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大师“毛姆”人性三部曲(套装共三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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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我在巴黎写作,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此时春光明媚,令人心情愉悦,香榭丽舍大街上的栗子树开出一朵朵春花,大街小巷一片灿烂的光芒。空气中荡漾着欢乐的气氛,那气氛轻快却短暂,使你会产生浪漫但不下流的情绪,令你脚步轻盈、才思敏捷。终日有朋友们陪伴,我感到很快活,心中充满了对往事温馨的回忆,至少在精神上恢复了些许青春的活力。这样的欢乐时光转瞬即逝,恐怕今生今世再也享受不到,我觉得如果用工作加以打扰,那纯粹是愚蠢之举。

伊莎贝尔、格雷、拉里和我常常一同去游览近处的名胜——尚蒂伊[92]、凡尔赛、圣日耳曼和枫丹白露。无论去何处,我们的午饭都吃得好、吃得丰盛。格雷个头儿大,食量就大,酒也喝得不少。不知是由于拉里的妙手回春,还是由于时光的医治,他的健康状况颇见好转。那种头痛欲裂的感觉已不复存在。以前到巴黎来,跟他有了初交,那时看到他眼里有一种迷茫的神情,令人见了心碎,而今那种神情已经消失。他说话不多,只是偶尔讲上一个故事寻开心,但听见我和伊莎贝尔天南海北的那一通胡扯,他会哈哈大笑,笑声朗朗。和我们在一起,他玩得很开心。他虽然并不风趣,但脾气好,随遇而安,你会不由得喜欢上他。这种人,你不愿意和他度过一个寂寞无聊的夜晚,却很可能会愿意跟他在一起待上半年的时光。

他爱伊莎贝尔,让人见了为伊莎贝尔感到高兴。他崇拜她的美,觉得她是天下最漂亮、最迷人的女子。他忠实于拉里,就像一条小狗忠实于自己的主人,使人颇为感动。拉里似乎玩得也很开心。我有一种感觉:他将眼前的时光看作假日,不管心里有什么打算,都暂时放在一边,静下心来尽情享受。他也少言寡语的,但这无关紧要,有他在跟前,无言胜有言。他态度随和、满面春风,让你觉得这就足够了。我非常清楚:正是由于他在跟前,我们在一起度过的日子才充满了欢乐。他虽然没说过一句精彩或幽默的话,但没有了他,我们会感到乏味无聊。

一次出游归来,途中我目睹了一幕场景——那场景吓了我一跳。我们游历了沙特尔,当时正从那儿返回巴黎。格雷开车,拉里坐在副驾驶的位子上。我和伊莎贝尔坐在后排。玩了一天,大家都累散了架。拉里的一只胳膊伸开,搭在前座的椅背上。这个姿势使他的袖口拉了上去,露出瘦长而有力的手腕和微微长了一层茸毛的棕色皮肤的小臂。阳光把那些茸毛染成了黄金色。伊莎贝尔一点声息也没有,使我觉得有异,便瞥了她一眼。她一动不动,简直就像是受到了催眠似的。她呼吸急促,眼睛死死盯着那长了金黄茸毛的结实手腕以及那只瘦削、修长而有力的手,脸上一副饿狼似的色相——那色相我在任何人的脸上都没有见到过。她的脸就像是个面具,燃烧着肉欲。我怎么也没想到,她那漂亮的脸上会出现如此荒淫无耻的表情。那是野兽的兽欲,而非人的欲望。她脸上的美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狰狞和恐怖。那情景让人厌恶,使得她就像一只发情的母狗,让我看了感到一阵恶心。她无视我的存在,什么都感觉不到了,只盯着那只随随便便搭在椅背上的手,心里升腾起熊熊的欲火。后来,她的脸上掠过了一阵痉挛和抽搐。只见她浑身一哆嗦,闭上眼睛,靠回到了汽车的角落里。

“给我一根烟抽。”她说道,粗声粗气的,叫我都听不出来是她的声音了。

我从烟盒里取出一根烟,为她点着。她狠狠地抽了一口。在余下的路程中,她始终望着窗外,再也没有说一句话。

回到公寓楼时,格雷请拉里开车送我回旅馆,然后将车停放在车库里。拉里坐到了驾驶员的座位上,我坐到他旁边。只见那两口子在穿过人行道时,伊莎贝尔挽着格雷的胳臂,靠紧他,看了他一眼。我虽然看不清那是什么样的眼神,却也能猜出个八九不离十。我心想:格雷夜里会发现自己的妻子特别狂热,但他永远也不会知道伊莎贝尔是由于良心发现才对他热情似火的。

6月份已接近尾声,我得回里维埃拉去了。艾略特的朋友到美国去,把他们在迪纳尔[93]的别墅借给马图林夫妇住,这小两口准备等孩子们一放暑假就到那儿去。拉里打算留在巴黎工作,但给自己买了一辆二手的雪铁龙汽车,答应8月份上他们那儿去住几天。在我离开巴黎的前夕,我请他们三个人和我一同吃晚饭。就在这天晚上,我们和索菲·麦克唐纳不期而遇。

伊莎贝尔突发奇想,想到那些野去处瞧一瞧,鉴于我在那儿有熟人,便请我当向导。我老大不愿意,因为巴黎的这种地方不喜欢叫外人进去参观,他们对此毫不掩饰,十分叫人扫兴。可是,伊莎贝尔非去不行。我提前告诉她,说那种地方非常叫人倒胃口,吩咐她穿着一定要朴素。我们很迟才吃晚饭,饭后去女神影院[94]看了一个小时的短片。接下来,我先带他们到巴黎圣母院附近的一处地下室,那儿是流氓恶棍和他们的姘头常来常往之地。我认识此处的老板,他为我们安排位子,让我们坐到一张长条桌旁,同桌的顾客是几个不三不四的人。我为所有的人都要了杯酒,大家相互敬酒。屋子里闷热、肮脏,乌烟瘴气的。后来,我又带他们去了斯芬克斯舞厅,舞厅里的女人们穿着华丽却俗气,袒胸露怀,面对面坐在两张长凳子上,乐队奏舞曲时,她们便到舞池里无精打采地跳舞,一边用眼睛搜索中意的男人——那些男客散坐在舞厅各处的大理石面桌子旁。我们叫了一瓶未经冰镇的香槟酒。有些女人经过我们面前时,会给伊莎贝尔抛个眼色,我不知道伊莎贝尔是否明白其中的含义。

随后,我们又去了拉佩街。那是一条脏兮兮、路面狭窄的小街。一到这儿,你就会油然产生污秽下流的印象。走进一家咖啡馆,只见一个面色苍白、沉迷于酒色的年轻人在弹钢琴,另有一个倦容满面的老头在抚琴,还有一个吹萨克斯管的,吹出来的调子杂乱无章。咖啡馆里人满为患,好像一张空桌子都没有了。不过,老板看出我们是肯花钱的主顾,便毫不客气地把一对男女赶到另外一张已经坐了人的桌子旁,请我们在空下来的桌旁坐下。被赶走的那两个人很不服气,说了一些让我们难以入耳的话。舞池里有许多人——有帽子上缀着红绒球的水手,还有杂七杂八的男子(他们大多数都头戴帽子、脖子上围着帕巾);有半老徐娘,也有青春女子,一个个描眉涂唇(她们都没有戴帽子),下穿短裙,上穿五颜六色的罩衣。舞伴的搭配乱七八糟——有大男子和矮胖的小男孩跳(小男孩的眼睛化了妆);有身子干瘦、横眉立目的女人和染了头发的胖女人跳;也有男人和女人搭配跳。屋里弥漫着烟气、酒味和汗臭味。舞曲没完没了地奏着,人群散发着难闻的气味,在舞池里舞个不停,脸上的汗水闪着亮光,气氛严肃、紧张,有一些可怕的成分在里边。男客里有几个大块头,面相凶狠,但大多数男客都是矮个儿,显得营养不良。我看了看那三个乐手,觉得他们跟机器人一样,演奏起来死板生硬。我怀疑他们是否在起步时怀揣过梦想,梦想着自己有朝一日会成为大音乐家,引得人们从大老远赶来听他们演奏,为他们喝彩。即便提琴拉得不好,也得请人教,也得练习呀!这位提琴手十年磨一剑,末了难道就是为了屈身于这么一个肮脏猪圈里,为人家拉狐步舞曲,一直拉到次日凌晨吗?后来,音乐停止了,钢琴手掏出一块脏手绢揩揩脸。跳舞的人纷纷返回自己的座位,或无精打采,或脚步踉跄,或身子歪斜。突然,我们耳边传来了一声美国口音的叫喊:

“我的老天呀!”

只见屋子另一头有个女子从一张桌子旁站了起来。和她在一起的那个男子想拦她,却被她一把推开,然后她就摇摇晃晃走了过来。她已经有八九分醉了,来到我们的桌前,站在那儿,脚下有点立不稳,傻里傻气咧嘴笑着。她似乎觉得我们这几个人很好笑似的。我偏头望了望我的同伴们。伊莎贝尔木然瞅着她;格雷一脸愠色;拉里目瞪口呆,仿佛无法相信自己的眼睛一般。

“你们好呀!”那女子说道。

“原来是索菲!”

“那你把我当成哪一个了?”索菲咯咯一笑。她一把扯住一个从身边走过的侍者,对他说道:“文森特,去给我拿把椅子来。”

“你自己拿去。”侍者挣开她的手说道。

“你个坏东西。”她骂道,朝他啐了一口。

“T’en fais pas,[95]索菲,这儿有椅子。”一个油头粉面的大胖子喊了一声。那家伙坐在我们的邻桌,身上只穿了一件衬衣。

“想不到竟在此处碰上了你们诸位。”她说道,脚下仍站立不稳。“你好,拉里!你好,格雷!”她打着招呼,一屁股坐在了那个胖子放在她身后的一把椅子上。“来,咱们一起干一杯。老板!”她扯着喉咙叫了一声。

我留意到那个老板一直在盯着我们,此时闻声走了过来。

“你认识这几个人,索菲?”他问道。他对索菲说话,用的是亲昵的单数第二人称。

“当然认识,”她醉醺醺地大笑着说,“他们是我小时候的朋友。我要请他们喝一瓶香槟酒。你可不要给我们把马尿拿来。拿酒来,别喝了叫我们呕吐。”

“你醉了,可怜的索菲。”老板说。

“咸吃萝卜淡操心。”

老板抽身走掉了,心里乐得卖掉了一瓶香槟酒。我们为了安全起见,只喝白兰地掺苏打水。索菲用呆滞的目光盯着我,把我打量了一会儿。

“伊莎贝尔,怎么不把你的这位朋友介绍一下?”

伊莎贝尔把我的名字告诉了她。

“啊,想起来了。你到芝加哥去过。看你的样子,很有派头呢,是不是?”

“也许吧!”我笑了笑说。

对于她,我却是一点也想不起来了,其实这也并不奇怪,因为去芝加哥是十多年前的事情了,当时以及以后又接触到了许许多多的人。

她的个子很高,站在那儿,由于瘦,就显得更高了。她上穿一件鲜绿的丝绸衣衫,皱巴巴的,上面满是污痕,下穿一条黑短裙,头发染成了亮亮的红褐色,剪得很短,马马虎虎盘了一下,乱得像鸡窝。她把自己打扮得妖里妖气,满脸都搽了胭脂,上下眼皮涂成了深蓝色,眉毛和睫毛上抹了浓浓的睫毛油,嘴唇用口红染成了血红色。她的手脏兮兮的,指甲盖上涂着指甲油。她一看就是个荡妇,比跟前的任何一个女人都显得下流。我怀疑她不仅喝醉了酒,还吸了毒。不过,无可否认的是,她身上有一股狐媚劲;她喜欢风情万种地把头仰得高高的,脸上的脂粉将绿眼珠子衬托得绿得惊人,尽管醉得厉害,却有一种厚颜无耻的荡劲,想象得来是颇受下流男人喜爱的。此时,只听她冲着我们冷笑了一声。

“看来,你们都不太高兴见到我。”她说道。

“听说你来巴黎了。”伊莎贝尔有气无力地说道,脸上浮出的笑容冷冰冰的。

“那你为什么不给我打电话。电话簿上有我的名字。”

“我们来的时间不长。”

格雷赶忙解围问道:

“你在这儿过得好吗,索菲?”

“还好。你破产了,格雷,是不是?”

格雷一听,脸红得跟猪肝一样。

“是的。”

“真够呛。芝加哥那边恐怕日子都不好过。幸亏我逃了出来。上帝呀,那个天杀的怎么还没有把酒送来?”

“正朝这边走呢!”我瞧见一个侍者手举托盘,上面放着酒杯和一瓶酒,正顺着桌子间的甬道走过来,于是这样说道。

我的话把她的注意力吸引到了我身上。

“我那慈爱的婆家人把我踢出了芝加哥,说我败坏了他们家的名声。”她说完咯咯一笑,笑得野里野气,“现在我是靠汇款过日子。”

香槟酒送来后,倒进了杯子里。她哆嗦着手端起酒杯,把酒杯举至唇边。

“那些势利小人,去他们的吧!”她说完一仰脖子喝光了杯中的酒,然后望了拉里一眼。“你好像肚子里没有多少话要说的,拉里。”

拉里一直在观察着她,脸上一点表情也没有。自从她露面,他的眼睛一刻也没离开过她。此时听了她的话,他便冲她莞尔一笑。

“我本来话就不多。”他说。

乐手们又奏起了音乐。一个家伙朝我们这边走了过来,他个子比较高,长得虎背熊腰,大鹰钩鼻子,头发油黑发亮,嘴唇厚墩墩的,面容有点像“恶人”萨伏那洛拉[96]。跟屋里的大多数男人一样,他没有戴衣领,上衣的扣子扣得紧紧的,显出了他的腰身来。

“来呀,索菲,咱们跳舞去。”

“走开。我忙着呢!你没看见我和朋友在说话吗?”

“J’m’en fous de tes amis.[97]叫你的朋友见鬼去吧!你跟我跳舞去。”

他说着一把抓住了索菲的胳膊,却被索菲甩开了。

“Fous-moi la paix, espèce de con![98]”她勃然大怒,吼了起来。

“Merde[99].”

“Mange[100].”

格雷听不懂他们的话,但我看出伊莎贝尔却完全能理解他们的意思——奇怪的是,大多数讲究道德修养的女子对污言秽语很敏感,一听就懂。这时,只见她沉下脸来,蛾眉紧蹙,显出一副厌恶的表情。那人举起胳臂,张开他那只长满老茧的工人的手,眼看就要扇在索菲的脸上。就在这时,格雷从椅子上半抬起身子,恶声恶气地大吼一声:

“还不快滚蛋!”

