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害与暴力预防控制理论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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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我国防控状况

道路交通伤害已经成为我国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公共卫生和社会发展问题,虽然我国近年来在改善道路交通安全方面取得了巨大进展,但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疾病负担和社会影响仍较为严重,并且在我国机动车保有量和公路里程迅速增长的情况下,面临的道路安全挑战将更为严峻。我国在预防控制道路交通伤害的多部门协作中对卫生部门的定位多数仍停留在医疗救治方面,未重视其中公共卫生的使命和方法。本部分将从政策发展,多部门合作,防控进展三个方面介绍我国的道路交通伤害防控状况。

(一)政策发展

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强制执行是预防控制道路交通伤害最强有力的措施。自2003年以来,中国政府逐渐制订了一系列与道路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这些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在减少道路交通伤害的发生、降低伤害的严重程度、减少伤害造成的社会经济损失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2003年10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该法律的实施与贯彻执行,对提高道路交通安全,减少交通事故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该法律并分别于2011年和2015年在《刑法修正案(八)》和《刑法修正案(九)》中将醉酒驾驶、严重超速或超员等列入危险驾驶罪,对其惩处力度升级为刑事处罚,强有力地遏制了此类交通安全问题。为了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保障乘坐校车学生的人身安全,2012年4月国务院还专门发布了《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明确指出,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是政府、学校、社会和家庭的共同责任,社会各方面都应当为校车通行提供便利,协助保障校车通行安全。为保护儿童乘车安全,2014年和2015年上海市、山东省和深圳市分别出台《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对儿童安全座椅使用提出了相关规定要求。

除了法律法规外,我国道路安全相关领域也都先后制定了道路安全相关的规划政策。在我国不同时期的《安全生产规划》中持续将道路交通事故相关指标纳入作为安全生产指标。近些年,由于道路交通伤害的高死亡和严重疾病负担,逐渐受到卫生领域的关注,在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并实施的《“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提出了“促进道路交通安全、预防和减少伤害”等内容以完善公共安全体系、实现全民健康。道路交通伤害是我国肢体残疾的重要原因,2016年发布的《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6—2020年)》中也提出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以努力减少伤害致残。

(二)多部门合作

道路交通伤害的预防和控制涉及多学科、多领域,需要多部门和多机构合作和参与。道路交通伤害发生危险因素的复杂性决定了道路交通伤害预防控制需要在政府的领导下,协调多个部门合作,明确职责,齐抓共管,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参与。为了切实加强对我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2003年国务院批准成立了全国道路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目前共有19个成员单位参加,分别是公安部、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察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国家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教育部、司法部、文化部和新闻出版总署。但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在省市县区各级的落实情况参差不齐。

在针对儿童人群的道路交通伤害预防工作领域,在《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的规划下,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教育、卫生等多部门已初步形成多部门协作机制,在儿童道路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的制定与实施、技术标准和科学研究、系统工程建设、基础信息收集、综合干预、宣传倡导等多个方面开展工作。

虽然我国在道路交通伤害预防控制中已形成初步的多部门合作机制,但多部门合作中对卫生部门的定位多数仍停留在医疗救治方面,未重视到防控中公共卫生的使命和方法。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卫生部门承担着不可替代的重要责任。其核心包括建立监测系统,以掌握道路交通伤害的发生和流行;收集、分析和宣传道路交通伤害的重要性和健康影响的数据;倡导预防和控制道路交通伤害的行动;为预防道路交通伤害的政策发展做贡献;使人们能获得卫生部门的预防服务;与公安和其他急救服务部门协作,提供道路交通事故院前急救服务和医疗保障服务;为道路交通伤害受伤者提供康复服务;使用科学方法评估道路交通伤害预防干预活动;培训公共卫生和医护人员道路交通伤害防治的知识技能。

(三)卫生部门工作进展

我国卫生部门也逐渐加大投入提高道路交通伤害的防、治能力。卫生部门已建立的死因登记系统和伤害监测系统,提供了道路交通伤害死亡和发生情况的基本卫生数据,为道路交通伤害预防工作奠定了基础,并探索与公安部门的道路交通事故数据的合作利用,如运用两个系统数据编写《中国儿童道路交通伤害状况研究报告》,并在数据收集的基础上,联合其他相关部门开展了道路交通伤害综合干预模式探索项目。卫生部门积极与国务院妇儿工委、公安、教育、残联、妇联等其他部门在道路交通伤害宣传倡导方面开展了合作,先后与不同部门联手为响应联合国“全球道路安全周”活动而举办了三届大型宣传活动,为形成伤害防控的多部门协作机制奠定了基础。为响应联合国“道路安全十年”行动,卫生部门还与公安部门合作开展了全球道路安全项目——中国道路安全项目(框5-7),为降低由酒后驾驶、超速和电动自行车违法导致的死亡和残疾作出了贡献。卫生部门还与其他科研院所及国际组织合作开展了道路交通伤害预防系列项目与工作。同时,为了提高道路交通事故紧急医疗救援能力,卫生部与公安部建立了道路交通事故紧急救援机制,在全国各直辖市、省会城市和地级市建立了紧急医疗救援中心,装备了急救车辆,对医院急诊提出了保持“绿色通道”畅通的要求,组织开展了急救人员培训和技能比赛,筹建医疗救治信息系统,利用信息化手段为科学实施医疗救援奠定基础。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正在快速步入到汽车社会。但是,由于我国从原有的交通形态过渡到汽车社会仅经历了十余年时间,过渡的时间偏短,交通管理和人民群众生活习惯等方面还存在不适应汽车社会的问题,交通形态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与道路交通伤害防控措施的发展和执行不平衡,道路交通伤害仍然是我国面临的迫切需要解决的重要公共卫生和社会发展问题。

框5-7 中国道路安全项目

中国道路安全项目是由原中国卫生部与世界卫生组织、全球道路安全合作伙伴、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合作实施的一项道路安全综合干预项目,项目总体目标是通过开展和评价可被其他城市学习和借鉴的道路安全示范项目,降低由酒后驾驶和超速导致的死亡和残疾。这个项目的重点是减少酒后驾车和超速行驶,以及新兴的在电动自行车安全问题。项目的主要策略是促进相关道路安全政策,促进强化执法,实施适宜的社会营销策略,实施能力建设,开展监测与评价。项目覆盖中国大连、苏州和金华三个城市约为2 100万人。

项目效果:大连的超速率显著降低,苏州的酒驾率显著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