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捐纳与国家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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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明清科举的传承与变异

清代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是制度建设,而清承明制是清朝制度建设的重要准则。清朝对明朝的诸多社会制度进行了自我改造和经验汲取。但是,明清之间的承袭并非简单的套用,这是一种新历史条件下的自我创造。清朝科举制度,在内容运作、参与主体、仕途取向等方面都发生了一些根本性的变化,这些变化直接决定着科举制度发展的走向,也影响了清代捐纳的规模和性质。需要指出的是,目前众多有关清代科举制度的研究,更多是从汉人视角出发的,有着很大的局限性。[4]

一、清代汉人科举的重建与发展

对于广大中原地区的汉人来说,清初科举制度的恢复有着重要的文化标识意义。是否参与科举,至少成为辨别士人对新政权认同与否的重要标准。科举制度的恢复,也为汉人进入权力体系提供了和平的渠道,这是清朝政局各方所乐见的。

全国范围内恢复科举,是清朝稳定政权的重要举措,带有某种战略的考虑。清朝入关前,就在东北地区实施过科举考试。定鼎中原后,清王朝很快恢复明朝的科举考试制度,要求汉族士人参加科举,加入新的政权。顺治元年十月,顺治帝颁布诏书,规定“会试,定于辰戌丑未年,各直省乡试,定于子午卯酉年,凡举人不系行止黜革者仍准会试。各处府州县儒学食廪生员,仍准给廪。增附生员仍准在学肄业俱照例优免”,以及“武举会试定于辰戌丑未年,各直省武乡试,定于子午卯酉年,俱照旧例”。[5]沿用明制,是清朝科举恢复的核心内容。主考官和同考官都是朝廷精心挑选的。[6]从顺治朝科考实施内容来看,明朝三级考试体系、文武两科的考试格局得以沿袭,乡试和会试交叉举行,文举和武举同时举行,考试时间基本类似。

顺康时期,科举管理日趋严格。参加会试的人员资格也是朝廷明确规定的。[7]顺治十四年,顺天乡试和江南乡试相继发生舞弊事件。顺治帝对此进行严惩,顺天乡试主考官李振邺、田耜等被抄没家产,江南乡试由皇帝亲自进行复试。考试要求乡试和会试的主考和同考官共聚一室,共同阅卷,不许投拜门生。“近乃陋习相沿,会试乡试考官所取之士,及殿试读卷、廷试阅卷、学道考试优等、督抚按荐举属吏,皆称门生。往往干谒于事先,径窦百出酬谢于事后,贿赂公行。”[8]朝廷此举,又有防止汉族士人抱团之意。

顺治十七年,朝廷改革武科考试内容,认为开弓舞刀、搬石等易虚文应付,改试马步箭论等,要求选拔“韬略谙通弓马娴熟者”。[9]顺治帝亲自主持武举。[10]顺治十八年二月,鉴于云贵等地平定,礼部题请恢复原有的分卷录取制度,分为南、北、中三卷录取,即南卷范围为浙江、江西、福建、湖广、广东五省,江宁、苏、松、常、镇、徽、宁、池、太、淮、扬十一府,广德一州;北卷范围为直隶及山东、山西、河南、陕西四省和奉天等处;中卷范围为四川、广西、云南、贵州四省,庐、凤、安庆三府,徐、滁、和三州。各卷中举名额按照参加考试的数额均匀分配。[11]

康熙初年,科举考试内容有所更改。康熙二年八月,朝廷下令改革科举乡试内容,废除八股文,改用策论等。[12]四年三月,朝廷鉴于考试效果不好,接受礼部右侍郎黄机的奏请,决定恢复原有考试内容:“制科取士,稽诸往例,皆系三场。先用经书,使士子阐发圣贤之微旨,以观其心术;次用策论,使士子通达古今之事变,以察其才猷……臣请嗣后复行三场旧制,则士子知务实学,而主考鉴别,亦得真儒,以应国家之选。”[13]李光地等人奏请加强考官荐选。[14]后又有大臣奏请康熙帝钦定科举考试题目。[15]