那人住了手,气哼哼地瞥了格雷一眼。

“小心点,可可,”索菲奸笑了一声说,“他会要你的命的。”

那人看了看格雷的个头和体重,看得出他力大无穷,悻悻地耸耸肩膀,冲我们骂了一句脏话,灰溜溜地跑了。索菲醉醺醺地咯咯笑个不停。大家谁都没有说话。我又给她的杯子斟满了酒。

“你住在巴黎吗,拉里?”她喝干杯中的酒,问道。

“只是暂时的。”

跟一个喝醉酒的人说话一般是很吃力的。毫无疑问,没喝酒的与喝醉酒的交谈,总是谈不拢。我们跟索菲说了一会儿话,气氛别别扭扭,很是尴尬。后来,索菲把椅子向后一推,说道:

“我再不回到我的男朋友那儿去,他会气疯的。那是个爱生气的浑蛋。不过,感谢上帝,他床上的功夫很棒。”

她说着,摇摇晃晃站了起来。

“再见,老乡们。欢迎再来。我每天晚上都在这儿呢!”

她挤进跳舞的人群,然后就消失了。伊莎贝尔那典雅的脸上冷若冰霜,挂着蔑视的表情,我看了差点没笑出声来。有半晌儿,大家谁都没有说话。

“这是个藏污纳垢的地方,”伊莎贝尔突然蹦出了这么一句,“咱们走吧。”

我付了酒水钱,也为索菲的那瓶香槟酒买了单。随后,我们鱼贯走出咖啡馆。人们仍在舞池里跳个不停,我们却看也不看便离开了。时间已过两点,我觉得应当睡觉了,可格雷说他肚子饿,于是,我建议到蒙马特高地的格拉芙餐馆去吃点东西。汽车启动时,大家都默默无语的。我坐在格雷身旁为他指路,一直把车开到了那家富丽堂皇的餐馆。餐馆的露台上还坐有顾客。我们进了门,要了鸡蛋、火腿和啤酒。至少从表面看,伊莎贝尔已经恢复了平静。她用一种夹枪带棒的口气对我表示祝贺,祝贺我竟然和巴黎那些乌七八糟的地方有来往。

“是你自己提出来要去的。”我抢着说道。

“反正我玩得倒是十分开心的,度过了一个美妙的夜晚。”

“糟透了,”格雷说,“想起来就叫人恶心。索菲也真够可怜的。”

伊莎贝尔不置可否地耸了耸肩。

“你能想起她来吗?”她问我,“你第一次到我们家吃晚饭时,她就坐在你身旁。那个时候,她的头发是原色,即浅棕色,没有染成现在的这种可怕的红颜色。”

我回想了一下当时的情景,记起了一个年龄不大的小女孩,一双蓝眼睛带点绿色,说话时把脑袋一偏,挺招人喜欢的。她并不漂亮,但活泼、坦率,同时带几分腼腆和唐突,让人觉得很有意思。

“当然能想起来。我当时就喜欢她的名字,因为我有个姑妈也叫索菲。”

“她嫁给一个叫鲍勃·麦克唐纳的小伙子。”

“那小伙子挺不错的。”格雷说道。

“在我见过的极为英俊的小伙子里面,他算其中的一个。我简直不明白他看上了索菲的哪一点。我刚结婚,她也结了婚。她的父母离异,母亲改嫁给了一个在中国工作的标准石油公司的人。她随父亲一家住在马文,我们经常见面。不过,她结婚之后,便淡出了我们的朋友圈。鲍勃·麦克唐纳是个律师,挣钱却不多。他们住在北区的一座没有电梯的公寓楼里。不过,这也没什么。他们相亲相爱,那种热乎劲真是少见。即便结婚已经有两三年而且生了一个孩子之后,他们上电影院时,还是像一对情侣——他搂着她的腰,而她把头靠在他的肩上。他们一时成了芝加哥谈笑的话题。”

拉里听伊莎贝尔说话,中间未置一词,脸上带着一种叫人捉摸不透的表情。

“后来怎么啦?”我问。

“一天晚间,他们开着自家的敞篷汽车返回芝加哥,孩子也和他们在一起。他们出去总把孩子带上,因为家里没人帮他们照料。反正索菲干什么事都自己来。再说他们也片刻离不开孩子。有几个醉鬼开着一辆大轿车,以每小时八十英里的速度和他们迎头相撞。鲍勃和孩子当场死于非命。索菲被撞成了脑震荡,还断了一两根肋骨。大家千方百计瞒着她,不让她知道鲍勃和孩子已经死了。瞒到最后,也只好将实情告诉了她。据说,当时的情景可怕极了。她差点没发疯,哭天喊地,声音能把房子都震塌。不分白天和黑夜,都有人看着她——有一次,她差点没跳楼自杀。我们能做的全都做了,但她好像恨上了我们。出了医院之后,又把她送进了疗养院,在那儿疗养了几个月。”

“是个可怜的人呀。”

“一旦放松了监管,她就开始酗酒,喝醉了,谁要她,她就跟谁睡觉。她夫家的人身陷窘境。他们都是些老老实实的本分人,十分痛恨她的丑闻陋行。起初,我们还想帮她一把,但无济于事。你请她吃饭,她来时就已经喝得醉醺醺的了,不等散席便不省人事了。后来,她跟一些不三不四的人交往,我们只好和她一刀两断了。一次,她因醉驾而被捕。车上还有一个人,是她随便勾搭上的一个混混儿,结果发现此人是警方通缉的逃犯。”

“她靠什么生活呀?”我问。

“有鲍勃的人寿保险呢。和他们撞车的那辆车的车主上了保险,她获得了一些赔偿。但那点钱没多久便花光了。她挥霍无度,花钱如流水,不出两年就一贫如洗了。她的祖母不肯让她回马文去。她夫家的人说,如果她到国外定居,就给她寄生活费。我想,她现在就是靠这笔钱过日子呢!”

“这可真是命运的大轮回呀。”我说道,“想当初,我们国家把害群之马流放到美国去,而今你们美国则将害群之马送到欧洲来了。”

“我真是为索菲感到惋惜呀。”格雷说。

“是吗?”伊莎贝尔冷静地说,“我却不这么想。当然,那是一次沉重的打击。按说,我比任何人都同情索菲。我们俩可是知根知底的。不过,一个正常人总是能够恢复过来的。她一蹶不振,只是因为她有这方面的劣根性。她在本性上是不健全的。就连她对鲍勃的爱情都超过了正常的范围。假如她性格坚强,便可以重新爬起来,继续生活下去。”

“人和人是不同的……你是不是太严苛了些,伊莎贝尔?”我咕哝了一句。

“恐怕并非如此。我觉得应该保持理智,在看待索菲这件事上实在不应该感情用事。上帝知道,谁也没有我对格雷及两个孩子的感情深,如果他们死于车祸,我会发疯的,但迟早会重新振作起来。格雷,你是愿意让我重新振作起来,还是愿意叫我夜夜喝个大醉,然后随便跟巴黎的哪个混混儿上床睡觉?”

格雷的回答很妙,可以说是我听到他所说的最幽默的一段话:

“当然,我倒愿意让你穿一件莫利纽克斯服装店的衣服跳进我的火葬堆陪葬,只是现在不准这样做了。所以,我想你最好的出路就是打桥牌了。请你一定要记住:不要急于求成,不要一开始就出王牌,而应该等到手中有三叠半到四叠牌再说。”

此时不是时候,我不便向伊莎贝尔指出:她对丈夫和孩子们的爱是诚挚的,但并不怎么热烈。也许,她看出了我心里在想什么,于是略带挑战意味地问我:

“你是怎么看的?”

“和格雷一样,我为那女孩子感到惋惜。”

“她不是女孩子了,都三十岁的人了。”

“我想她的丈夫和孩子一死,就等于世界末日的来临。至于她自己会有什么样的结果,她已完全不在乎了,于是便陷入堕落的泥潭,酗酒和淫乱。她认为命运之神对她过于残酷,于是便借此进行报复。她本来住在天堂,现在天堂失去了,却又住不惯平凡人的平凡世界,因此,绝望之余,一头钻进了地狱。可以想象得来:既然再也喝不上天界的琼浆玉液,那她情愿喝厕所里的小便。”

“这是你们作家在小说里讲的一套大道理。完全是无稽之谈,是瞎胡扯。索菲陷入泥潭,那是因为她喜欢那儿。丧夫丧子的大有人在,谁也不像她。并非一次事故就会叫人变坏;坏并不是由好变过来的,而是本身就存在。车祸冲破了她的防线,于是她就露出了本性。你可不要怜香惜玉,浪费你的感情,她现在这个样子,其实就是她的本来面目。”

在这段时间里,拉里一句话也没说。他似乎在思考着什么,我们的话恐怕并没有听进耳朵里去。伊莎贝尔说完话,一时谁都没有再吭声。后来,拉里开了口,声音古怪、单调,不像是对我们说话,而像自言自语,目光仿佛飘向了如烟似雾般的过去的岁月。

“记得她十四岁的时候留着长发,头发从额头朝后梳,在后面打一个黑蝴蝶结,脸上有雀斑,表情沉稳。那时,她是个谦虚、高尚、充满理想的孩子,什么书都喜欢看。我们经常在一起谈诗论文。”

“什么时候呀?”伊莎贝尔把眉头微微一皱,问道。

“哦,就是你和你的母亲出外从事社交活动的时候。我常到她祖父家,我们就坐在他们家的大榆树下读书,有时我给她念,有时她给我念。她喜欢诗歌,写了许多诗呢。”

“那个年龄的女孩子都喜欢写写诗,都是些蹩脚的歪诗。”

“当然,那是许久以前的事了。那时候,我不太懂诗,看不出来优劣。”

“那时候,你顶多十六岁。”

“当然喽,她的诗都是模拟之作,许多地方学的是罗伯特·弗罗斯特[101]。不过,我觉得那么小的孩子能把诗写成那样,相当了不起。她心思细密,写出的诗很有节奏感。乡间的声音和气息——早春柔和的芳香以及干旱土地在雨后散发出的气味,都能引起她的共鸣。”

“我从来不知道她写过诗。”伊莎贝尔说。

“她守口如瓶,生怕你们会取笑她。她遇事比较害羞。”

“她现在可不害臊了。”

“我从战场上归来时,她几乎已长成个大人了。关于工人阶级的生存状况,她读了许多这方面的书,在芝加哥也有所耳闻目睹。她痴迷于卡尔·桑德堡[102]的诗,自己也拼命写自由体的诗,反映穷苦人水深火热的生活以及工人阶级受剥削的情况。依我看,她的诗平淡无奇,然而却感情真挚,满怀同情之心,充满了热忱。那时,她想当一个社会工作者。她那种对公益事业的献身精神让人感动。我觉得她很有能力,头脑一点不糊涂,遇到问题不会感情用事,而给人一种纯洁可爱、心灵高尚的印象。那一年里,我们经常见面。”

可以看得出,伊莎贝尔越听越恼怒。拉里全然不知自己在拿刀子捅她的心窝,每说一句话,就像是用刀子在她的伤口上搅动了一下。不过,轮到伊莎贝尔说话的时候,她的嘴角却挂着笑容。

“她怎么会选中你,对你推心置腹呢?”

拉里用坦荡的目光望了望她。

“我也不清楚。你们都是有钱人,而她家很穷,我和她都不属于你们那个阶层。我到马文去,只是因为纳尔逊叔叔在那儿行医。也许,她觉得我们俩在这方面有共同之处吧!”

拉里举目无亲。一般人都有些堂兄堂妹什么的,虽然并不熟悉,却至少有一种感觉,觉得自己是一个家族的成员。拉里的父亲是独生子,母亲是独生女;他的祖父是教友派教徒,年纪很轻时就在海上遇难,他的外祖父没有兄弟,也没有姐妹。在这个世界上,恐怕数拉里最为孤单了。

“索菲爱你,这些你可曾想到过吗?”伊莎贝尔问。

“从没想到过。”拉里笑了笑说。

“哦,她是爱你的。”

“拉里是战场上负了伤的英雄,当年返回故乡时,半个芝加哥的女孩子都迷上了他。”格雷以他那种坦率的语气说。

“索菲不仅仅是迷恋,还崇拜你。可怜的拉里,她的感情你难道一无所知吗?”

“我当然不知道。我也不相信。”

“也许,你把她想得太高尚了。”

“我仿佛仍能看见那个瘦瘦的小女孩,头发上扎了个蝴蝶结,表情严肃,读起济慈的颂歌来,声音有点发抖,眼里涌出泪水来,因为济慈的诗写得太美了。真不知那个小女孩今在何方。”

伊莎贝尔微微吃了一惊,带着迷惑不解的神情把拉里看了一眼。

“时间太晚了。我累得都不知道怎么样才好了。咱们走吧。”

第二天傍晚,我搭乘蓝色列车[103]去了里维埃拉,两三天后前往安提比斯去看望艾略特,把巴黎的新闻告诉了他。他看上去气色很糟,蒙特卡蒂尼的疗养并没有取得预期的疗效,而事后去各处旅行又弄得他精疲力竭。他在威尼斯找到一只圣洗池,然后又到佛罗伦萨买下那幅经过讨价还价才敲定的三联浮雕画。他急于把这些东西安装在教堂里,便跑到了蓬蒂内沼泽去,下榻于一家条件很差的客栈,屋里热得令人无法忍受。他买的那些宝贝东西要很长时间才能到货,但他下定决心不达目的誓不离开,于是就坚持了下来。最后,一切料理停当,他对效果极为满意。见了我,他就自豪地把拍的照片拿给我看。教堂虽然小,但很有气派,内部装修富于情调,对艾略特高雅的艺术品位是一种佐证。

“我到罗马时,看见一具基督教早期的石棺,不由得动了心,考虑了好久,想把它买下来,但最后想了想,还是放弃了。”

“你怎么会想到要买一口基督教早期的石棺呢,艾略特?”

