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大条约”的历史背景
苏联是世界上最早承认并与新中国建交的国家。中俄关系70年走过不平凡的风雨历程。俗话说,“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从20世纪50年代起,中苏关系某种意义上正是按照这一逻辑在不断重复:十年友好结盟,十年关系恶化,十年对立为敌,十年缓和改善。完全可以说,中苏两大邻国关系充满了世界史上最为错综复杂的戏剧性变化。
众所周知,新中国成立初期,毛泽东访问苏联时双方签订过为期30年的《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应该承认,这一条约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基本符合当时国际形势的特征和两国各自的根本利益。该条约为打破帝国主义对新中国的封锁与围堵,维护和巩固国家的独立、主权、领土完整以及促进我国经济建设,曾发挥过积极作用。随着国际形势的发展和双方国内情况的变化,中苏两国关系经历了从友好结盟到关系恶化,以至兵戎相见、互为仇敌的跌宕起伏过程。这个条约最终未能保障两国关系正常发展,结果名存实亡。按照条约的规定,在1980年期满前一年,中方决定条约到期后不延长,同时建议就解决两国之间悬而未决的问题和改善两国关系举行谈判。苏方也予以认同。这一处理方式为后来两国关系转圜留下了余地。20世纪80年代,由于国际形势变化及各自内外需要,中苏双方都调整了政策,致力于缓和紧张的双边关系。1982年3月24日勃列日涅夫前往靠近中苏边境的塔什干发表关于愿意改善苏中关系的讲话,中国外交部第二天即做出正面回应,紧接着派苏欧司司长秘密访问莫斯科传递信息,随后双方启动中苏关系正常化的政治磋商。这一连串的外交举动并非偶然巧合,却是双方幕后不谋而合的精心安排。政治磋商一开谈就是六年,双方围绕“三大障碍”问题针锋相对,相互扯皮,谁也说服不了谁,被称为“聋子对话”。不过,与昔日火药味十足的中苏边界谈判不同,此次磋商双方都心平气和,并未红脸吵架。1986年7月戈尔巴乔夫在符拉迪沃斯托克发表讲话,在消除障碍问题上做出松动,成了中苏关系回暖的一个转折点。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精神,开始相向而行,最终达成妥协。1989年5月,戈尔巴乔夫应邀访华与邓小平举行高级会晤,双方对历史上的恩恩怨怨做出明智的了断,正式宣布“结束过去,开辟未来”,一举实现两国、两党关系正常化。
四十年的风风雨雨使我们双方都蒙受了沉重损失,也都吸取了深刻的教训和宝贵的经验。无论是结盟还是对抗,都是不成功的,中苏、中俄关系还是要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基础,相互尊重,睦邻友好,结伴而不结盟。这样,两国之间就建立起了不同于20世纪50年代的那种结盟关系,更不同于六七十年代的那种敌对关系,而是不结盟、不对抗、不针对第三国的正常友好关系。中苏关系正常化后不久,东欧剧变,两极格局崩塌,国际形势和两国国内情况都发生了巨大变化。邓小平指示:“不管苏联怎么变化,我们都要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从容地同它发展关系,包括政治关系,不搞意识形态争论。”这个方针总结了历史上“大论战”的教训,十分重要。在双方一致努力下,中苏高级会晤确定的两国关系基本原则不仅经受住了种种考验和冲击,而且成为建立新型中俄关系的坚实根基。
苏联解体后,双方顺利实现了从中苏关系到中俄关系的历史性转换,共同致力于发展超越意识形态的正常睦邻友好合作。从1992年双方重新承认“相互视为友好国家”,到1994年确认两国已具有“新型的建设性伙伴关系”,直至1996年宣布建立“战略协作伙伴关系”,两国平等信任、互利合作关系犹如芝麻开花节节高,不断上了新台阶。在这样的背景下,致力于经济改革、和平发展的中俄两国,都需要良好稳定的周边环境,都期望用法律形式固定来之不易的睦邻关系。可以说,日臻成熟的互信合作和互为最大邻国的地缘政治因素决定了双方必须确立长期健康稳定的条约关系。
从国际方面看,进入21世纪后,世界局势更加复杂多变,大国关系面临新的调整组合。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密切战略协作,加强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共同应对各种新挑战、新威胁,推动建立世界多极化格局和公正合理的国际新秩序、新体系,这也是中俄双方的共同战略诉求。正是上述几方面的原因,促成中俄双方做出政治决断,采取签订睦邻友好合作条约这一重大的战略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