康熙年间,科举会试、乡试每三年举行一次,实施顺利,大批汉人士子进入翰林院。雍正元年二月,朝廷调整科举考试的阅卷制度。考官由原来每房两人改为一房一人,使得权责一致,不起纷争推诿。[16]五月,朝廷增加考试内容,《孝经》一书被列入考试范围,与五经并重。[17]六月,朝廷考虑湖南士子考试路途艰辛,要求湖北、湖南两地分闱考试。雍正元年,翰林院庶吉士奏请会试仿照乡试,添设副榜。[18]二年,御史吴隆元再次奏请会试添设副榜,同时邀请雍正帝钦点题目。[19]

雍正朝,各地考试制度在摸索中不断发展,报考各环节管理日趋完善。以四川南部县的武生丁忧一事为例,雍正六年三月,四川南部县衙门收到结状:“结状人里排张守德、左邻杨玉林、右邻王文林今于,与结状为起复事,遵依结得本县武学生王仁爵亲父王尽臣于雍正三年十二月十二日病故,报明丁忧,在案,今除闰扣至雍正六年三月十二日,二十七个月服阕,例应起复,中间并无短丧维碍等弊事,结状是实。”[20]

从这一结状内容来看,监生在家丁忧受到地方政府管控,需要乡人提供必要证明。朝廷对于武监生的管控到了比较严密的地步。同样,地方武生参加考试,也需要地方州县的逐级审批。雍正七年八月,四川保宁府催促南部县提交报名参加考试的武生名单:“照本年己酉科乡试文场已竣,所有科举遗才武生及改入武场文生年貌册结应即提取,诚恐各属教官因循慢视,以致各生延挨,殊为不便,合亟行催,为此,仰府官吏文到立即饬催各学,照例取具各生供结及地方官加具印结,申诉以凭。”[21]

各地教谕对朝廷举办的科举考试有汇报的义务,南部县教谕回复:“将奉取科举武生遵照往例逐一查造年貌籍贯清册,一面差催取结申送去后,今据雍居武等十七名投递亲供各结前来,相应照例粘连一样五套,备文转送外,至武生谢万钟等差催并未具结到学,俱云盘费为艰,难往赴试等语,无凭出结申送。”[22]

清朝对汉族士人管理十分严格,从监生的丁忧起复日期到具体报考印结,科举考试的管理流程深刻嵌入地方的治理之中。相比明代,清代前期主要针对汉人的科举考试制度,内容迅速得以恢复。从考试技术本身来看,汉人参加科举有着较为明晰的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三级考试体系,即乡试、会试和殿试的逐级淘汰或排序考试体系。清代基本继承了明代的传统,实施全国范围的开科举士。值得注意的是,清朝皇帝与明朝皇帝不同,他们大多亲自参与或主持殿试及庶吉士考试等,包括实施引见制度,对于人才的选拔起到了更加良性的推动作用。二是以程朱理学为主体的考试内容。清朝继承明朝的考试内容,仍以四书五经为重点考试内容。三是以八股文为代表的考试技术与手段也在清朝沿袭下来。八股文虽然遭到清廷朝野的诸多反对,但是最终仍然得以保留。有关考试程序,包括内外场院的划分、阅卷制度以及官卷制度等考试管理环节,清朝较之前代有所发展。

二、清代汉人的科举出仕

清代科举与明代科举的最大差异在于中举后人员的安排与去向,即中举士人的出仕通道问题。尽管清朝恢复科举考试,后来满洲士人等也陆续加入其中,但是科举选士对于官僚队伍的意义,却与明代有着天壤之别。清代科举出身的汉族士人,很难像明代士人那样轻易进入权力中心。

怎样安排这些通过科举考试的举人和进士,赋予其何种政治权力与政治地位,是清代政府在坚持满汉一体、首崇满洲的基础上,必须回答的重要问题。

顺治初年,朝廷很快取消明朝赐予的科举功名,首当其冲的自然是前明宗室子弟。顺治二年二月,颁布上谕:“因谕明朝宗室例不出仕,末季破例进用,遂致扰民,竟亡其国。今正欲平治天下,岂可复用此曹,以滋扰害,以后概不准用。已用者,俱着解任,其考取举贡生员,永行停止,使为太平之民。”同时,取消前明士子的所有特权。顺治二年闰六月,清廷宣布,前朝捐生名头尽行削去:“将前代乡官监生名色尽行革去,一应地丁钱粮杂泛差役,与民一体均当。朦胧冒免者,治以重罪。”[23]从捐纳的视角来讲,只有旧商品的彻底淘汰,才有新商品的市场开拓。对明朝贡监生特权的取消,让清朝新的贡监捐纳成为可能。