“是给我自己用的,亲爱的老伙计。这具石棺极为精美,可以和门道另一侧的圣洗池配成一双。不过,早期的基督徒都是些矮胖子,他们的石棺装不下我。我可不愿在最后审判日的号声吹响时,膝盖顶着下巴躺在里面,像个胎儿一样。那种姿势太不舒服了。”

我被逗笑了,而艾略特却是一本正经的。

“我想出了一个比较好的办法,并做出了具体安排,中间遇到了一些困难,但这也是在意料之中的。我死后要葬在祭坛前边的台阶跟前。这样,蓬蒂内沼泽的那些可怜的农民前来领圣餐时,会穿着沉重的皮靴踏着我的遗骨走过去。你不觉得这样很酷吗?那儿只放一块普通的石板,上面刻有我的名字和生卒年月。还刻有‘Si monumentum quaeris,circumspice.’[104]意思是:‘如果你要找他的碑,你四下看看就知道了。’”

“我懂拉丁语,知道这句被人们广泛引用的铭文是什么意思,用不着你翻译,艾略特。”我有点刻薄地说。

“对不起,老伙计。我惯常跟愚昧无知的上流社会的人打交道,一时竟忘了这是在跟一位作家说话。”

他嘴上不饶人,呛了我这么一句。

“有件事情我想对你讲一讲。”他继续说道,“对于身后之事,我已在遗嘱里写明,只是希望你能监督执行。我可不愿葬在里维埃拉,和那些退役上校以及法国的中产阶级埋在一起。”

“我当然会按你的意愿办理,艾略特。不过,我认为那是多年以后的事了,用不着现在就制订计划。”

“你知道,我也是上了岁数的人了。说实在话,离开人世,我并不为之感到难过。兰多[105]的那几句诗是怎么说的来着?‘我双手烤着火……’”

我对诗文的记性虽则很差,但是,这首诗很短,所以我能背得出来:

我与世无争,和谁争我都不愿;

我爱艺术,仅次于我爱大自然;

我双手烤着火,用生命之火取暖;

火渐熄,我已做好了走的打算。

“是这几句诗。”他说。

我不由得心想:艾略特真是想入非非,竟拿这几句诗形容自己的状况,实在牵强。

“这首诗淋漓尽致地表达了我的心情。”却听他这样继续说道,“唯有一点我需要补充进去,那就是我终生与欧洲的上流社会打交道。”

“在一首这么短的四行诗里,把你的人生经历加进去恐怕是件棘手的事。”

“社交界已走进了死胡同。我曾经满怀憧憬,希望美国能取代欧洲的位置,创造一个万民敬仰的贵族阶层,谁料经济大萧条将此化为一场空梦。我不幸的祖国越来越叫人失望,成为一个极其平庸的国度。我说出来你也不会相信,老伙计,上次去美国,一个出租车司机竟然称我为‘兄弟’。”

受到1929年经济大崩溃的冲击,里维埃拉已好景不再,仍然没有恢复过来。艾略特却依然如故,照旧举办宴会,并参加别人举办的宴会。他从不跟犹太人你来我往,不过对罗慈吉尔兹家族却是个例外。话又说回来,最为盛大的宴会往往正是这些上帝选中的人举办的。而只要有宴会,艾略特心里就发痒,不得不去。他穿梭于这些聚会,优雅地握握这位先生的手,或者吻吻那位女士的手,表情却忧郁、超然,就像是一个流亡皇族杂身于平民,颇觉尴尬。而那些真正的流亡皇族却审时度势,将结识电影明星视为崇高的愿望。眼下有一种风气,将演艺界的人纳入了社交圈子,艾略特对此是看不顺眼的。可是,一位隐退的女演员在离他家很近的地方建了一座豪宅,敞开门接待四方来宾,内阁部长、公爵、阔太太富小姐在她府上一住就是几个星期,艾略特也成了她的座上宾。

“当然,她的客人形形色色,什么人都有。”他告诉我说,“不过,那些人你不愿意跟他们说话,可以不予理睬。再怎么她也是我的同胞,我觉得自己有义务伸出援手。住在她家的那些法国客人,看见一个会说法语的,心里一定会放松不少。”

有时候看得很明显,他的身体十分不好。我劝他不要把社交活动看得太重。

“老伙计,我这种年龄,只能进不能退。我在上流社会混了快五十年了,此处的道理我哪能不知——你不露面,别人就会把你忘掉。”

真不知他明不明白自己的这一番表白是多么可悲。我都没有心情再去取笑他了,觉得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可怜虫。他活着就是为了从事社交活动,而宴会则是他的生命支柱。不邀请他,就是对他的侮辱,无人理睬会叫他丢面子;现在上了年纪,他最怕的就是受到冷落。

夏天一溜而过。艾略特在里维埃拉从这头跑到那头,疲于奔命,在戛纳吃午饭,又跑到蒙特卡洛吃晚饭,忽而茶会,忽而鸡尾酒会,使出浑身解数应付场面,不管有多累,他都会强打起精神,装出一副和蔼、健谈和风趣的样子。他知道许多小道消息,对于最近发生的丑闻,除过当事人,恐怕数他了解得最清楚了。假如你向他指出这样的生活毫无价值,他一定会呆呆地望着你,满脸的惊愕,觉得你简直就是个令人扫兴的蠢蛋。

秋天来临,艾略特决定到巴黎小住一段时间,一方面是去看看伊莎贝尔、格雷和两个孩子过得怎样,一方面则是为了他所说的“回首都重温旧梦”。之后,他打算到伦敦去定做几件新衣服,再顺便探望一下几个老友。我原计划直接去伦敦,但他邀我和他一同开车到巴黎去。这样的安排挺不错的,所以我就同意了。既然如此,我觉得自己不妨也在巴黎小住一下,起码待上几天总是可以的。这一趟旅途轻轻松松,遇见好的餐馆就停下来又吃又喝的。艾略特肾功能不好,不敢喝酒,只喝维奇矿泉水,但他每次都坚持要亲自选半瓶葡萄酒让我喝。他心眼好,自己虽然不能品尝美酒佳酿,可是见我喝得快活,他也感到由衷的高兴。他非常慷慨,我要费许多口舌才能说服他允许我清付我的那一份开销。他津津乐道于他过去认识的那些大人物,听得我有些心烦,但这趟旅行还是令人开心的。穿行于乡间,初秋的景色美不胜收,叫人心旷神怡。我们在枫丹白露吃过午饭,下午时分才抵达巴黎。把我送到我所下榻的那家普普通通的老式旅馆,他便驱车绕过街角去里茨饭店了。我们提前通知过伊莎贝尔,说我们要来巴黎,所以见到她留在旅馆里的便条,我并不感到惊讶,叫我觉得惊讶的是便条上写的内容:

见条后速来。出大事了。别把艾略特舅舅带来。

看在上帝的分儿上,快来吧!

我的好奇心之强烈不次于任何人,但我总得先洗洗,换上件干净衣服呀。整理完毕,我就搭上一辆出租车到圣纪尧姆大街的那幢公寓楼去了。抵达后,我被引进了客厅里。伊莎贝尔见了我,立刻跳起了身子。

“你这是到哪儿去了?我都等你几个小时了。”

此时是下午五点钟。我还没有来得及回答,管家就把茶具送了来。伊莎贝尔双手紧握在一起,不耐烦地看着管家摆茶具。我想象不出究竟出了什么事。

“我们刚到,中途在枫丹白露吃了顿午饭,耽搁了一下。”

“上帝呀,摆个东西怎么这么慢!快把人急疯了。”伊莎贝尔说。

管家先将托盘连同茶壶放在桌子上,然后摆上糖缸和茶杯,再把一盘盘的面包、黄油、蛋糕、甜饼放在旁边,动作慢悠悠的,的确叫人着恼。做完这一切,他走出客厅,随手关上了门。

“拉里要跟索菲·麦克唐纳结婚了。”

“索菲·麦克唐纳是谁?”

“别装了!”伊莎贝尔大叫一声,眼里喷射出怒火来,“就是你带我们去的那家肮脏咖啡馆里碰见的那个喝醉酒的荡妇。天知道你为什么把我们带到那种地方去。那一趟叫格雷恶心透了。”

“哦,你指的是你们那个芝加哥的朋友吧?”我没理会她的不公正责备,这样问道,“你怎么知道他们要结婚?”

“我怎么知道?拉里昨天下午跑来,是他亲口告诉我的。我都快气疯了。”

“你不妨坐下来,给我倒杯茶,慢慢讲给我听。”

“茶还是你自己倒吧。”

她一屁股坐到茶桌旁,气哼哼地看着我倒茶。倒完茶,我舒舒服服地坐在了壁炉跟前的一张小沙发上。

“最近不太常见他——我指的是从迪纳尔返回之后。他去迪纳尔待了几天,不肯跟我们住在一起,而是下榻于一家旅馆。那几天,他常到海滩上陪孩子们玩。孩子们十分喜欢他。我们还曾经到圣布里亚克打过高尔夫球。一天,格雷问他再见到过索菲没有。”

“‘见过,见过好几次呢。’他回答说。”

“‘为什么要见她?’我问。”

“‘她是个老朋友。’他说。”

“‘我要是你,就决不会在她身上浪费时间。’我说。”

“他听了微微一笑。你知道他是怎么笑的,就好像你说的话很滑稽一样(其实一点也不滑稽)。”

“‘可是,你不是我呀。’他说。”

“我当时耸了耸肩膀,转到别的话题上了。之后再也没有多想过。当他跑来告诉我,说他们打算结婚时,你可以想象得来我有多么震惊。”

“‘你不能跟她结婚,拉里。’我说道,‘你不能这样做。’”

“‘我已经决定了。’他说道,那股若无其事的劲儿,就像是在点菜,吩咐再来一份炒土豆一样,‘我想让你对她好一些,伊莎贝尔。’”

“‘这个要求太过分了。’我说道,‘你发疯了。她是个坏女人,非常坏。’”

“你怎么会这么想?”我打断她的话说道。

伊莎贝尔望着我,眼睛里直冒火。

“她从早到晚喝得烂醉。不管谁让她陪睡,她就跟人家上床。”

“这并不能说明她就是坏人。不少受人尊敬的人也喜欢酗酒,喜欢干一些下流的事情。这是坏习惯,就跟有人喜欢咬指甲一样。我就不知道这样的人能坏到哪儿去。我觉得只有那些坑蒙拐骗、丧尽天良的人才是坏人。”

“你要是一味偏袒她,看我不收拾你。”

“拉里是怎么又和她见的面?”

“他在电话簿上找到她的住址,便跑去看她。她正在生病——这也难怪,她那样糟践自己,哪能不病。他为她请医生,并安排人伺候她。他们就这样来往了起来。拉里说她戒了酒。这个笨蛋竟然认为他把她给治好了。”

“你忘了拉里给格雷治病的事了吗?难道不是他把格雷的病治好了吗?”

“那是两码子事。格雷渴望被治好,而她没有这个意愿。”

“你怎么知道她没有?”

“因为我了解女人。一个女人堕落到那种地步,就会破罐子破摔,是决不愿走回头路的。索菲今日的堕落,完全是本性使然。你以为她会对拉里忠贞不渝吗?当然不会。迟早有一天她会跟拉里分手。这是由她的本性决定的。她喜欢的是流氓,因为这让她感到刺激,所以她非流氓不要。她会把拉里置于水深火热之中。”

“这种情况很有可能会出现。不过,咱们现在也只能干瞪眼,爱莫能助。他这是明知山有虎偏往虎山行呀。”

“我是爱莫能助,你却可以帮助他。”

“我?”

“拉里喜欢你,听你的话。只有你能够对他施加影响。你见过世面,不妨去劝劝他,让他不要做傻事,免得毁掉自己的生活。”

“他会叫我少管闲事——他如此说不无道理。”

“可是,你喜欢他呀,至少可以说对他感兴趣呀,总不能袖手旁观,眼睁睁看着他一步步走进泥潭。”

“格雷是他的老朋友,和他的关系最好。我认为劝说是劝不动的,但如果要劝,格雷恐怕也是最合适的人选。”

“哼,格雷!”她不耐烦地哼了声鼻子。

“话又说回来,事情也不一定像你想的那样一团糟。我认识两三个人——一个是在西班牙,两个是在东方,他们娶了妓女当老婆,小日子过得挺好。那些女子对丈夫感激涕零,因为丈夫给她们提供了一个安乐窝。她们投桃报李,给丈夫带来了那方面的欢乐。”

“你的话叫人听了心烦。你以为我牺牲了自己的利益,就是为了让拉里落入一个不知廉耻的荡妇手中?”

“你是怎样牺牲自己利益的?”

“我放弃拉里只为了一个原因,那就是我不想影响他的前途。”

“得了吧,伊莎贝尔。你放弃他是为了方形钻戒和貂皮大衣。”

我的话刚出口,就有一盘面包和黄油朝着我的脑袋飞了过来。纯粹凭运气,我一把接住了盘子,面包和黄油却啪嗒落在了地板上。我站起身,将盘子放回到桌子上。

“你把艾略特舅舅的皇冠德贝瓷盘[106]打破一只,他可不会饶你的。

这些瓷盘当初是特为第三代多塞特公爵烧制的,几乎是无价之宝。”

“把黄油和面包捡起来!”她怒气冲冲地说。

“要捡你自己捡。”我说完,又坐回到了沙发上。

她站了起来,一边生着闷气,一边弯腰捡散落了一地的面包和黄油。

“你还自称是英国绅士呢。”她愤怒地嚷嚷道。

“错了,我可从来没有这么称呼过自己。”

“快从这里滚出去。我再也不想见到你了。看见你就叫我讨厌。”

“这太令人遗憾了。我倒是一直都很喜欢见到你。不知是否有人告诉过你:你的鼻子跟那不勒斯博物馆里塞姬[107]石像的鼻子一模一样。这座石像是存世的代表少女美的最优秀作品。你的腿非常优美,修长修长的,我见了总是不由得感到惊奇——你当姑娘的时候,两条腿很粗壮,简直想象不来现在怎么变得这么漂亮。”

“靠的是坚强的意志和上帝的恩泽。”她怒气冲冲地说。

“不过,要说迷人,还是你的手最迷人了,那么纤细,那么典雅。”

“我有个印象,好像你觉得我的手太大了。”

“就你这样的个头和身段来说,这双手不算大。你的手运作起来,简直优雅极了,令人不胜赞叹。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你的手一举一动都有一种美感。它们有时候像鲜花绽放,有时候似飞鸟展翅,比任何语言都更富于表现力,很像埃尔·格列柯[108]肖像画里主人公的手。实际上,艾略特曾说你家祖上有个人是西班牙贵族,我原来不信,可是看到你的手我就相信了。”

她气恼地瞥了我一眼。

“你在胡扯些什么呀?这我还是第一次听说。”

我把劳里亚伯爵娶玛丽王后侍女的事给她讲了一遍,说那就是艾略特母系一族的先祖。伊莎贝尔一面听,一面自豪地端详着自己的长手指和修剪涂染过的指甲。

“一个人总得有先祖的。”她说完,扑哧一笑,顽皮地看了我一眼,目光里完全没有了怨气。之后,她又娇嗔地说:“你真坏!”

