1.承包商分类(图2-7)

图2-7 承包商分类

2.承包商对工程项目的管理

承包商对工程项目的管理是指承包商为完成项目业主对项目建设的委托或设备供货的委托,以自己的施工或供货能力来完成业主委托的任务,在建设阶段对自己所承担的项目中投入的各种资源进行计划、指挥、组织、协调的过程。

(二)承包商对工程项目管理的目的

(1)保证承包的工程项目或设备制造在进度质量上达到委托合同规定的要求。

(2)追求自身收益的最大化(前提条件:完成委托合同规定的工作,并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

(三)承包商对工程项目管理的特点

(1)承包商的管理工作都是以固定场地为中心展开的,不同于其他参与方可以在不同地方进行项目管理。

(2)以委托合同为根本要求(质量、进度、费用)。

(3)管理直接作用于工程项目实体,对项目将产生直接的作用。

(4)管理过程中资金投入相对巨大(投入一般占项目全部费用的90%左右)。

(5)项目建设风险的最后控制阶段

注意:在项目的不同阶段,工程项目的风险是不同的。越是项目的前期阶段,项目的未知程度就越高,项目决策风险发生概率就越大,但这时人们对项目的可控制程度也高;项目在实施阶段的决策风险发生概率相对前期来说是比较小的,但对项目实施中的管理风险则相对增大了。

二、承包商对工程项目管理的主要任务

(一)工程承包商的主要任务

(1)制订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保证计划,经监理工程师审定后组织实施。

(2)按施工计划组织施工,认真组织好人力、材料、机械等资源的投入,并向监理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按施工合同要求在工程进度、成本、质量方面进行过程控制,发现不合格项及时纠正。

(4)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声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5)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及有关文物、古树等的保护工作。

(6)保证施工现场清洁,使之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7)在施工过程中,按规定程序及时主动、自觉接受监理工程师的监督检查,提供业主和监理工程师需要的各种统计数据的报表。

(8)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改进。

(9)负责已完工程在移交前的保护工作。

(10)向业主完整、及时地移交有关工程资料档案。

(二)设备承包商的主要任务

(1)按照合同约定,以规定的价格,在规定的时间、质量和数量条件下提供设备,并做好现场服务工作,及时解决有关设备的技术、质量、缺损件等问题。

(2)按照合同约定,完成设备的有关运输、保险、包装、调试、安装、技术援助、培训等相关工作。

(3)保证提交的设备和技术规范与委托文件的要求一致。

(4)保证业主在使用其所提供的设备或其他任何一部分时,不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

(5)完成合同规定的其他工作。

2.4 银行对贷款工程项目的管理

一、银行对贷款工程项目管理的含义、目的和特点

(一)银行对贷款工程项目管理的含义

银行对贷款工程项目的管理是指以银行为代表的为项目提供资金贷款的各金融机构,出于对其所提供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等方面的考虑,对项目进行了解、评估、分析及控制等,是一种不完全意义上的项目管理。其管理的重点包括资金投入的评审和对资金投入与使用的控制与监督,以及风险控制措施等。

(二)银行对贷款工程项目管理的目的

(1)保证资金的安全性

(2) 流动性(合理安排贷款的种类和期限,采取措施,及时收回贷款)。

(3) 效益性是商业性银行贷款的最终目的。

(三)银行对贷款工程项目管理的特点

(1)管理的主动权随着资金的投入而降低。

(2)管理手段带有更强的金融专业性。

(3)以资金运动为主线进行管理(相对其他参与方的管理来说直接的管理内容比较单一)。

二、银行对贷款工程项目管理的主要内容

(一)贷前管理

1.受理借款人的借款申请

2.进行贷款基本调查

进行贷款基本调查包括对借款人历史背景、行业状况和行业地位、信用等级的评估,调查借款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及贷款的保障性。

3.进行信用评价分析

调查了解借款人的品德、能力、资本、贷款担保和经营环境等方面,确定客户的信用等级,计算客户的风险额度,判断对客户进一步授信的风险。

4.对借款人进行财务评价

评价的目的是分析借款人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资金使用效率、偿债能力,并对借款人的发展变化趋势进行预测。

5.对贷款项目进行评估

银行对贷款项目的评估与一般意义上的评估的区别为:这种评估从银行的立场出发,旨在提高银行的信贷资产质量和经营效益,为银行贷款提供决策依据。

6.制订贷款的法律文件

贷款的法律文件主要包括借款合同、保证合同、抵押合同和质押合同等。

7.贷款审批

银行信贷部门汇总整理贷款调查等有关评价报告,形成贷款报审材料,报银行审贷机构审查。重点审查以下几个方面:

(1)贷款的直接用途是否符合国家与银行的有关规定。

(2)借款人是否符合借款资格条件。

(3)借款人的信用承受能力,如信用等级等。

(4)借款人的发展前景、主要产品结构、新产品开发能力、主要领导人的工作能力与组织能力。

(5)借款人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及偿债能力。

(6)贷款保证人的情况。

(7)贷款抵押、质押物的情况。

(8)根据贷款方式、借款人信用等级、借款人风险限额等确定是否可以贷款、贷款结构和附加条件。

8.贷款发放

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银行要及时停止贷款的发放:

(1)借款人不按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2)不按借款合同的规定偿还本息。

(3)国家或银行规定的其他有关禁止行为。

(二)贷后管理

贷后管理是指银行贷款后,围绕资金的偿还对企业或项目开展的有关工作。

1.贷后检查

在贷款发放后,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贷款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分析。主要有:

(1)贷款检查。主要内容为检查借款人是否按规定使用贷款和偿还本息。

(2)借款人检查。检查借款人的全面情况,以保证贷款顺利偿还为目的。

(3)担保检查。以把握担保的有效性及应用价值为目的的检查。

2.贷款风险预测

通过追踪项目的绩效、收集贷款相关情况和先行指标测算,及时预测和发现贷款可能存在的风险,以便采取相应措施。

3.贷款偿还管理

银行在项目建成后进行贷款偿还管理。主要包括催收本息,有限延长还款期限的贷款展期,以及借款人归还贷款的全部本息后,对结清贷款进行评价和总结等。

此外,如借款人不能按期向银行偿还贷款,银行要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贷款清收和保全措施,包括:

(1)办理展期等,重新确定还款期。

(2)为保证银行贷款的收回,采取企业兼并、企业破产、债权转股权、股份制改造及资产证券化、以物抵债等措施。

(3)如有逃避债务的借款人,可以诉诸法律来解决。

三、银行对贷款工程项目的评估

在贷款项目中,贷款企业是贷款的承受主体。所以,在对贷款项目评估时,评估内容一般都超出项目本身。与传统项目评估的内容相比,还要进行的评价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借款人资信评价

1.借款人概况

2.经营者素质

3.借款人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

4.借款人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评估

(1)评估内容。包括资产负债分析、盈利能力分析和现金流量分析。

(2)评价指标。

1)偿债能力分析。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保守速动比率=(现金+短期证券+应收账款净额)/流动负债

利息支付倍数=税息前利润/利息费用

长期负债与营运资金比率=长期负债/(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应收账款周转率=销售收入/平均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360/应收账款周转率

2)资本结构分析。

股东权益比率=(股东权益总额/资产总额)×100%

资产负债比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长期负债比率=(长期负债/资产总额)×100%

股东权益与固定资产比率=(股东权益总额/固定资产总额)×100%

3)经营效率分析。

存货周转率=销货成本/平均存货

存货周转天数=360/存货周转率

原材料周转率=耗用原材料成本/平均原材料存货

在产品周转率=制造成本/平均在产品存货

固定资产周转率=销售收入/平均固定资产

总资产周转率=销售收入/平均资产总额

股东权益周转率=销售收入/平均股东权益

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本期主营业务收入-上期主营业务收入)/上期主营业务收入]×100%

4)盈利能力分析。

销售毛利率=[(销售收入-销售成本)/销售收入]×100%

销售净利润率=(税后利润/销售收入)×100%

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资产总额)×100%

股东权益率=(税后利润/平均股东权益)×100%

主营业务利润率=(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100%

5)投资收益分析。

投资收益率=投资收益/平均投资额

6)财务结构分析。

资本化比率=[长期负债合计/(长期负债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100%

固定资产净值率=(固定资产净值/固定资产原值)×100%

资本固定化比率=[(资产总计-流动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100%

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合计

5.借款人信用状况评价

6.项目公司的评价

(二)项目基本情况评价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2)项目的市场分析与市场定位。

(3)项目建设合法性分析。

(4)同类竞争项目的比较。

(5)SWOT综合分析。

(6)根据被评估项目的市场前景和市场竞争能力分析,预测项目的销售计划和销售价格,并评估影响销售计划实现的风险状况。

(7)建设规模与产品方案、工艺技术、设备与配套设施情况。

(8)项目开发周期及工程进度计划。

(9)项目建设条件评价。

(10)相关单位的资质评价。

(11)项目投资估算、资本来源及投资计划评价。

(12)项目财务分析。

(三)贷款方式分析

通过分析,可基本确定:

(1)项目所需的贷款数量。

(2)用款时间。

(3)可能的偿还情况。

(四)银行效益和贷款风险分析

银行效益和贷款风险分析包括:

(1)银行效益评估。主要包括流动性评估和银行相关效益评估。

(2)贷款风险及防范措施。

(五)项目总体评价

对分析评价结果进行总结,提出的结论和建议主要包括是否贷款、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还款方式和风险防范措施等方面。

2.5 咨询工程师对工程项目的管理

一、咨询工程师的含义及其参与管理的目的和特点

(一)咨询工程师的含义

1.咨询工程师

咨询工程师是以工程咨询服务为职业的工程技术、工程经济、工程管理等工程师的总称。目前国际上习惯将提供独立工程咨询服务的个人公司都统称为咨询工程师。

2. 咨询工程师对项目的管理

咨询工程师对项目的管理是指咨询工程师接受客户的委托,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按照委托规定的工作内容,以咨询工程师执业标准为尺度,对项目进行有效的组织、指挥、协调、督促、检查和指导。

(二)咨询工程师参与管理的目的

(1)保证委托方实现其预期目标。

(2)关注社会可持续发展,勇担社会责任。

(3)按合同规定取得合法收入。

(4)为咨询工程师自己创造良好的社会声誉。

(三)咨询工程师参与管理的特点

(1)咨询工程师的工作是智力型工作。

(2)咨询工程师的管理内容视委托情况而变化。

(3) 不直接建设工程项目实体。

(4)职业的规范性

(5)提供完成成果的独特性

(6)服务的有偿性

二、工程咨询单位的执业管理

(一)工程咨询与工程咨询单位

1.工程咨询

工程咨询是遵循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为投资者和政府部门提供阶段性或全过程咨询和管理的智力服务。

2.工程咨询单位

工程咨询单位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工程咨询业务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

(二)对工程咨询行业和单位的管理

1.工程咨询行业指导机构

(1)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指导和规范全国工程咨询行业发展,制定工程咨询单位从业规则和标准。

(2)地方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指导和规范本行政区域内工程咨询行业发展;对工程咨询行业协会等行业组织进行政策和业务指导。

2.对工程咨询单位实行告知性备案管理

工程咨询单位应当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信息,具体包括:

(1)基本情况(企业营业执照、在岗人员及技术力量、从事工程咨询业务年限、联系方式等)。

(2)从事的工程咨询专业和服务范围。

(3)备案专业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情况。

(4)非涉密的咨询成果简介。

(三)工程咨询业务的专业划分(共21类)

(四)工程咨询服务范围

(1)规划咨询: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行业规划的编制。

(2)项目咨询:项目投资机会研究、投融资策划,项目建议书(预可行性研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的编制,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咨询等。

(3)评估咨询: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的对规划、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PPP项目实施方案、初步设计的评估,规划和项目中期评价、后评价,项目概预决算审查,及其他履行投资管理职能所需的专业技术服务。

(4)全过程工程咨询:采用多种服务方式组合,为项目决策、实施和运营持续提供局部或整体解决方案以及管理服务。

(五)对工程咨询单位的基本要求

1)工程咨询单位订立服务合同和开展相应的咨询业务,应当与备案的专业和服务范围一致。

2)工程咨询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咨询质量管理制度,建立和实行咨询成果质量、成果文件审核等岗位人员责任制。

3)工程咨询单位与委托方订立书面合同中应明确咨询活动形成的知识产权归属。

4)工程咨询实行有偿服务。

5)编写咨询成果文件应当依据法律法规、有关发展建设规划、技术标准、产业政策以及政府部门发布的标准规范等。

6)咨询成果文件上应当加盖工程咨询单位公章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专用章。工程咨询单位对咨询质量负总责。

7)实行咨询成果质量终身负责制。

8)工程咨询单位应当建立从业档案制度,将委托合同、咨询成果文件等存档备查。

9)承担评估咨询任务的工程咨询单位,与同一事项的编制单位、项目业主单位之间不得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的重大关联关系。

(六)行业自律和监督检查

1.单位资信等级评价

(1)工程咨询单位资信管理体系建设推进部门:国家发展改革委

(2)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标准及等级。

1)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标准:以近3年的专业技术力量、合同业绩、守法信用记录为主要指标。