对于新中的进士,怎样在权力架构中安排这些新鲜政治血液,是清朝必须面对的问题,也反映了清代科举选士在权力架构中的角色。关于二甲、三甲进士,清朝基本采取明朝的办法,委任基层官吏。顺治三年,清廷听从吏部右侍郎金之俊等奏言,参照明朝旧办法。明朝每科400名进士安排,一般是二甲选用部属知州,三甲选评博中行、推官、知县。此次清朝对进士安排略做调整,规定:“二甲前五十名选部属,后二十名选评博中行,三甲前十名选评博中行,十一名至二十名选知州,二十一名至七十名选推官,余尽选知县。”[24]顺治四年四月,吏部奏请进士安排,大体情况不变,细节略有调整:“二甲前五十名授部属。后七名至三甲前十名授中行评博,余选知州十名,选推官三十名,余俱选知县。”[25]顺治十五年四月,顺治帝觉得进士二甲授京官,三甲授外官,二者同属进士,差异太大,决定统一将二甲、三甲进士改授外官。[26]五月,吏部担心若干年后,中行等官无人候补,请旨于“推知内俸深有荐者升转”。[27]

至于最优秀的进士,清廷沿袭明朝庶吉士制度,对新中进士进行相关训练,培养成为庶吉士。对于庶吉士的学习要求,除了行政管理经验的积累外,最重要的是要求汉人进士学习满文。

顺治四年正月,顺治帝奖励部分庶吉士,“赐习满书庶吉士刘泽芳、张文明、韦成贤、王紫绶、夏敷九、沙澄、胡兆龙、陆嵩、李霨、艾元征等,貂帽凉帽各一顶,皮镶朝衣缎朝衣各一袭,靴各一双”。四月,内院大学士范文程等奏:“新庶吉士周启寯等二十员应同前科庶吉士,分别读满汉书,命学士查布海、蒋赫德等一并教习。”[28]顺治六年四月,礼科右给事中姚文然再次请奏,要求新进士等学习满文:“请于新进士内,广选庶吉士,察其品行端方、年力强壮者,俾肄习清书精熟,授以科道等官。内而召对,可省转译之烦,即出而巡方,亦便与满洲镇抚诸臣言语相通,可收同寅协恭之效。”[29]满汉庶吉士在俸禄等方面也追求平等。[30]顺治以降,庶吉士在清代权力架构中基本上扮演辅助角色,在京为科道,在外为巡方。康熙朝恢复翰林院后,庶吉士归翰林院管辖,整个培养过程更加规范。选中庶吉士,成为官员们快速进入仕途的重要路径。[31]雍正年间,庶吉士的选拔和任职都需要通过考试。雍正元年十月,朝廷特开恩科。二年十月,教习庶吉士吴隆元奏请将恩科庶吉士沈淑等61员请旨考试,雍正帝确定明春三月为考试日期。[32]对于年迈不能学习清书的庶吉士,吴氏奏请改考汉书。[33]雍正五年五月,上谕吏部,根据庶吉士考试的结果授官,分别为清书庶吉士陈浩、赵晃、严源焘、刘统勋、黄祐授为编修,刘统勋着在南书房行走,汉书庶吉士吴应枚、汪由敦、王峻、吴龙应、蒋振鹭、李清植、赵大鲸、于枋、朱良裘、吴兆雯、开泰、杨士鉴、徐焕然、吴延熙、顾贽、熊晖吉授为编修,张若涵、程光钜授为检讨等。[34]朝廷后又明确规范庶吉士选拔考试,要求选用学问素优、才品兼著之士,具体考试题目则采取“拟用论、诏、奏议、诗四题,或作一二篇,或诸体全构,听其各展所长”。[35]六月,朝廷选取该年新科进士钱本诚、庄柱等37员为庶吉士,赐彭启丰修撰,邓启元、马宏琦编修,分别教习清汉书。