对于女人,只要说话说得得当,很容易叫她明白事理。

“有些时候,我并不是真的讨厌你。”她说道。

随后,她走过来坐到我身旁,挽起我的胳膊,探过身子就要吻我。我急忙将脸扭开。

“我可不愿让脸颊沾上口红。”我说道,“要吻你就吻我的嘴唇吧,这是仁慈的上帝让人们接吻的地方。”

她咯咯笑了几声,然后把我的脸扳过来,将芳唇印在我的嘴唇上,留下了一道细细的口红的痕印。我感觉美滋滋的。

“好啦,心意领了。现在说说你想让我做什么吧。”

“想听听你的锦囊妙计。”

“我十分愿意效力,只怕你一时听不进去。只有一条锦囊妙计献给你:顺其自然。”

她听了又火冒三丈,噌地将胳膊抽回去,站起身,跑到壁炉的另一侧,一屁股坐回到椅子上。

“我可不能袖手旁观,眼睁睁看着拉里毁掉自己。我要做出一切努力阻止他和那个荡妇结婚。”

“你不会成功的。你可以看到,他已经被感情迷了心窍,而那种感情是人类胸腔里最炽热的感情。”

“你不会是说他爱上她了吧?”

“不是那意思。与这种感情相比,爱情便微不足道了。”

“此话怎讲?”

“你读过《新约全书》没有?”

“读过一些吧。”

“基督曾经受到诱惑走进旷野,一连四十天没有吃饭的故事你还记得吗?就在他饥饿难忍的时候,魔鬼来到他跟前说:‘如果你真是上帝之子,那你不妨将这些石头变为面包。’可是基督顶住了诱惑。接下来,魔鬼把他放在圣殿的屋顶上对他说:‘如果你真是上帝之子,那你不妨从这儿跳下去。有天使的保护,你会被托起来的。’而基督又一次顶住了诱惑。随即,魔鬼把他带到了一座高山上,把世界上的各个王国指给他看,说如果基督愿意跪下来参拜他,就把那些国家赐给基督号令。可是基督正色说道:‘滚开吧,撒旦!’根据善良、单纯的马太的记载,故事的结尾就是这样。实际上,故事并没有结束。魔鬼很狡猾,他又来找基督,对他说:‘如果你愿意接受羞辱、鞭打,愿意戴上荆棘编的帽冠,最后被钉死在十字架上,那你便可以解救全人类,因为为了朋友牺牲自己的生命,是人所能表现出的最伟大的爱。’这次,基督中计了。魔鬼笑得肚子都痛了,因为他知道坏人会假借为人类赎罪的名义来干坏事。”

伊莎贝尔愠怒地望着我。

“你这段故事到底出自何处?”

“就出自这儿。是我临时编出来的。”

“我觉得这故事荒唐、亵渎神明。”

“我只是想向你指出:自我牺牲是压倒一切的情感,连淫欲和饥饿跟它相比都会显得微不足道。它最大程度地使人格高尚化,诱惑人走向毁灭。它无视目的,不管值不值得它都会这样做。没有一种美酒能令人如此陶醉,没有一种爱情能使人如此心碎,没有一种罪恶能叫人如此无法抵御。一个人一旦牺牲掉自己,顷刻就会变得比上帝还伟大,因为上帝是无限和万能的,怎么能牺牲自己呢?上帝顶多只能牺牲自己唯一的儿子。”

“哎,老天爷,这话说得太乏味了。”伊莎贝尔说道。

我没理会她,继续说了下去:

“拉里目前就是被这种情感左右着。此时对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你想会有什么效果吗?这些年他在追求什么,你一无所知,我也不知道,只能猜出个一二来。多年的辛勤劳作,多年的经验积累,如果放在天平上与他的愿望相权衡,就轻多了。那不仅仅是愿望,更是一种迫切、热烈的驱动力,要去挽救一个他认识的女人的灵魂——那女人从前是个清纯的孩子,而今成了荡妇。我觉得你言之有理——他一定会无果而终。他过于注重情感,势必会遭受种种磨难。不管他有什么样的事业,什么样的追求,都将功亏一篑。卑鄙的帕里斯一箭射中阿喀琉斯的脚后跟,使他送了命。拉里缺乏的正是这种狠毒劲——即便是圣徒,如欲修得正果,也得有这种狠劲。”

“我爱他。”伊莎贝尔说道,“上帝知道,我对他无所求,无所图。谁都不可能像我这般无私地爱他。我不愿让他的生活过得不幸福。”

说完,她哭了起来。我觉得哭哭对她有好处,所以没加劝阻。在百无聊赖之际,我的心里突然蹿出了一种想法,于是便琢磨、回味起来。我敢断言:看到基督教发动残酷无情的战争,看到基督徒相互迫害、摧残,看到人世间的凶残暴虐、尔虞我诈及小肚鸡肠,魔鬼考虑一下自己的收获,一定会心满意足的;想到基督教给人类背上了一个原始罪恶的痛苦包袱,使美丽的星空黯然失色,在世人及时行乐的心坎上投下了一道邪恶的阴影,魔鬼一定会开心地笑出声,悄然低语说:这就是报应。

伊莎贝尔哭了一会儿,然后从提包里取出一块手帕和一个小镜子,一边照镜子,一边小心翼翼地擦掉眼角的泪水。

“你就没有一点同情之心吗?”她气愤地问。

我若有所思地望着她,却没有回答她的话。她在脸上扑扑粉,在嘴唇上涂了点口红。

“你刚才说猜出了几分他这些年的追求。此话怎讲?”

“只不过是瞎猜罢了,很可能是错的。我觉得他在寻求一种哲学,也可能是一种宗教,一种可以使他身心都获得安宁的人生准则。”

伊莎贝尔沉吟片刻,然后叹了口气说:

“一个伊利诺伊州马文镇的乡下孩子会有这样的想法,你不觉得奇怪吗?”

“卢瑟·伯班克[109]出生在马萨诸塞州的农场,培植出了无核的橘子,亨利·福特[110]出生在密歇根州的农场,却发明了小汽车,与他们相比,拉里就不显得奇怪了。”

“但那两人经营的是实业,符合美国的传统。”

我听了哈哈大笑。

“天下还有什么比学会有意义地生活更能称得上是实业呢?”

伊莎贝尔有气无力地摆了一下手。

“你不想完全失去拉里,对不对?”

她点头称是。

“你知道拉里是个重情感的人。你不愿跟他的妻子来往,他也会跟你井水不犯河水。假如你不痴不傻,倒不如和索菲交朋友。你必须不计前嫌,尽可能善待她。她即将结婚,恐怕得买些衣服。你何不提出跟她一起去采购?我想她肯定会高兴死的。”

伊莎贝尔眯着眼在听我讲话,好像听得十分专注,一面在想着心事。我猜不出她心里在转什么念头。接下来,她的几句话令我颇觉意外。

“能不能由你出面请她吃午饭?昨天我对拉里说了那样难听的话,再让我请,怪不好意思的。”

“如果我请,你能注意自己的言行吗?”

“我会像个光明天使一样。”她说着,绽出了极为迷人的微笑。

“我这就把此事定下来。”

客厅里有电话。我很快就查到了索菲的号码。凡是拨打法国的电话,都要捺着性子等一会儿才能接通。对方总算拿起了听筒,我通报了自己的姓名。

“我刚到巴黎,”我说,“听说你跟拉里要结婚了。我想对你表示祝贺,希望你们幸福美满。”伊莎贝尔站在我身边,把我胳臂上的肉狠狠拧了一下,疼得我差点没叫出声来,“我在这儿只待很短一段时间,不知道你跟拉里后天能不能到里茨饭店和我一起吃午饭。我请格雷、伊莎贝尔和艾略特·邓普顿一道去。”

“让我问问拉里。他就在跟前。”接下来就是一会儿的停顿,“好的。我们将会很高兴的。”

我讲定了时间,又说了几句客套话,然后就把话筒放下了。此时伊莎贝尔眼里出现了一种神情,叫我有点担心。

“你在想什么?”我问她,“我不大喜欢你眼里的神情。”

“很遗憾,我原以为你喜欢我眼里的这种神情呢。”

“你不是在心里打什么坏主意吧,伊莎贝尔?”

她一听,把眼睛睁得大大的。

“我向你保证没有。事实上,我急切想看看,在经过了拉里的一番改造之后,索菲是否已脱胎换骨。但愿她去里茨饭店时,不要把自己涂成个大花脸。”

我举办的这个小宴会还是挺不错的。格雷和伊莎贝尔先到;五分钟后,拉里和索菲·麦克唐纳也来了。伊莎贝尔和索菲亲热地互吻。之后,伊莎贝尔和格雷对她表示了祝贺,祝贺她跟拉里订婚。寒暄间,只见伊莎贝尔飞眼将索菲打量了一遍。索菲的变化叫我看了吃惊。上次在拉佩街的那家咖啡馆见到她时,她浓妆艳抹,头发染成了红色,穿一件亮色的绿上衣,神情放荡,喝得醉醺醺的,浑身上下具有一种挑逗的味儿和狐狸精的媚劲儿。而现在她一脸的晦气,虽然比伊莎贝尔小一两岁,样子却比伊莎贝尔老许多。她虽然仍旧将头仰得高高的,不知为什么,却叫我觉得可怜。她的头发正在恢复原色,显出染过色的头发和新长出的头发杂在一起的那种邋遢相。除过嘴唇上涂了些口红之外,她什么脂粉都没有搽。她皮肤粗糙,呈现出不健康的苍白色。记得她的眼珠是鲜亮的绿色,而现在却变得暗淡无光了。她穿一件红衣服,新的,还配了同色的帽子、鞋子和手提包。对于女装,我不能说自己是个内行,但我总觉得她的这套行头过于招摇和刺眼,不适合今天的聚会。她胸前戴了一件很俗丽的人造宝石首饰,就是里沃利街卖的那种大路货。伊莎贝尔一身黑绸衣,颈上挂一串人工养殖的珍珠,头戴一顶很漂亮的帽子,把她比得廉价和庸俗。

我点了鸡尾酒,不过拉里和索菲都拒绝喝。后来,艾略特姗姗而至。穿过开阔的前厅时,遇见了一个个的熟人,于是他跟这位先生握握手,又在那位女士的手上吻两下,那样子就好像他是里茨饭店的东家,对光临此处的客人们表示热烈欢迎。索菲的事情,我们什么都没有告诉他,只说她丈夫和孩子在车祸中死于非命,现在要跟拉里喜结良缘。当他最终走到我们面前时,他以自己最精通的那一套礼仪对二人表示祝贺,说出的话落落大方、滴水不漏。随后,大家一道步入餐厅。我们共四男二女,于是我让伊莎贝尔和索菲面对面围圆桌而坐,我和格雷分坐在索菲的两边。桌子小,所以谁说话都可以听得清。午宴是提前订好的,专门侍奉酒水的侍者将酒单送了来。

“你压根就不懂酒,老伙计,”艾略特说,“把酒单给我,阿尔伯特。”他一面翻着酒单,一面还说着话。“我自己只喝维奇矿泉水,但看到别人喝劣等酒,我会受不了的。”

他跟侍奉酒水的侍者阿尔伯特是老朋友。二人经过激烈讨论,才把我应当请客人喝什么酒一事决定了下来。随后,他扭过头来问索菲:

“你们准备到哪儿度蜜月呀,亲爱的?”

他瞧了一眼索菲的衣装,几乎不被人察觉地微微皱了皱眉头,于是我判断他对那套行头看法不佳。

“我们打算到希腊去。”

“这十年里我一直都想到那儿去一趟,”拉里说,“可由于各种原因,始终未能成行。”

“这个季节去,景色一定非常迷人。”伊莎贝尔显出一副很感兴趣的样子说。

她和我都记得,当初拉里准备娶她为妻时,提出要带她去的地方正是希腊。对拉里而言,希腊似乎成了度蜜月的必去之地。

席间的谈话进行得并不怎么容易,假如没有伊莎贝尔出面帮衬,我都觉得难以应付当时的场面了。她的表现极其值得称道。一旦冷场的风险出现时,我便绞尽脑汁想发掘出一个新话题,她则站出来捧场,谈笑风生。我对她心存感激。索菲几乎不说话,只有别人跟她讲话,她才勉强回应几句。她已经没有了精气神,似乎一颗心如死灰一般。我心想可能是拉里在改造她时,对她约束过度,令她难以支撑。我怀疑她以前不但酗酒,而且也吸毒,而今突然戒酒戒毒,定会叫她处于崩溃的边缘。有时候,只见二人你看我一眼,我望你一眼。拉里的眼神里含着温存和鼓励,索菲的眼里则透露出的是哀求,令人顿生恻隐之心。格雷天性忠厚,可能本能地觉察到了我所猜测的情况,于是就跟她说起来,说他以前有头疼病,什么事都做不了,后来拉里治愈了他,还说他现在都离不开拉里了,对拉里感恩不尽。

“如今,我的身体非常棒,”他滔滔不绝地说着,“只要有机会,我就找工作干。目前正在和几个地方接触,希望不久便会有个眉目。啊,能回国去工作,该多么叫人开心呀!”

格雷倒是出于好心,可是他的话也许有些不分场合。我猜想,拉里曾用暗示术(我称之为“暗示术”)医治格雷,并取得了成功,现在又用同样的方法医治索菲酗酒的顽疾,就不知是否能奏效了。

“你现在一点也不头疼了吗,格雷?”