2)资信评价等级:甲级和乙级两个级别。

3)资信评价类别:专业资信、专项资信、综合资信。专业资信和专项资信设甲级和乙级,综合资信只设甲级。

(3)专业资信评定方法、评定周期和指导部门。

1)评定方法:专业资信按照《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划分的21个专业进行评定;PPP咨询专项资信、综合资信不分专业。

2)评定周期: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每年度集中申请和评定,已获得资信评价等级的单位满3年后重新申请和评定。

3)指导部门。甲级资信工程咨询单位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导有关行业组织开展;乙级资信工程咨询单位评定:省级发展改革委指导有关行业组织开展。

2.监督检查

(1)监督检查内容(检查负责部门:国家和省级发展改革委)。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情况。

2)信息备案情况。

3)咨询质量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4)咨询成果质量情况。

5)咨询成果文件档案建立情况。

6)其他应当检查的内容。

(2)对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情况检查内容(检查负责部门:中国工程咨询协会)。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情况。

2)登记申请材料的真实性。

3)遵守职业道德、廉洁从业情况。

4)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情况。

5)接受继续教育情况。

6)其他应当检查的情况。

3.工程咨询单位的法律责任

工程咨询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发展改革部门责令改正。

1)备案信息存在弄虚作假或与实际情况不符的。

2)违背独立公正原则的。

3)弄虚作假、泄露委托方的商业秘密以及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损害其他工程咨询单位利益的。

4)咨询成果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

5)未建立咨询成果文件完整档案的。

6)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资信评价等级证书的。

7)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资信评价的。

8)弄虚作假、帮助他人申请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4.行业组织的法律责任

行业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家或省级发展改革委责令改正或停止有关行业自律管理工作。

1)无故拒绝工程咨询单位申请资信评价的。

2)无故拒绝申请人申请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的。

3)未按规定标准开展资信评价的。

4)未按规定开展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的。

5)伙同申请单位或申请人弄虚作假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从业人员资格与管理

(一)工程咨询(投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

(1)级别划分:工程咨询(投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分为咨询工程师(投资)和高级咨询工程师(投资)两个级别。

(2)评价方式: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实行考试的评价方式。

(二)资格考试

1.考试时间

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1次考试。

2.各部分职责划分

(1)中国工程咨询协会:负责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和实施工作,组织成立考试专家委员会,研究拟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考试试题和考试合格标准。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对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实施的考试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三)职业能力要求

1)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咨询。

2)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咨询。

3)经济建设专题咨询。

4)投资机会研究。

5)工程项目建议书的编制。

6)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

7)工程项目评估。

8)工程项目融资咨询、绩效追踪评价、后评价及培训咨询服务。

9)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技术咨询。

10)工程项目管理咨询。

11)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定的其他工程咨询业务。

(四)登记

咨询工程师(投资)资格证书实行登记服务制度。登记服务的具体工作由中国工程咨询协会负责。

1.初始登记

咨询工程师(投资)可自咨询工程师(投资)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内申请初始登记。

2.变更登记

咨询工程师(投资)需要变更执业单位或专业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

3.继续登记

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登记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可以在有效期满之日的2个月前申请继续登记。继续登记有效期为3年

4.注销登记

(1)咨询工程师原因。

1)脱离工程咨询单位。

2)放弃登记资格。

3)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工程咨询单位执业。

4)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年龄在70周岁及以上。

6)死亡。

7)以不正当手段取得登记证书。

8)不接受执业检查或执业检查不合格。

9)因在工程咨询工作中有重大过失,受到行政处罚或撤职以上行政处分。

10)被发展改革部门列入工程咨询不良记录或“黑名单”。

11)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档案中有不良记录或被列入黑名单。

12)受到刑事处罚。

13)应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2)工作人员原因。

1)超越职权或违反规定程序做出准予登记决定。

2)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登记。

3)应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3)不予初始登记、变更登记或继续登记的情形。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年龄在70周岁及以上。

3)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工程咨询单位执业。

4)被发展改革部门列入工程咨询不良记录或“黑名单”。

5)在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档案中有不良记录或被列入黑名单,被注销登记不满3年。

6)不接受执业检查或执业检查不合格,被注销登记不满1年。

7)在工程咨询工作中有重大过失,受到行政处罚或撤职以上行政处分不满3年。

8)通过不正当手段取得登记,被注销登记不满3年。

9)受到刑事处罚,且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至申请登记之日不满5年。

10)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不应给予登记的其他情形。

(五)继续教育

1.继续教育重要性

咨询工程师(投资)参加继续教育是逾期初始登记和继续登记的必要条件。

2.继续教育内容

1)公需科目。

2)专业科目。

3.继续教育学时规定

咨询工程师(投资)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

4.继续学习方式

1)远程教育。

2)面授教育。

3)企业内部培训。

4)其他形式。

(六)咨询工程师(投资)的法律责任

由中国工程咨询协会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注销登记证书并收回执业专用章的情形包括:

1)准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的。

2)涂改或转让登记证书和执业专用章的。

3)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业的酬劳的。

4)违背独立公正原则,帮助委托单位骗取批准文件和国家资金的。

5)弄虚作假、泄露委托方的商业秘密以及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损害其他工程咨询单位利益的。

6)咨询成果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

7)弄虚作假、帮助他人申请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四、咨询工程师参与项目管理的主要任务

(一)项目前期阶段

咨询工程师在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根据业主的委托,为业主当好参谋,为业主提供科学决策的依据。主要包括:

(1)对项目拟建地区或企业所在地区,以及项目所属行业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对相关产品的市场情况进行研究,在此基础上,就地区发展规划、企业发展战略、行业发展规划等方面提出咨询意见,并与委托方进行交流与沟通,取得共识,完成相应报告。

(2)对项目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产品方案、工程方案、技术方案、节能与环境影响分析、建设地点、厂址布置、污染处理方案等进行比选。

(3)在项目相关方案研究的基础上,根据有关要求,完成项目的融资方案分析、投资估算,以及财务、风险、社会及国民经济等方面的评价,对项目整体或某个单项提出咨询意见,完成相应报告。

(4)按委托方及有关项目审批方的要求,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估论证,完成相应报告。

(5)根据委托及有关标准要求,完成上报有关部门的相关报告,如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核准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项目备案申请报告等;受相应机关委托,对上述类型的报告以及环境影响、节能分析等进行评估。根据业主委托,还可协助完成项目的有关报批工作。

(二)项目准备阶段

咨询工程师在这一阶段根据业主的委托,在资质许可的前提下,全部或部分完成以下工作:

(1)直接接受业主委托承担勘察设计工作,或代理业主开展项目的有关勘察设计工作。

(2)协助业主或按业主委托要求完成项目进度安排、质量要求、资金控制及相应协议的起草工作。

(3)协助业主完成或接受业主委托实施设备采购、施工招标工作。

(4)协助委托方完成好项目的有关设计文件及项目开工等报批工作。

(5)按委托方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做好项目设计内容的调整与修改工作。

(6)业主委托的其他工作(如征地,周边关系的协调等)。

(三)项目实施阶段

(1)按委托方的要求,向施工单位进行项目设计图的技术交底工作,并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查。

(2)根据委托,在资质允许的前提下,代表业主对项目工程施工进行监督、管理,以保证施工在质量、费用和进度等方面满足业主要求。

(3)根据业主委托开展项目中间评价工作。

(4)及时向业主报告项目的有关进度、质量及费用等方面的情况。

(5)按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地处理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6)为工程投产后的运营做好人员培训、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的建立等准备工作,协助进行试运行。

(7)配合业主做好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四)项目投产运营阶段

在这一阶段,咨询工程师按业主的委托,可开展工程项目的后评价工作,具体包括:

(1)项目目标和过程评价。咨询工程师按业主委托,回顾和总结项目的全过程,分析和评价项目的效果和效益,对照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估结论和主要指标,找出变化和差别,并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和教训。

(2)持续性评价。研究项目建成后与国民经济发展的适应能力,提出项目可持续发展所需创造的条件。

(3)在以上评价的基础上提出项目发展的对策建议,供委托方与有关方参考。

五、咨询工程师的工作阶段

咨询工程师工作阶段包括咨询任务的取得、咨询任务的组织与实施咨询工作的总结三个部分。

(一)咨询任务的取得

(1)咨询任务的取得渠道。咨询任务可由咨询工程师从投资业主、金融机构、政府等处取得。

(2)取得方式。主要是委托方直接委托和咨询工程师投标取得。

(3)取得的基本步骤。咨询任务取得的基本步骤如图2-8所示。

图2-8 咨询任务取得的基本步骤

(二)咨询任务的组织与实施

咨询任务的组织与实施阶段的主要过程如图2-9所示。

图2-9 咨询任务的组织与实施过程

(三)咨询工作的总结

1.总结工作

咨询成果交付委托方后,咨询工程师要对必要的咨询工作进行总结(工作经验和教训等),同时将一些资料、文本等归档。

2.回访

在适当的时候,对委托方要进行必要的回访。一方面是了解咨询成果的实际效果,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听取委托方对咨询工作的意见,以利于今后咨询工作的开展和咨询任务的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