雍正八年四月,根据庶吉士考试结果,朝廷分等授予官职,庶吉士金相、王兴吾、王丕烈、于辰、王泰甡、邹一桂、刘复、李重华、林聪、钱本诚、余栋、原衷戴、王云铭、杨嗣璟授为编修,隋人鹏、刘东宁、周祖荣、李实蕡、李直、张鹏翀、李学裕、吕炽、世臣、张乾元、常保住、郭石渠授为检讨,而舒明因学问荒疏,遭到革退处罚。[36]雍正十一年四月,吏部对庶吉士裘肇煦等进行考试,分别授职:清书庶吉士裘肇煦、王宗灿、林蒲封、沈慰祖、嵇璜、商盘、徐以烜授为编修,阮学浩授为检讨;汉书庶吉士钟衡、毛之玉、沈荣仁、吴华孙、鄂敏、柏谦、刘元燮、吴士珣、陶正靖、包祚永、任应烈、杨廷栋、张灏、曹一士、倪国琏、周范莲、程盛修、林令旭、王文璇、陈其凝、吴履泰授为编修,高璇、韩彦、曾敷文、孙倪城、严树基、杨秀、卢秉纯、许希孔、周龙官、裘思录授为检讨,额尔登额、福魁留馆,再教习三年。[37]

雍正年间,朝廷强化了对进士的管理。雍正二年十二月,雍正帝重新要求礼部为新进士题名立碑。雍正帝特别强调科举选材的关键效用,“朕即位之始,即开恩科,诚以科目一途,实关用人取士之要,题名之典,岂宜缺焉?”要求国子监将“雍正癸卯、甲辰两科题名碑,速行建立,康熙辛丑科,亦宜补建”。[38]在雍正帝看来,清朝振兴文教,科举为先,科举是用人取士的关键渠道。对于汉族士人来说,他们必须经过科举,取得功名后,方能进入高层权力圈子。但是,汉人进士在清代前期,中式后需要经过三年庶吉士的艰苦锻炼,特别是学习清书,考试合格后才能授予翰林院编修、检讨等文职官员,且大多是担任科道等官,小部分人员进入六部衙门,只有特别优秀的人才能进入南书房等。[39]

相比大部分满洲贵族、蒙古贵族以及其他八旗子弟,中举的汉人进士在清初并没有占据特别重要的职位,更多的是担任科道官员,而不是总督、巡抚等。因而,科举制度在清前期的权力结构中,位置和作用都不应被高估。

值得注意的是,伴随着社会稳定及清朝巩固政权的需要,科举制度为汉人进入政权提供了最为重要的通道。较之其他的保举、世袭等渠道,科举取士无疑得到更多士人的青睐。科举不仅为汉族人提升地位、促进正常的社会流动提供了一条康庄大道,更重要的是为满人统治汉人、治理全国,源源不断地吸纳最优秀的人才进入政权提供了高效的办法。清代科举较之此前科举,考试程序更加严苛,内容更加死板,特别是它汇集了宋明以来科举发展的诸多缺点,如八股文等。但是,科举选材只是清代统治者扩展官吏选拔的一条渠道。除了汉人科举外,清代对于旗人科举的发展也特别重视,这又是清代科举迥异于前朝的重要区别之一。

三、旗人科举的独立发展

清代国家治理中,满汉文化交融及人才竞争是一个互相缠绕的问题。对于满族来说,学习汉文化固然是提升自身民族文化的重要办法,同时也是加强满汉文化交融的重要渠道。尊重儒家传统,恢复科举考试,一方面是对汉族文化的尊重,另一方面又是对自身文化的一种改造。旗人科举的发展,不能只看作满族文化的发展步骤,更应该看作满汉文化竞争和人才竞争新格局形成的结果。从这个意义上讲,旗人科举是八旗统治者实施新型国家治理的一种手段。