“三个月都没有疼过了。万一出现头疼的苗头,我就紧紧抓住我的护身符,便能转危为安。”他说着,从口袋里掏出了那枚拉里送给他的古币,“这是宝贝,你就是给我一百万块钱我也不会卖的。”

饭后,咖啡端了上来。侍奉酒水的侍者走过来问我们还要不要喝点酒。我们都婉拒了,只有格雷说要一瓶白兰地。酒送来时,艾略特一定要看看是什么牌子的。

“不错,我觉得不错,对你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先生,你也来一小杯吧?”侍者问。

“哎,我是不能喝的。”

随后,艾略特便详详细细地告诉侍者,说他的肾功能不好,医生不准他喝酒。

“这儿有齐白露加酒,喝一点是不碍事的,先生。人人都知道这种酒对肾有好处。我们刚从波兰进了一批货。”

“真的吗?这种酒如今是很难弄到手的。你拿一瓶来我看看。”

这位侍者胖乎乎的,有点气质,颈上挂了长长的一条银项链,一听这话,转身就去拿酒了。艾略特解释说齐白露加酒是波兰味的伏特加,各方面都胜似俄罗斯的伏特加。

“当初住在拉齐维尔府上参加打猎时,我倒是常常喝这种酒。你们可是没见那些波兰王子们是怎样豪饮的。真的,我可一点不夸张,他们大杯大杯地喝酒,眼皮都不眨一下。那可都是些金枝玉叶呀,从头到脚都是皇族味。索菲,你一定要尝上几口,伊莎贝尔,你也一样。这种机会失不再来。”

那位侍者把酒拿了来。拉里、索菲和我都不愿沾唇。而伊莎贝尔说她想尝几口。我感到诧异,因为她平时的酒量是很小的,刚才已经喝过两杯鸡尾酒和两三杯葡萄酒了。侍者把那淡绿色的酒液倒了一杯,伊莎贝尔接过来闻了闻。

“啊,酒香扑鼻呀!”

“是不是?”艾略特高声说道,“这是因为他们在酒里加了一种草药,让酒的味道更加醇香。我来陪你喝一杯吧。喝一点点,对身体并无害处。”

“味道美极了,”伊莎贝尔赞不绝口,“真像是琼浆玉液。这样醇香的酒,以前从没有喝到过。”

艾略特把酒杯举到唇边。

“啊,举杯在手,往事历历如在眼前!你们没有在拉齐维尔府上住过,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生活。那种风格真是无与伦比。要知道,那是封建社会的回归,仿佛又回到了中世纪。到车站去迎接你的是套着六匹马的马车以及专门的车夫。吃饭时,每个客人身后都站着个身穿制服的家仆伺候。”

他绘声绘色描述着王府纸醉金迷的生活以及豪华奢侈的宴会。我的心里突然冒出一个疑团(显然是毫无根据的疑团),怀疑这是艾略特和那个侍者精心安排的一出戏,只是为了让艾略特有机会吹嘘吹嘘那个王族以及他在王府结识的波兰贵族们的灯红酒绿的生活。他话匣子一打开,想拦都拦不住了。

“再来一杯吧,伊莎贝尔?”

“哎呀,不敢再喝了。不过,这简直像仙酒,喝了叫人心旷神怡。格雷,咱们也应该买几瓶。”

“我叫人送几瓶到你们家去。”

“真的吗,艾略特舅舅?”伊莎贝尔乐不可支地叫了起来,“你对我们太好啦!格雷,劝你尝一尝。这酒闻起来像新割的稻草和春天的鲜花,像百里香和薰香草,味道柔和、爽口。喝这酒,就像在月光下听音乐一般惬意。”

她说话有点语无伦次,跟平时大不相同。我怀疑她喝醉了。筵席散时,我同索菲握手道别。

“你们什么时候结婚?”我问她。

“下下个星期。希望你能来参加婚礼。”

“恐怕那时候我不在巴黎。我明天就到伦敦去了。”

当我和别的客人道别时,伊莎贝尔把索菲拉到一旁,跟她谈了几句话,然后转向格雷说:

“格雷,我现在还不打算回家去。莫利纽克斯服装店那儿有个时装展览,我要带索菲去看看。应该让她看看新式服装。”

“我很乐意去。”索菲说。

大家就此分手。当晚,我带苏珊娜·鲁维埃去吃了顿饭,第二天上午便起程前往英国了。

两个星期后,艾略特来到了克拉里奇酒店。他到后不久,我立刻跑去见他。他给自己定做了几套衣服,看到我,便详细地介绍起他选的是什么料子以及出于什么原因,听得我有些不耐烦。最后,我终于找了个空插进话去,问他拉里的婚礼举办得怎么样。

“就没有举办成。”他冷冷地说。

“这话是什么意思?”

“举办婚礼的前三天,索菲失踪了。拉里到处找她。”

“怎么会有这怪事!他们吵架了吗?”

“没有,没有吵架。当时万事俱备,就等着举行婚礼了。我负责把新娘交给新郎。婚礼之后,他们即刻乘东方快车去度蜜月。要是问起来,我倒觉得这样对拉里更好。”

我猜想伊莎贝尔把所有的一切都告诉了艾略特。

“到底出什么事了?”我问。

“你肯定记得那天咱们在里茨饭店吃过饭,伊莎贝尔带索菲去了莫利纽克斯服装店。还记得索菲穿的那件衣服吗?简直不能看!你注意那件衣服的肩部了吗?一件衣服剪裁得好不好,全看肩部合体不合体。当然喽,莫利纽克斯服装店的衣服,可怜的索菲是买不起的。你也知道伊莎贝尔是个非常慷慨的人,念着她们自小就认识,她提出要送给索菲一件衣服,至少能让索菲在结婚时穿得体面一些。索菲自然高兴得不得了。长话短说,有一天,伊莎贝尔约索菲三点钟到她家里来,二人一同去服装店最后试样。索菲来了,但不幸的是伊莎贝尔要带两个孩子去看牙医,四点钟之后方才回到家,而索菲已经走了。伊莎贝尔以为她等得不耐烦,自己到莫利纽克斯服装店去了,于是急忙往那儿赶,到了那儿才知道索菲压根就没有去。伊莎贝尔只好作罢,又回到了家里。那天,他们约好要在一起吃晚饭的。拉里按时赶来,伊莎贝尔一见他就问索菲在哪里。”

“拉里被问蒙了,急忙给索菲的住处打电话,但没人接,于是他说自己要到那儿去看看。吃饭的人等啊等的,始终没见他俩露面,最后只好自己吃了。你们在拉佩街巧遇索菲之前,她过的是什么日子,这你应该是知道的。最为不幸的是,你竟然能想到把他们带到那种地方去。拉里跑了一整夜,把她常去的地方找了个遍,但一无所获。他往她住的公寓楼跑了一趟又一趟,而看门人总说她没有回来。他花了三天的时间马不停蹄地找,而她像人间蒸发了一样。第四天,他又去公寓楼打听,看门人说她回来了一趟,把东西打了一个包,乘出租车走了。”

“拉里是不是心里非常难过?”

“我没见他人,只是听伊莎贝尔说他感到挺难过的。”

“索菲没留下纸条什么的吗?”

“什么都没有留。”

我沉吟良久,最后问道:

“你是怎么看待这件事的?”

“老伙计,恐怕跟你的看法完全一致。她坚持不下来了,又故态复萌,继续过她的那种醉生梦死的日子了。”

这是明摆着的事实,可我仍觉得有点蹊跷,不明白她为何偏偏在这个节骨眼上开溜。

“伊莎贝尔怎样看?”

“她当然心里不好受。不过,她是个理智的孩子。她告诉我说,她一直觉得拉里要是娶了那样的女人,一定会是场灾难。”

“拉里怎么样啦?”

“伊莎贝尔对他体贴入微。她说难就难在他不愿谈及此事。他一定会恢复过来的。伊莎贝尔说他压根就不爱索菲,和她结婚完全是出于一片侠肝义胆。”

可以看得出,遇到这突发事件,伊莎贝尔表现得如此淡定,内心八成会幸灾乐祸。我敢肯定,下次见到她,她一定会说早就知道会有这种后果。

不过,再次见到她,差不多是在一年之后了。那时,我本可以陈述索菲事件的利害关系,叫她三思,可是鉴于当时的处境,我没有了这份情绪。我在伦敦一直住到圣诞节前夕,然后直接回到里维埃拉自己家里,中途没有在巴黎停留。我着手写一部小说,这以后的几个月里都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对于艾略特倒是时不时见上一面。他的健康显然在不断恶化。但尽管如此,他仍坚持参加社交活动,看了让人心痛。他还是一如既往地不断举办宴会,要我驱车三十英里赶去参加,而我却不肯,这叫他很是气恼。他觉得我不喜欢社交,却喜欢待在家里写作,显得有些太自命不凡了。

“这是一个非凡的季节,让人激动不已,老伙计。”他对我说道,“把自己关在家里闭门谢客,任大好时光白白流淌,简直就是犯罪。你来里维埃拉,偏偏挑了一个死气沉沉的地区居住,我就是活上一百年也弄不懂。”

可怜、善良,又有点傻气的艾略特,显然是活不到那把岁数了。

6月份,小说的初稿已经完成。我觉得自己该休息休息了,于是打起行囊,搭乘一只独桅纵帆船(夏天我们经常乘坐此船去福斯湾洗海水浴),扬起风帆,沿着海岸向马赛驶去。由于海风时起时停,我们的帆船大部分路程都靠备用马达突突突地驱动前行。中途在戛纳港住了一夜,到了圣马克西姆和萨纳里又各住了一夜,然后就到了土伦。我对土伦港素有好感。港湾里法国舰队的船只让你见了立刻产生一种浪漫和亲切的感觉。在土伦古老的街道上溜达,你永远也不会厌倦。我流连于这儿的码头,一待就是好几个小时,观看上岸休假的水兵三三两两地闲逛,有的与女友相依相伴,观看平民百姓迈着悠闲的四方步来来往往,就好像除过享受欢乐的阳光外,世界上再没有其他的事可做了。土伦港水域辽阔,各种轮船和渡船将熙熙攘攘的人群分流到各个码头去,于是你就有了一种印象:此处是终点站,包罗万象,是一个融合了大千世界形形色色特征的地方。当你坐在一家咖啡馆里,眼睛被水色天光弄得有点眼花缭乱时,你的幻想会插上翅膀,带你踏上金色的旅途,到天涯海角去。你幻想着自己坐上一条古老的船,在太平洋上远航,来到一片珊瑚海滩,周围长满了椰子树;你走下舷梯,到了仰光的码头上,坐上一辆黄包车;你幻想着你的船抵达了太子港,停泊在码头旁,你从甲板上望去,看见一群黑人站在码头上,又是欢呼,又是挥手致意。

我们的船是在快到中午的时候抵达的。下午的时间刚过了一半,我上岸沿着码头走去,一边走一边东瞧瞧西看看,看那些店铺,看那些从身边走过的路人,看咖啡馆外边坐在遮阳棚下的客人。突然间,我一眼瞧见了索菲。与此同时,她也看见了我。她嫣然一笑,冲我打了声招呼。我停下来和她握手。她独自坐在一张小桌子旁,面前放一只空玻璃杯。

“请坐下来喝一杯。”她说道。

“你也陪我喝吧。”我说着,在一把椅子上落了座。

她上穿一件法国水手的那种蓝白条子海魂衫,下穿一条大红裤子,脚蹬凉鞋,露出几个大脚趾,趾甲盖上涂了红色的指甲油。她没有戴帽子,头发剪得短短的而且烫过,发色是淡金色,近乎银色。她浓妆艳抹,一如当初在拉佩街遇见她时那样。从桌上的小碟可以看出她已经喝过一两杯了,不过并无醉意,好像见到我没有觉得讨厌。

“巴黎的朋友们还好吗?”她问。

“也许都好着呢。自从那天咱们一起在里茨饭店吃过午饭之后,我就再没有见过他们。”

她从鼻孔里喷出一大股烟,哈哈笑了起来。

“最后我还是没有跟拉里结婚。”

“这我知道。为什么?”

“亲爱的,事到临头,我觉得自己不是抹大拉的马利亚[111],不配得到耶稣基督的化身拉里的拯救。我做不到,先生。”

“是什么原因使得你在最后关头改变了主意?”

她嬉皮笑脸地望着我,脑袋傲然朝起一仰,小奶子、水蛇腰,再加上她的那身装束,俨然就是个小顽童。不过,必须承认:上次见面时,她一身红装,显得有些俗丽,带几分凄惨,而现在却媚人多了。她的脸和脖子被阳光晒成了紫铜色,而这种肤色令涂了胭脂的脸蛋和抹了睫毛油的眉毛显得分外刺眼——她身上的俗气也不乏妩媚之处。

“想听我说一说吗?”

我点了点头。此时,侍者把我为自己要的啤酒以及为她要的白兰地和苏打水送了来。她用刚抽完的一根粗丝卷烟的烟屁股又燃起了一根。

“那三个月里,我滴酒不沾唇,一口烟也没有抽过。”她见我露出了诧异的神色,哈哈一笑解释说,“我指的不是纸烟,而是鸦片。那感觉简直是活着受洋罪。有时跟前没人,我就可着嗓门儿吼叫,能把屋子都震塌。我会对自己说:‘我受不了了,再也受不了了!’和拉里在一起的时候,还不是那么糟糕,而他一旦不在跟前,人间就成了地狱。”

我一直在看着她。当她提到鸦片时,就更加注意打量起她来,发现她的瞳孔缩成针眼一样大,说明她又在吸毒了。她的一对眼珠子特别绿,绿得惊人。

“伊莎贝尔要送我一件婚礼时穿的衣服,不知现在那件衣服怎么样了。那件衣服漂亮极了。当时说好我去找她,然后我们俩一块儿去莫利纽克斯服装店。在这方面,我得佩服伊莎贝尔,关于衣服的知识,没有她不知道的。我到了她家,管家说她带琼去看牙医了,给我留了话,说她马上就回来。我走进客厅,见咖啡壶和杯子还放在桌子上,于是便请求管家给我煮一杯咖啡。那时,能提神的只有咖啡了。他说这就为我去煮,走时顺手将空咖啡杯和咖啡壶拿走了,盘子里有一瓶酒却没有拿走。我看了看,发现那酒正是你们在里茨饭店热议的波兰货。”

“那是齐白露加酒。记得艾略特说要送几瓶给伊莎贝尔的。”

“你们对那酒赞不绝口,说闻起来赛过仙酿。我起了好奇心,取下瓶塞闻了闻。果真名不虚传,酒香扑鼻。我点起一支香烟。过了几分钟,管家把咖啡送了进来。咖啡的味道也很好。人人都夸法国的咖啡好,那就让他们喝去吧,反正我还是喜欢美国咖啡。在这异国他乡,我唯一思念的东西就是美国咖啡了。不过,伊莎贝尔的咖啡还是挺不错的。我当时感觉很糟,一杯咖啡下肚,精神便好了些。我看看桌子上放的那瓶酒,心里像有个馋虫在拱动。我骂了自己一句,下定决心不受其引诱。我又点起了一支烟,心想伊莎贝尔马上就会回来的,可是左等右等不见她来。我心里发毛,坐立不宁。我最怕等人,而屋里连本书都没有。我走来走去的,欣赏着墙上的画,眼光却不停地瞟向那瓶可恶的酒。后来,我想干脆倒一杯出来,欣赏欣赏吧!倒出来一看,那颜色十分漂亮。”

“是淡绿色的。”

“一点不错。怪就怪在,它的颜色就跟它的酒香一样诱人。那种绿色就像你有时候在一朵白玫瑰花心里看见的绿色一样。我迫切想知道它喝起来是不是味道也同样诱人,觉得反正品上一口也于我无害。我原打算只喝一口,却听见了响动,以为伊莎贝尔回来了,便咕咚将一整杯酒吞下了肚,怕的是被伊莎贝尔瞧见我在喝酒。不过,那不是伊莎贝尔弄出的响动。天呀,一杯酒让我感到飘飘欲仙。自从戒酒以来,我还从未产生过如此美妙的感觉。我感到周身又充满了活力。假如伊莎贝尔及时回来,我恐怕已嫁给了拉里。真不知道是祸是福呢。”

“她没有回来吗?”

“是的,没有回来。我很生气,觉得她太看不起人,叫我那样等她。此时,我低头一瞧,见杯子里又斟满了酒,心想可能是自己无意中斟上的。信不信由你,我不知道酒是怎么斟满的。再把酒倒回瓶子里吧,好像怪不值得的,于是我便将它喝了下去。没得说,那酒简直就是琼浆玉液。我喝后觉得自己好像变了个人,直想开怀大笑。三个月来,我从未感到如此惬意过。”

“那个老家伙曾说波兰人大杯大杯地喝酒,眼皮都不眨一下,这你还记得吗?我心想:哼,管它三七二十一的,波兰人能喝,我也能喝。于是,我把剩下的咖啡倒在壁炉里,给杯子里斟酒,斟得满满的。管它什么琼浆玉液不玉液的,喝吧!后来的情况我就记不清了,只记得等我罢手时,瓶子里的酒已所剩不多。这时,我觉得三十六计——走为上计。这一走,却差点跟伊莎贝尔撞上。刚出她家的门,我就听见了琼的说话声,于是急忙跑上楼梯。等她们母女进了门,我才连滚带爬冲下楼,钻进了一辆出租车。我叫司机赶快把车开走。司机问我到哪儿去,我却冲着他哈哈大笑不止,觉得自己的行为滑稽到了极点。”

“你回你的公寓了吗?”我这是明知故问,因为我知道她没有回公寓。

“你把我当什么傻瓜了吧?我知道拉里会到公寓楼找我的。那些常去的地方,我一个都不敢去,而是到哈基姆那里去了。我知道拉里是绝不会找到那里的。再说,我想过过烟瘾呢!”

“哈基姆是个什么地方?”

“哈基姆嘛,哈基姆是个阿尔及利亚人。在他那里,只要你出得起钱,他就可以给你搞来鸦片。他很够朋友,要什么人就给你弄来什么人——大人、小孩、女人或者黑人。他手边总有六七个阿尔及利亚人随叫随到。我在那里住了三天,都弄不清自己睡过多少男人了。”说到这里,她咯咯一笑,“高的矮的、胖的瘦的、白的黑的,全都有。我要把失去的时间补回来。可是,我的内心并不踏实,觉得在巴黎不安全,老怕拉里会找到我。而且,我身上的钱都花光了。那些兔崽子,你不给他们钱,他们就不和你上床。所以,我离开哈基姆那里,回到公寓楼,给了看门人一百法郎,让她见有人来找我,就说我已经走了。我当下便打点行装,连夜乘火车来到了土伦。到了这里,我心里的一块石头才算落了地。”

“来了后,你就一直待在这里吗?”

“一点不错,而且我要继续待下去。这儿的鸦片烟要多少有多少,是水手们从东方带来的,上等货色,不是他们在巴黎卖给你的那种烂狗屎。我在旅馆里包了一个房间——就是那家海事商务旅馆。晚上你走进旅馆,过道里全是鸦片烟味。”说着,她风骚劲十足地嗅了嗅鼻子,“那味道香喷喷的,有点刺鼻。大家各在各的房间里抽鸦片,给你一种宾至如归的感觉。旅馆不干涉你的事,你带谁回房间都无所谓。他们会在凌晨五点来敲你的门,提醒水手起床归船,所以你就不用担心会误了行期。”说到这里,她话锋一转,又不停点地说了下去,“我在码头边的书店看见了你的书。早知道要碰见你,我就会买下来,叫你签个名呢!”

刚才路过那家书店,我曾停下来看橱窗,注意到在一堆新书里面有一本我的小说的法译本,是新近出版的。

“你可能不会多么感兴趣的。”我说道。

“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这样说。读书我可是会读的。”

“恐怕写作你也会写呢!”

她飞了我一眼,随即爆发出一串笑声。

“是的,小时候经常写几句歪诗。恐怕都是些涂鸦之作,但我那时的感觉很好。我想这些是拉里告诉你的。”说到此处,她稍微停顿了一下,“生活艰辛,应该学会苦中取乐。有乐不取,就是个大傻瓜。”说着,她倔强地把脑袋朝后一仰。“我把书买来,你能给我签个名吗?”

“我明天就走了。你真要的话,我买一本送你,留在你的旅馆里。”

“那太好了。”

就在这时,一艘海军的摩托艇开到了码头边,一群水手争先恐后上了岸。索菲用眼睛在他们当中搜索着。

“那是我的男朋友。”她向其中的一个挥了挥胳臂,“你可以请他喝一杯酒,然后最好离开我们。他是个科西嘉人,和咱们的老朋友耶和华一样喜欢拈酸吃醋。”

一个年轻人走了过来,看到我,先是迟疑了一下,见索菲向他招手,便来到了我们的桌前。他高高的个子,紫红脸膛儿,胡子刮得干干净净,黑眼珠神采奕奕,鹰钩鼻子,一头卷发乌黑乌黑,看上去还不到二十岁。索菲介绍我时,说我是她童年时代的一个美国朋友。

“他不擅长说话,但长得漂亮。”索菲用英语对我说。

“你喜欢粗野豪放类型的,是不是?”

“越是粗野豪放越合我的心意。”

“总有一天,你的喉咙会被他们割断的。”

“这一点也不奇怪。”她咧嘴一笑说,“社会垃圾,早死早好。”

“你们能不能讲法语呢?”水手厉声说。

索菲冲他微微一笑,笑容里含着几分嘲弄,接下来讲了一通法语,语调流畅,夹杂着一些俗语,美国口音很重,但这样一来,使得她平日使用的下流猥亵语言带有一种滑稽腔调,使人忍俊不禁。

“我在对他讲,说你长得漂亮,怕你不好意思,才用的是英语。”随后,她对我说:“他身体很棒,肌肉发达得就像个拳击手。你摸摸看。”

索菲的一番奉承叫水手怒意顿消。他得意地把胳膊一弯,鼓起胳膊上的二头肌。

“你摸摸看。”他说道,“来呀,来摸呀!”

我摸了摸,表示自己羡慕得不得了。我们在一起聊了几分钟。之后,我付了酒钱,起身要走。

“我得告辞了。”

“见到你很高兴。别忘了那本书。”

“不会的。”

我跟他俩握手道别,然后抽身离开了。途中经过书店时,我买下了那本小说,在书上写了我和索菲的名字。这时,我突然想起了龙沙[112]那首广受引用的精美小诗,又想不出别的什么可写,便将小诗的第一句写在了书上:

亲爱的,让我们看看这玫瑰花……

我把书留在了索菲的旅馆里。旅馆就靠近码头,我自己也常住在那里。天刚刚亮,你就会被大喇叭吵醒,叫人们快起来上班去;阳光如烟似雾,照在港湾平静的水面上,给幽灵一般的船只披上了一层美丽的色彩。次日,我们的船扬帆驶往卡西斯。我准备在那里买些酒,然后到马赛去,在马赛再换乘一艘预订好的船。一个星期后,我回到了家里。

我看到艾略特的男仆约瑟夫写来的一封信,说艾略特卧病在床,很想见见我。于是,次日我便驱车去了安提比斯。约瑟夫在领我上楼见他主人之前,告诉我说艾略特突患尿毒症,医生认为病情不容乐观,好在他挺了过来,现在病情好转;不过,他的肾脏有问题,不可能完全康复。约瑟夫跟随艾略特四十年,对他忠心耿耿,可是,尽管表面显得难过,却不难看出内心在幸灾乐祸——仆人们多数如此,一旦主人家祸起萧墙,他们不忧反乐。

“艾略特先生真可怜。”约瑟夫叹了口气说,“他有他的怪癖,但归根结底也算是个好人。人迟早都是要死的。”

他说话的口气就好像艾略特眼看就要断气了似的。

“我敢说他把你今后的生活已安排好了,约瑟夫。”我板着脸说。

“但愿如此。”他语气哀痛地说。

他把我领进艾略特的卧房时,我却意外地看到艾略特一副生龙活虎的样子。他脸色苍白、面相衰老固然不错,但精神头很好。他刮了脸,头发梳得整整齐齐,身穿淡蓝色丝绸睡衣,睡衣口袋上绣着他姓名的缩写字母,而字母上方则绣着他的伯爵冠饰。在翻过来的被单上,也绣有这些字母和冠饰,型号比睡衣上的要大许多。

我问他感觉如何。

“感觉好极了。”他乐呵呵地说,“只不过偶染小恙,用不了几天就可以活蹦乱跳了。我约了迪米特里大公在星期六和我共进午餐。我已告诉了我的医生,让他无论如何要在这之前把我的病治好。”

我陪他坐了半小时,出来时告诉约瑟夫,如果他的病复发,就来通知我。一个星期后,我到一个邻居家赴午宴,却惊奇地发现艾略特也在那里,穿着礼服,脸色像死人。

“你病着,就不应该出来,艾略特。”我对他说。

“胡说什么呀,老伙计。弗里达请了玛法达公主呢。从路易莎在罗马上任的时候起,我认识意大利王室已有多年了。我说什么也不能叫可怜的弗里达失望。”

他年事已高,且身患绝症,对社交活动却始终保持着高涨的热情,真不知是应该敬佩他不屈不挠的精神还是应该可怜他。你绝对不会想到他这个样子,竟然是个病人。他就像一个垂死的演员,脸上涂了油彩,登台表演时,立刻忘掉了病痛。他担任捧场的角色,潇洒自如地将此角色扮演得极其到位,对客人们和蔼可亲、殷勤周到,用他最擅长的手法捧臀啜屁,却妙语连珠,令人开怀。我觉得自己从未见过他把社交艺术发挥到了如此高的水平。当公主殿下离开时,艾略特弓腰送行,风度雅致,既表现了对公主崇高身份的尊敬,又表现了一个老人对一个年轻美丽女子的敬慕,令人叹为观止。难怪设宴的女主人事后称他为宴会的生命和灵魂。

几天后,他又卧倒在了病床上。医生对他下了禁令,不许他离开房间半步。艾略特为此感到非常窝火。

“早不病晚不病,偏偏这个时候病了。社交季节正在如火如荼之时。”

他列了一长串重量级人物的名单,说他们夏天齐聚里维埃拉。

我每隔三四天就去探望他一次。他有时候躺在床上,有时候穿一件华丽的晨衣坐在一把躺椅上。这种晨衣他似乎备有无数件,记得从未见他穿重样过。8月初的一天,我又去看望他,发现他反常地少言寡语。迎我进门时,约瑟夫曾告诉我,说他病情有所好转,所以见他如此没有精神头,我便觉得有些奇怪了。我把自己得来的一些当地的小道消息讲给他听,想让他高兴起来,他却一点兴趣也没有。他双眉微蹙,脸上有种愠怒的表情,这在他是少见的。

“埃德娜·诺威马里举办宴会,你去参加吗?”他冷不丁这样问道。

“不去。怎么啦?”

“她邀请你了没有?”

“里维埃拉的每个人她都邀请了。”

诺威马里王妃原是美国的一个腰缠万贯的富婆,嫁给了一位罗马的王子,此王子可不是意大利的那种穷得叮当响的普通王子,而是一个伟大家族的族长,一个雇佣兵队长的后代——那个队长在16世纪曾为自己开拓出了一个公国。诺威马里王妃年已六十,是个寡妇,由于不满意大利法西斯政权对她美国的进项课以重税,便来到法国,在戛纳山背面的一块漂亮的地产上盖了一幢佛罗伦萨风格的别墅。她特意从意大利运来大理石,为她那些大客厅的墙壁镶边,还从国外请来画家给她画天顶画。她的藏画和铜像都异常精美;连素来不喜欢意大利家具的艾略特,也不得不承认她的家具十分华贵。她家的花园美观漂亮,游泳池造价肯定不菲。她请客高朋满座,每次都不少于二十个人。她安排好在8月里月圆时举行一次化装舞会。虽然还有三个星期的时间,里维埃拉已经到处都在谈论这次舞会了。那天晚上要放焰火,她还要从巴黎带一个黑人乐队过来助兴。那些流亡的王公贵族相互谈论时又是羡慕,又是妒忌,认为她这一晚的花费足够他们一年的用度。

“真是气派呀!”有的人说。

“简直是发疯。”有的人说。

“没品位。”有的人说。

“你准备穿什么样的衣服?”艾略特问我。

“我不是告诉你了吗,艾略特,我就不打算去。你以为我这把岁数了还会穿得花里胡哨去参加什么化装舞会?”

“她没有邀请我。”他声音嘶哑地说。

说完,他用一双倦怠无神的眼睛望着我。

“哦,她会请的。”我平心静气地说,“请帖肯定还在陆续发着呢!”