1.八旗教育的发展

满人学习汉文化,在入关建立全国性新政权后,面临更为艰巨的任务。清朝统治者深刻总结入主中原的经验,强调骑射传统的重要性。但是,朝廷也意识到,全国统一以后,作为统治者面临的更大挑战是国家的治理,对于日常治理人才的需求越来越迫切。文化教育在清代国家统治中越来越占据重要地位。发展满人教育,成为朝廷有识之士的共识。

顺治年间开始,八旗官学与科举得到发展。顺治二年七月,国子监祭酒薛所蕴上奏,请求选取国子监顺天府生员,教导满洲子弟读书。顺治十二年三月,礼部奏请于八旗子弟中,每旗挑选精通满汉文义者一人,教习子弟,三年考核一次,成绩优异者给予升迁纪录,否则处罚,得到朝廷同意。十二月,吏部请奏,八旗教习贡生,考试文义后,以知县、通判酌用。[40]顺治十三年二月,朝廷允许盛京地区施行科考,同意顺天学政姜元衡奏请,认为盛京为发祥之地,储备人才任务重大,应该按照北京学额录取,暂定辽阳府照外省名额录取生员40名,其中辽、海两县各区12名。[41]

康熙年间,八旗官学发展规模有所扩大。康熙四年八月,朝廷进一步规范奉天等地学额。按照规定,奉天府遵照顺天府规格,府学考取生员7名,所属锦县为大学,录取生员7名,辽阳、宁远、海城为中学,各录取生员5名,盖平、铁岭、广宁为小学,各录取生员2名,锦州府学录取生员4名,共计39名。[42]九年十一月,八旗所管学生选拔入国子监之例,得以恢复。朝廷规定文武官员子弟中可学之人,应入监学习。[43]康熙三十年三月,礼科给事中博尔济奏请盛京左右两翼添设满汉官员,教习满汉书籍、马步箭等。[44]朝廷很快答应这一请求,不久宣布盛京地区教育与京师一体,盛京左右两翼,各设官学两处,各旗选取俊秀幼童10名,每翼40名,共80名。其中满学各10名,汉学各20名,均要求教读满书,习马步箭。[45]

雍正年间,朝廷对八旗官学有所整顿。雍正五年十月,鉴于八旗官学发展参差不齐,顺天学政孙嘉淦条奏整饬八旗官学,要求各旗加大官学投入,各给官房一所为学舍,以贡生五人为教习,派定所教人数,优其廪给,专其训导,加强平时教学检查。[46]同月,奉天官学调整,得到礼部同意,该府学民籍廪生,由一年一贡改为两年一贡满字号廪生,由五年一贡改为三年一贡。[47]雍正九年,朝廷检阅景山官学教学成果,奖励教习。[48]雍正十年,御史章格请求在齐齐哈尔等城设立官学。[49]顺康以降,战事日少,基于科举制度对人才生产的制度性效应,越来越多的旗人开始重视教育,热衷于科举。其中,宗室子弟的教育与科举改变过程尤为值得注意。

宗室子弟自是八旗子弟中最为特殊、最为尊贵的群体,关于宗室子弟是否参加科举,清朝政府也经历了一个长期的讨论过程,最终结果是朝廷允许宗室子弟参加科举考试。顺治九年,清廷考虑宗室子孙繁衍,决定仿照明朝旧例,允许将宗室子弟选官教学,使之肆力诗书、通达礼仪。[50]同年十二月,宗人府等衙门议定具体办法,主要有:每旗各设宗学,选用学行兼优的满汉官各一名,教学宗学,规定凡是未封宗室之子,年纪十岁以上者,均入宗学。[51]宗学相关管理官员也需要顺治帝钦定。[52]

基于满汉政治文化的深层对抗,宗室子弟学习汉文化也曾遭到一些抵制。顺治十一年六月,朝廷害怕宗室子弟“习汉书,入汉俗,渐忘我满洲旧制”,要求宗室子弟停止学习汉字诸书,专习满书。[53]迟至康熙年间,朝廷逐渐放开禁止宗室参加科举考试的禁令。康熙三十六年十月,鉴于宗室子弟日益繁衍,人数众多,一些闲散子弟素无职业,朝廷不得不要求此后八旗宗室子弟,“有能力学属文,奋志科目,应令与满洲诸生,一体应试,编号取中”。[54]康熙五十二年,朝廷扩大宗室子弟参加科举的特权,允许宗室之子为荫生,入监读书,规定“未入八分公以下、镇国将军、辅国将军及宗室内为一二品大臣者,俱准给荫生,其荫生入监读书之后,即令随旗行走”。[55]