“她不会请我的。”他声音有些哽咽地说,“这是故意叫我下不了台。”

“哎,艾略特,这我就不能相信了。中间肯定是有些疏漏。”

“我可不是个容人蔑视的人。”

“再怎么说,你身体不好,反正也去不成。”

“去不成也要去。这是本季节最盛大的一次聚会。我只要还有一口气,就是爬着也要去。我要把我的祖先劳里亚伯爵的那套礼服穿在身上。”

我真不知说什么好了,于是干脆闭上了嘴。

“就在你来之前,保罗·巴顿跑来看望我。”艾略特突然开口说道。

我不能指望读者还记得这个人,因为我自己也得重温前文看我究竟给了他一个什么名字。保罗·巴顿就是那个由艾略特引进伦敦社交界,后来觉得艾略特派不上用场了,就不再理会他的美国青年,艾略特恨他恨得牙根痒痒。此人近来相当引人注目,先是因为他加入了英国国籍,后来又由于他娶了一个报界巨头的千金,而这位巨头已经晋升为贵族了。有了这样的后台,再加上此人八面玲珑,显然前途是不可限量的。艾略特为此像吃了黄连一样心里感到苦涩。

“夜里一旦醒来,听见老鼠窸窸窣窣在壁橱里爬动,我就心想:‘这是保罗·巴顿在朝上爬。’请相信我的话,老伙计,这家伙早晚能钻进上议院的。谢天谢地,那一天我是看不到了。”

“他来这儿有何贵干?”我问。我和艾略特心里都很清楚,这个年轻人无事不登三宝殿。

“让我告诉你,他有何贵干吧。”艾略特气得咆哮道,“他想借用我祖先劳里亚伯爵的那套礼服。”

“恬不知耻!”

“难道你看不出他的用心?显然,他知道埃德娜没有邀请我,也不打算邀请我。这是埃德娜唆使他来气我的。那条老母狗。没有我,她哪有今日。当初,我特意为她举办宴会,她认识的人都是我介绍的。她和自己的司机上床睡觉,这个你当然也是知道的。真叫人恶心!巴顿来了告诉我,说她要给花园里张灯结彩,还要放焰火。谁不知道我最爱看的就是放焰火。他说许多人死乞白赖跟埃德娜要请帖,却都一一碰壁,因为埃德娜不愿人多,想把宴会办得别开生面。听他说话的口气,就好像我肯定是在被邀请之列似的。”

“你准备把礼服借给他吗?”

“让他去死吧,恨不得把他送进十八层地狱。我就是死了穿着它下葬也不借给他。”说到这里,艾略特猛地从床上坐起,像个发了疯的女人一样,把身子晃来晃去的。“全都是些狼心狗肺的东西。”他咬牙切齿地说,“我恨他们,我恨他们所有的人。当我能够为他们捧场时,他们无一不围着我转。现在我又老又病,他们就把我弃如敝屣。自从我卧床不起,来探望的人不超过十个。这都一个星期了,只可怜巴巴地送来了一束花。我为他们可以说是尽心尽力。他们吃我的喝我的,我为他们跑前跑后,为他们张罗宴会,鞠躬尽瘁地为他们服务。可是,我得到什么回报了呢?什么也没有,一点回报也没有。没有一个人关心我的死活。天呀,全都是些绝情绝义的坏东西。”说到伤心处,他嘤嘤地哭出声来,大滴大滴的眼泪顺着皱巴巴的脸颊直朝下滚。“真后悔呀,当初就不该离开美国。”

看见这个不久于人世的老人仅仅因为别人没有请他去赴宴,便像个孩子一样号啕大哭,着实可悲可怜。这样的一幅情景叫人吃惊,也难免叫人心生恻隐。

“不请你也没有关系,艾略特,”我说,“也许那天晚上会下雨,叫他们放不成焰火。”

他一听,就像一个人们所说的快死的人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一样,含着泪花笑了起来。

“我怎么没想到。我祈求上天,无比虔诚地祈求上天,愿到时候天降大雨。你说得不错,叫他们放不成焰火。”

我的几句话让他改变了想法,放弃了那些愚蠢的念头。待我辞别时,他即便不是心情快活,也起码是心平气和了。不过,我还是放心不下,一回到家就给埃德娜·诺威马里挂了个电话,说我次日到戛纳去,问能不能和她一起吃顿午饭。后来,她叫人传话来,说她很高兴请我吃饭,但仅仅是便宴。可是我到达后,却发现除她之外,还有十位客人也在场。她是个挺不错的人,慷慨大方、热情好客,只有一个坏毛病,那就是嘴上不饶人。即便是对好朋友,她也会在背后说人家的坏话。这倒不是说她天性恶毒,而是因为大脑愚钝,再想不出别的方式引起别人的注意了。她说的话传出去,被她中伤的人就不再搭理她了。不过,她举办的宴会总是别开生面,过上一阵子,大多数被她得罪的人就觉得不便跟她斤斤计较了。我觉得一开口就求她邀请艾略特来参加即将举办的盛会,会让艾略特丢面子,想想还是见机行事的好。她对这次盛会兴致很高,吃饭时把话头全集中在了这上面。

“艾略特一定会高兴死的,这下子算是有机会穿他那套菲利普二世时代的礼服了。”我尽量做出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随口说道。

“我没有邀请他。”她说道。

“为什么没邀请?”我装作诧异地问。

“为什么要请他呢?他在社交圈子里已风光不再,纯粹是个老厌物、势利眼,就喜欢传播流言蜚语。”

这一番指控用在她自己的身上倒是挺合适的。我觉得她太刻薄,蠢里蠢气的。

“再说,”她又补加了一句,“我想让保罗把艾略特的那件礼服穿上。保罗穿上一定显得很高贵。”

我不再说话,但决心要替艾略特把他朝思暮想的请帖弄到手,不管用什么样的手段都在所不惜。午饭后,埃德娜把她的朋友们带到花园里去散步。这给了我可乘之机。我曾经有一次在这里做过几天客,所以知道一点她家的情况。我猜想可能还会有些请帖剩下来,保存在秘书的房间里。我悄悄向那儿溜去,打算拿一张请帖塞进口袋,回去后写上艾略特的名字寄给他。我知道他病得厉害,根本无法成行,但能拿到这份请帖对他而言意义重大。可是一推开房门,我却惊呆了,只见埃德娜的秘书坐在她的办公桌旁。我原以为她还没有吃完午饭呢。秘书是个中年的苏格兰女子,名叫吉斯小姐,沙色头发、雀斑脸,戴一副夹鼻眼镜,显出一副守身如玉的处女气质。我急忙稳定住情绪。

“王妃带客人们到花园散步去了。我没事,想着就到你这儿来抽根烟吧。”

“欢迎你来。”

吉斯小姐说话时带有苏格兰语的那种小舌颤音。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时,她会表现出一种“干幽默”,而此时她的小舌颤音就颤得更厉害了,会惹得听者发笑。可是,你禁不住笑出声来时,她则向你投来气恼、诧异的目光,就好像她认为你昏了头,竟然觉得她的话好笑。

“举办这次宴会肯定给你增加了不少负担,吉斯小姐。”我说道。

“忙得团团转,都分不清东南西北了。”

我知道她可以信赖,于是我开门见山地说:

“为什么王妃没有邀请邓普顿先生呢?”

吉斯小姐那不苟言笑的脸上此时浮出一丝笑容,说道:

“你知道她是怎样的人。她跟他有过节。是她亲自从客人名单上把他的名字画掉的。”

“你知道,他已是垂死之人了,这辈子也离不开病床了。受到如此冷落,他心里难过到了极点。”

“如果他不想跟王妃闹翻,他就不应该逢人便说王妃跟自己的司机上床睡觉。她的司机是有老婆的,还有三个孩子呢!”

“她到底睡了没有?”

吉斯小姐的目光从夹鼻眼镜的上方瞟过来,望了我一眼。

“我当秘书已经有二十一个年头了。我有一个原则,那就是相信自己的雇主像白雪一样纯洁。必须承认:有时候我的某个雇主会发现自己已有三个月的身孕,而老爷去非洲猎狮,去了有半个年头。此时,我对女主人坚信不疑的原则会受到严峻的考验。不过,女主人只要到巴黎去一趟,进行一次极其昂贵的短途旅行,就会化险为夷。我和女主人便如释重负,长长松一口气。”

“吉斯小姐,我并不是想抽烟才到这儿来的。我来是想偷一张请帖亲自寄给邓普顿先生。”

“这样做十分不妥当。”

“我也知道不妥当。行行好,吉斯小姐,那就请你给我一张请帖吧。那个可怜的老人反正也是来不了的,只是给他张请帖叫他高兴高兴。他没有什么叫你感到不痛快的地方吧?”

“没有。他对我总是客客气气的。我敢说他是真正的绅士,比大多数跑到王妃这儿骗吃骗喝的人都要强。”

所有重要人物的身边都有些得宠的下属。这些仰人鼻息的人,你是万万得罪不起的。假如他们觉得自己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他们就会在主子面前放你的冷箭,挑拨离间。和这些人,你是必须要搞好关系的。艾略特比任何人都更懂得这一点,所以见到那些穷亲戚、老年女用人或者受主人信赖的秘书,他总会亲热地寒暄几句,或者热忱地赔个笑脸。我敢说,他肯定经常跟吉斯小姐说开心的话,过圣诞节时不会忘了送给她一盒巧克力、一个化妆盒或者一个手提包。

“求求你,吉斯小姐,发个善心吧!”

吉斯小姐把夹鼻眼镜在她那高鼻梁上固定得更牢了些。

“毛姆先生,我坚信你绝不愿意让我去干对我的雇主不忠实的事情;再说,万一叫那个老母牛发现我违背了她的意愿,必定会炒我的鱿鱼。请帖就在这张桌子上,装在信封里。我现在要到窗户跟前向外瞭望,一是因为我在一个位置上坐得太久了,腿有点僵,想活动一下,二是因为想欣赏一下窗外美丽的景色。当我将脸转过去的时候,背后发生什么事,不管是老天还是任何人都不能叫我为之负责了。”

当吉斯小姐重新回到她的座位上时,请帖已经进了我的口袋。

“今天见到你,真是叫人舒心,吉斯小姐。”我说着,伸出了手,“化装舞会上你准备穿什么服装?”

“我亲爱的先生,我是牧师的女儿,”她回答说,“这种荒唐的事情就让那些上层阶级的人去做吧。只要把《先驱报》和《邮报》的代表们招待好,让他们酒足饭饱,我的责任就算尽到了。我将回到卧室里去,安安静静地看我的侦探小说。”

两三天后,我登门去看望艾略特,发现他满脸喜色。

“瞧,”他说道,“我收到请帖了,是今天上午收到的。”

说完,他从枕头下取出请帖递给我看。

“我不是早就告诉过你了嘛!”我说道,“要知道,你的姓是以T开头的。显然,秘书写请帖才轮到你。”

“我还没有写回信呢。明天会写的。”

我一听,吓了一大跳。

“愿不愿意让我代笔?我走时可以将回信送到邮局去。”

“哪里的话!为什么要你代笔?我完全能自己写回信的。”

我暗忖:幸亏拆信人将会是吉斯小姐。她又不傻,肯定会把信扣下来的。这时,艾略特摇了摇铃说:

“我想让你看看我的礼服。”

“你不是真的要去吧,艾略特?”

“当然要去。自从去比奥蒙茨家参加过那次舞会之后,这套礼服再没有穿过。”

约瑟夫听见铃声走了进来,艾略特让他把礼服取来。那套礼服放在一个大大的扁平盒子里,用薄绵纸包着。这里面有白绸长袜、带衬里的白锦缎裹边的织金布紧身裤,配一件紧身上衣、一件大氅、一条围在脖子上的绉领、一个平顶丝绒便帽、一条长金链子,链子的一头挂着金羊毛勋章。我认出这套礼服是根据提香所画的菲利普二世穿的那套豪华服装仿制的,而那幅画就在普拉多。艾略特却告诉我,说这套礼服是劳里亚伯爵在参加西班牙国王和英国女王的婚礼时穿过的,这就让我觉得他的想象太离谱了。

次日上午正在吃早饭时,我被叫去接电话。电话是约瑟夫打来的,说艾略特夜间又发病了,他急忙把医生请了来,医生说艾略特恐怕连今天也熬不过去了。我让服务生将汽车开过来,然后驱车前往安提比斯。艾略特正处于昏迷状态。艾略特原先坚决不肯用护士,可是我却看见有个护士在场,是医生从那个位于尼斯与博卢之间的英国医院找来的,这令我看了心里感到欣慰。我出去给伊莎贝尔发了封电报。她和格雷带着孩子正在拉波勒的那个比较便宜的海滨度假地消夏,来安提比斯要走很远的路,恐怕来不及为艾略特送终了。她还有两个哥哥,但和艾略特多年不见,所以她算是艾略特在世的唯一亲人了。

不过,艾略特求生的欲望异常强烈,要不然就是医生用的药产生了作用,反正就在这一天他恢复了意识。尽管已是垂危之人,他仍强打起精神说俏皮话,问了几个有关于护士性生活的下流问题。这天下午的大部分时间,我都守在他身旁。第二天又去看他,发现他虽然身体十分虚弱,情绪却很好。护士只允许我在跟前待很短一点时间。发给伊莎贝尔的电报仍未见回音,这让我感到焦虑。由于不知道伊莎贝尔在拉波勒的地址,电报发到了巴黎去。怕就怕门房转送电报时耽搁了时间。两天之后,我才收到了回电,说他们立刻启程。事情很不凑巧,伊莎贝尔和格雷乘汽车到布列塔尼游玩去了,刚刚接到我的电报。我查了一下列车时刻表,发现他们至少要三十六个小时才能赶来。

次日一大早,约瑟夫把电话又打了来,说艾略特夜间病情恶化,提出要见我。我一听,急急忙忙赶了过去。我一到,约瑟夫便将我拉到一旁说:

“先生,如果我说的事情不合时宜,请你原谅我的冒昧。按说,我是不信教的,认为所有的宗教只不过是神父玩弄的阴谋诡计,为的是控制人们的思想。可是,先生也知道,女人们并不这么想。我的妻子和女佣都坚持认为我们的主人应该得到最后的祝福。现在时间已所剩不多。”他用眼睛看着我,一脸难为情的神色。“现在的事情谁也说不清。也许,一个人临死之前,最好还是改善一下与教会的关系。”

他的心态我很清楚。大多数法国人,不管平时怎样揶揄嘲笑宗教,但宗教毕竟跟他们血肉相连,一旦生命到了终点,他们还是愿意妥协的。

“你是要我向他提出吗?”

“先生如果愿意,那是再好不过了。”

这个差使我并不怎么喜欢,但是,艾略特毕竟多少年来都是个虔诚的天主教徒,所以,履行一个天主教徒的职责也是理所当然的。我上楼走进他的房间,见他平躺在床上,脸色憔悴,瘦得都成了个干巴人,但神志十分清楚。我让护士出去一会儿。

“你的病情恐怕十分危重了,艾略特。”我启口说道,“不知道……不知道你愿不愿意请个牧师来?”

他看着我,半天没说话。

“你的意思是说我就要死了?”