2.八旗科举的发展

对于八旗士人来说,科举入仕并非唯一途径,但是随着社会发展,仕途日渐拥挤,科举之途越来越为八旗子弟所重视。[56]

八旗子弟参加科举的文举考试,逐渐成为满洲人才培养和选拔的重要通道。顺治八年,吏部上奏要求八旗子弟参加科举,规定:“满洲、蒙古、汉军各旗子弟,有通文义者,提学御史考试,取入顺天府学,乡试作文一篇,会试作文二篇,优者准其中式,照甲第除授官职。”[57]同年五月,礼部确立八旗科举的考试规则,对录取名额进行精心分配,具体情况是:生员名额为满洲生员120名,蒙古生员60名,顺天学政考取汉军生员120名,乡试取中满洲50名,蒙古20名,汉军50名;进士名额为满洲25名,蒙古10名,汉军25名。[58]

八旗科举的发展,对于清代满族政权的人才培养起到了较好的补充作用。但是,怎样培养八旗人才,将新式人才融入已有的政权体系之中,是需要统治者思考的问题。八旗科举在顺治朝经历了一个从分科取士到统一考试的过程。

顺治九年会试,八旗科举开始与汉人科举分科录取,显示出八旗科举考试自我探索的一面。结果是,朝廷分别授予满汉两科士人一甲前三名官职为:满洲一甲一名进士麻勒吉为内翰林弘文院修撰,一甲二名进士折库纳为内翰林国史院编修,一甲三名进士巴海为内翰林秘书院编修;汉人一甲一名进士邹忠倚为内翰林秘书院修撰,一甲二名进士张永祺为内翰林弘文院编修,一甲三名进士沈荃为内翰林国史院编修。[59]

顺治帝亲政后的首科实施满汉分科,对于满汉科举的发展都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清初满汉矛盾突出,维持满汉相对平等非常重要,满汉分科这一举措反映了当时人们的某种心理。对于考取的进士,顺治帝要求严格筛选,注重庶吉士培养:在汉进士中,挑选40名进士,选取年轻貌秀、声音明爽者20名学习满文,其余学习汉文;在满进士中,选取10名,其中满洲进士4名,蒙古进士2名,汉军进士4名,作为朝廷重点培养人才。

满洲科举考试实施之初,朝廷并未对考试生员严格区分,部分在职官员参加会试,引起士子不满。顺治十一年十一月,朝廷同意礼部奏请,只准满洲、蒙古、汉军举人参加会试,他赤哈哈番、笔帖式哈番等职官不许参加考试,以此强调满汉考试的统一。[60]

顺治十二年,朝廷举行会试。三月甲辰,皇帝亲自主持殿试,选取八旗及蒙古贡士图尔宸等50人,汉军及汉人贡士史大成等449人,赐进士及第、出身等。同年十月,朝廷举行武举会试,录取武进士220名,其中武举状元为于国柱。[61]朝廷宣称国家用人,文武并重,科举考试在满族选官中风头正劲。

文举的快速发展引起了清朝统治者的警惕,在他们看来,八旗子弟热衷文举,势必荒废武事。“今观八旗,各令子弟专习诗书,未有讲及武事者,殊非我朝以武功混一天下之意。”[62]朝廷要求各部定额科举,酌定新例,限制八旗科举发展。顺治十四年二月,礼部奉旨,停止八旗考试进士、举人、生员。

康熙初年,八旗子弟参与科举得以恢复。不过因镇压三藩的政局需要,八旗科举又有停废。康熙十五年十月,议政王大臣等议复,鉴于讨伐吴三桂等,“今值用武之际,若令八旗子弟,仍与汉人一体考试,必偏尚读书,有误训练。见今已将每佐领下子弟一名,准在监肄业,亦自足用”,[63]朝廷规定,除已录生员、举人和进士外,此后八旗子弟考试生员、举人和进士,俱令停止。在清初统治者看来,科举取士终非八旗子弟为国效力的主要渠道,一旦战事需要,战略安排停废科举也在情理之中。