“哦,但愿不是这样。不过,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我懂了。”

他一时哑了口。

这是一个令人痛心的时刻——明知此话会刺激艾略特,却又不得不说。我不忍心看他,咬紧牙关,生怕会哭出声来。此时,我坐在床沿上,面向他,伸出一只胳臂撑着身体。

他在我的手背上拍了拍,说道:

“别难过,老伙计。要知道,这是必须走的一步。”

我听了,破涕为笑,说道:

“你真是个奇怪的家伙,艾略特。”

“这就对了。现在打电话给主教,说我要忏悔并且接受涂油礼[113]。如果能把查尔斯神父派来,我将感激不尽。他是我的朋友。”

查尔斯神父是主教的代理人,在前边的一章里提到过。我下楼去打电话,跟主教通上了话。

“很急吗?”他问。

“十万火急。”

“我这就办理。”

医生来时,我把刚才的事情跟他讲了讲。随后,他便带着护士上楼去看艾略特,而我守候在楼下的餐厅里。从尼斯来安提比斯只有二十分钟的车程,所以过了半小时多一点,就有一辆黑颜色的大轿车停在了门口。约瑟夫跑来找我。

“C'est Monseigneur en personne, Monsieur,[114]”他慌慌张张地说,“主教大人亲自来了。”

我急忙迎出了门去。这次,主教没有像往常那样身旁跟着那位代理人,不知怎么却带来了一个年轻的神父,这位神父手捧一个匣子,我想里面可能装的是施涂油礼的用具。司机紧随其后,手提一只寒碜的黑色旅行箱。主教和我握了手,把同来的神父介绍给了我。

“咱们那位可怜的朋友怎么样了?”

“恐怕已处于病危状态,主教大人。”

“是不是请你把我们带到哪个房间里去,让我们把法衣换上。”

“这儿是餐厅,主教大人。客厅在楼上。”

“到餐厅里换就很好了。”

我把他领进了餐厅,然后和约瑟夫在过厅里等候。不一会儿,门开了,主教走了出来,后面跟着神父;神父双手捧着一只圣餐杯,杯子上放一个小盘子,里面有一块行圣礼用的圣饼。这些东西用一块细麻纱餐巾盖着,而麻纱是透明的。之前,我只是在晚宴或午宴上见到过主教,知道他是个大肚汉,喜欢美食美酒,喜欢讲幽默故事,有时甚至还讲些粗俗的笑话。那时候,他给我的印象是一个身体结实强壮的人,只有中等身材。今天他穿上白法衣,披上圣带,看上去不但个头很高,而且庄严肃穆。他的那张红脸,平时总是乐呵呵的,笑容可掬,现在却一副严肃相。从外表上看,过去的那个骑兵军官在他身上找不到一丝痕迹了;此刻,他的面相符合他在教会的实际地位,一看就知道是个显贵人物。难怪约瑟夫见了肃然起敬,在胸前画了个十字。主教身子微微一躬,点了点头。

“领我去见病人吧!”他说道。

我闪开身子,让他头前走上楼,而他却叫我走在前边。于是,我们一声不响,一脸严肃地上了楼。我先一步走进艾略特的病房通报道:

“主教大人亲自来了,艾略特。”

艾略特挣扎着坐了起来。

“主教大人亲自光临,我感到不胜荣幸。”

“你别动,我的朋友。”主教叫了一声,然后对我和护士说:“请你们先出去一下。”接着,他又转向那个神父叮咛道:“你也出去,到时候我叫你。”

神父四下里瞧瞧,我猜想他很可能是要找个地方放下手中的圣杯,于是就将梳妆台上的那把玳瑁壳镶背的发刷推开为他腾地方。护士下楼去了,我把神父领进隔壁的房间,此处是艾略特的书房。书房的窗户敞开着,望得见外边的蓝天。他走到一扇窗户前观景。我则坐下来休息。海上正在进行帆船赛,白帆在蓝天的映衬下显得格外耀眼。一条黑壳的大船张起红色的船帆,迎着微风向港口驶来。我认出那是一条捕捞龙虾的船,从撒丁岛那儿满载而归,为赌场提供海鲜,让那些寻欢作乐的赌徒们大快朵颐。艾略特的房门关闭着,却仍能听得见里面有隐隐约约的说话声。艾略特在做忏悔。我烟瘾大发,想点上一根烟,却又怕神父不高兴。神父是个身材瘦削的年轻人,一动不动地站在那儿向外眺望,黑黑的头发呈波浪状,一双乌黑的眼睛秀秀气气的,皮肤呈橄榄色,一看就知道是意大利人。他的脸上洋溢着南方人的那种蓬勃的生命力,我不由得想,真不知他有着多么坚定的信仰和燃烧的激情,才使得他放弃了现世开心的生活、青春的欢乐以及世俗人的七情六欲,转而真诚地为上帝服务。

隔壁房间的声音忽然停止了,我抬起头,见门打开了,主教出现在门道那儿。

“你来吧!”他对神父说道。

屋子里只剩下我一个人。接着,我听见隔壁房间又传来了主教的声音,情知他在念祈祷词,即教会规定为垂死之人所应该念的祈祷词。随之而至的又是一阵沉寂,我知道艾略特在吃圣餐[115]。恐怕是受到远祖的影响,我虽然不是一个天主教徒,但是每次做弥撒时,听见主的仆人摇着小铃通知人们领圣餐时,总会浑身发抖,产生恐惧感,此时亦哆嗦不已,仿佛寒意传遍全身,心里又害怕又奇怪。书房的门又被推开了。

“你可以进来了。”主教对我说道。

我走进艾略特的房间,见神父正在把细麻纱餐巾盖在圣杯以及盛放过圣饼的那个镀金小盘子上。艾略特的两眼熠熠生辉。

“劳驾你送主教大人上车!”他对我说。

我们一行走下楼去。约瑟夫率三个女佣正等候在过厅里。女佣们热泪盈眶,依次走上前来,跪下亲吻主教的戒指。主教伸出两个指头放在她们头上,为她们祝福。约瑟夫的妻子用胳膊碰了碰他,于是他步上前去,也跪倒在地,吻了吻主教的戒指。主教微微一笑说:

“你是不信教的吧,我的孩子?”

我可以看见约瑟夫在努力保持镇静。

“是的,主教大人。”

“不必介意。你对主人忠心耿耿。上帝对你在认识上的错误会忽略不计的。”

我陪主教到了马路上,为他开了汽车门。他向我弓腰致谢,临上车前冲我仁慈地一笑说:

“咱们可怜的朋友已生命垂危。他表面上是有些缺点的,但内心对自己的同胞宽宏大度、善良慈祥。”

想着艾略特刚接受过圣礼,也许不愿见人,我便进了客厅,看起书来。谁知屁股刚坐稳,护士就跑了来,说艾略特想见我。我爬上楼梯到了他的房间。他接受圣礼之前,医生曾给他打过一针,叫他振作起来,此时不知是因为这一针的效力,还是因为情绪激动,反正他一副兴奋的样子,眼睛闪闪发光。

“这是莫大的荣誉呀,我的老伙计。”他说道,“这下子,我可以拿着教会一位重要人物的介绍信进天国了。我想,天国里各家各户都会敞开大门欢迎我的。”

“恐怕你会发现那儿什么样的人都有。”我笑了笑说。

“也许你不会相信,我的老伙计,我们从《圣经》上得知,天国和人间一样是有等级区别的。那儿有六翼天使和四翼天使,有天使长和普通天使。在人世间,我游走于欧洲的上流社会,到了天国我毫无疑问也将游走于那儿的上流社会。主曾经说过:‘在我父的家园里有千万住房,分配时应该让众民各得其所。’”

我怀疑艾略特把天国的住房想象成了罗慈吉尔兹男爵的城堡那样的风格——墙上镶有18世纪的护壁板,有镶嵌细工的桌子、精雕细刻的壁橱以及路易十五风格的器皿,器皿上蒙着路易十五时代的刺绣品。

“请相信我的话,老伙计,”他停顿了一下,然后继续说道,“天国是没有什么绝对平等的。”

说完,他不知怎么昏睡了过去。我坐下来,拿本书看。他一直昏睡不醒。到中午一点钟时,护士进来告诉我,说约瑟夫把午饭准备好了。见到约瑟夫,发现他一副服服帖帖的样子。

“想不到主教大人竟然亲自大驾光临了,这对我们可怜的主人是莫大的荣幸。你看见我吻他的戒指了吗?”

“看见了。”

“按说,我不会主动去吻的,那样做全是为了让我的妻子见了高兴。”

我在艾略特的房间内待了一下午。这期间,收到伊莎贝尔的一封电报,说她和格雷乘坐蓝色列车第二天上午抵达。我担心他们恐怕赶不上为艾略特送终了。医生来了,见了艾略特的状况直摇头。太阳落山时分,艾略特从昏睡中醒来,可以稍微吃点东西了。肚子里有了食物,他似乎暂时有了些气力。他冲我招了招手,我走到了床边。只听他声音极其微弱地说:

“收到埃德娜的请帖,我还没有回信呢。”

“没关系,别管那些了,艾略特。”

“怎么能不管呢?在这个世界,我一直是个懂情理的人,不能因为就要离开这个世界,便置礼节于不顾。请帖在哪儿呢?”

请帖放在壁炉架上,我取来交到他手里,不过我觉得此时他是想看也看不清楚的。

“你去书房找几张信纸来。我口授,由你写回信。”

我走进隔壁的书房,把信纸拿了来,在他的床边坐下。

“你准备好了吗?”

“好了。”

他闭上眼睛,嘴边露出一丝顽皮的微笑。我心里纳闷,不知他会说出什么话来。

“鉴于之前和万能的主有约,恕艾略特·邓普顿无法接受诺威马里王妃善意的邀请。”

他淡淡地狞笑一声,脸色发青,看上去像鬼一样,呼出的气带有一种他这种病特有的恶臭味。可怜的艾略特,平时总是喜欢在身上洒点香水,有时洒香奈儿牌的,有时洒慕尼丽丝牌的。他手里仍旧抓着那张我偷来的请帖。我觉得他那样拿着很不舒服,想从他手里取出来,谁知他紧紧抓住不放,大吼了一声,吓了我一跳。

“老淫妇!”

这是他留在人世间的最后一句话。话一出口,他便陷入了昏迷之中。昨天,护士守在病床旁熬了一夜,看上去疲倦极了,我让她去睡觉,答应在必要时叫她,由我来守夜。其实,守夜是无事可做的,于是我打开一盏带罩子的电灯看起书来,直至把眼睛看得发酸,这才将灯熄灭,坐在黑暗里休息。这是一个闷热的夜晚,窗户都大敞着。灯塔上的探照灯扫来扫去,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把光射进屋子里来。月亮隐去了身影,当月圆的时候,就会看到埃德娜·诺威马里的化装舞会那热闹的场面,人声喧嚷却空虚乏味。此时,天空是一片深蓝色,星星多得数不清,一颗颗亮得惊人。我昏昏沉沉的,大概是进入了浅睡之中,但意识还是清醒的。突然,一种急促、愤怒的叫喊声吓了我一跳,惊得我彻底醒了过来。那是临死之人发出的叫喊,令人毛骨悚然。我急忙走到病床边,借着灯塔上探照灯的光摸了摸他的脉搏,发现他已经死了。我打开床头灯看看他,见他下巴耷拉着,双目睁开。我静静地望着那双眼,过了一会儿才为他把眼合上。我感到很伤心,觉得有几滴眼泪顺双颊流了下来。一个老朋友,一个善良的老朋友就这么走了。想到他的一生是那么愚蠢、无益和无聊,我不由得黯然神伤。他参加过许多宴会,跟王子、公爵、伯爵们举杯同饮,而今一切都化为乌有。那些人已欣然将他淡忘。

我不忍心叫醒那个已经累瘫了的护士,于是就回到窗旁,坐到我的椅子上睡着了。护士在早晨七点钟进来时,我仍在沉睡。醒来后,我丢下正履行职责的护士,自己去吃了早餐,然后到车站接格雷和伊莎贝尔。我告诉他们,说艾略特已经去世。由于艾略特的家里没有客房,我邀他们到我那儿去住,可他们愿意去住旅馆。我回到自己家中,洗过澡,刮了脸,然后换了身衣服。

这天上午,格雷打电话来,说约瑟夫交给他们一封信,信是写给我的,艾略特生前曾嘱咐由约瑟夫转交。由于这封信只能让我一个人看,于是我答应马上开车过去。没用一个小时,我又走进了艾略特的家。那封信的信皮上写着:“我死后即刻转交,内含葬礼的安排。”我知道,他一心一意要葬在他造的那座教堂里,曾把此事对伊莎贝尔讲过。他希望将自己的遗体进行防腐处理,并说出了经营这项业务的公司的名称。“我打听过,”他在信里写道,“人人都说这家公司的防腐术十分高超。我委托你监督此事,一定要做好。下葬时,我要穿上我的祖先劳里亚伯爵的那套礼服,腰挎他的宝剑,胸前佩戴那个金羊毛勋章。至于挑选棺木,交给你决定,不要太招眼,但一定要符合我的身份。为了不给别人增添不必要的负担,遗体的转运事宜由托马斯·库克父子公司承办,让他们派个人护送棺木到下葬地去。”

记得艾略特曾经说过他要穿他那套豪华礼服下葬,当时以为他只是心血来潮,随便说说,没想到他竟然是认真的。约瑟夫坚持要按主人的遗愿办理,也就只好如此了。先是给他的遗体进行了防腐处理,然后我和约瑟夫去给他穿上那套荒唐的礼服。这件差事挺折磨人的。我们给他的长腿套上白绸长袜,再穿上那条金布紧身裤。随后,费了很大的力气把他的两条胳膊塞进紧身上衣的袖管里,给他戴上那浆洗好的宽大轮状绉领,再把锦缎斗篷给他披在肩上。最后,把那个平顶丝绒帽戴在他头上,把金羊毛的领圈围上他的脖子。遗体防腐公司的人在这之前曾给他的脸蛋搽了胭脂,给他的嘴唇涂了口红。他如今骨瘦如柴,礼服穿在身上显得特别大,样子就像是威尔第[116]早期歌剧里的一名歌手,又像是为了没有价值的目标而奋斗的堂吉诃德。当殡葬承办人将他抬进棺材时,我把那柄作为道具的宝剑竖着放在他的两腿之间,让他的手按在剑柄的圆头上——我曾经见一个十字军骑士的墓碑雕塑就是这种持剑的方式。

格雷和伊莎贝尔一路赶到了意大利去参加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