平定三藩后,八旗子弟重新得以参与科举,此后再未中断。不过,考虑到八旗子弟的特殊身份,以及朝廷对八旗子弟的特别期望,针对八旗子弟的科举考试内容得以补充。康熙二十八年三月,朝廷听从兵科给事中能泰的建议,对于参加科举的八旗子弟提出额外要求,即在考试举人进士之前,加试骑射。[64]相比汉人士子来说,八旗士子必须先行通过骑射,方能参加科举。此规定首先从京城开始,后又扩展至奉天等地。康熙二十九年三月,礼部会同兵部议复,奉天府满洲、蒙古、汉军考取生员,及生员监生乡试,应照京师八旗之例,在正式入场之前考试马步箭,不合格者不准参加考试。会试时,京外八旗子弟与京师八旗子弟先行统一考试马步箭,合格者参加考试。[65]康熙三十年三月,朝廷再次强调:京师八旗子弟中,读习汉书士子考取生员、举人、进士时,需要先行测试马步箭,合格者方准作文考试。[66]

康熙年间,科举在八旗子弟的出仕路径上越发重要,很多中下层旗人子弟把科举作为升迁的重要途径,造成的一个局面就是参加科考的人数成倍增加。如何确定八旗子弟的录取名额,成为考验统治者的一个重要问题。康熙三十二年六月,国子监祭酒吴苑上奏,八旗子弟参加科举的人数增加,但是中举名额较少,请求增加名额,礼部同意这一建议:“查乡试满洲、蒙古原取中举人十名,今增六名,共取中十六名;汉军原取中举人五名,今增三名,共取中八名。会试满洲、蒙古原取中进士四名,今增二名,共取中六名;汉军原取中进士二名,今增一名,共取中三名。”[67]康熙三十五年四月,八旗满洲、蒙古、汉军等乡试解额再次扩充,具体增额为满洲、蒙古各四名,汉军二名。

在满汉直接竞技的乡试和会试场中,八旗子弟究竟占有何种优势?对于满蒙八旗普通官员来说,尽管科举只是他们升迁的途径之一,但是他们也并未因此有所退让。要求增加名额,是他们的一贯主张。对于普通汉人来说,科举无疑是最为重要的升迁渠道。对于统治者来说,保持一定的均衡局面颇为重要。康熙四十五年三月,康熙皇帝在乾清宫西暖阁阅读试卷时,对于八旗举人的增加表示不满,他说:“朕考试八旗举人骑射,仅八十余人,即取中进士十余人,未免太过。汉人举人数千人,仅取中一二百名进士,凡事当以均平为善。”[68]显然,在康熙看来,八旗举人的录取比例远远高于汉人举人,需要做到某种平衡。从中也可以看出满汉科场竞争的畸形格局。

对于清朝统治者来说,怎样选拔人才,特别是在集团内部,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八旗子弟日渐人众,怎样在复杂的特权集团中选拔人才,成为朝廷关注的问题。康熙三十九年九月,对于八旗王公大臣子弟的出路问题,康熙帝深表忧虑,一方面,他对这些旗人功臣子弟深怀希望,期待他们为政权尽忠效力;另一方面,他又对现实深感忧虑。清朝官场积习日久,大臣们为了自身利益,互相包庇,康熙帝对此十分厌恶:“此辈在部院衙门,大臣等彼此相托,不无掣肘,见今写本、办事、坐台、驰驿等劳苦之处,大臣子侄,谁曾派遣。”[69]最让康熙帝着急的是,汉族大臣子弟如何进入统治集团,“况汉官见任三品以上堂官,子侄不授科道之职,若大臣子侄,人材果优,何处不可效力,必在部院衙门,方为美耶?”[70]为此,康熙帝决定在现有科举考试通道中另辟蹊径,创设官卷,专门招收八旗大臣子弟。同月,康熙帝明确拥有参与官卷考试权利的官员子弟范围,即八旗满洲、汉军,在京及外省文官三品以上、武官二品以上,大臣等子孙弟兄叔伯弟兄之子,等等。[71]十一月,朝廷正式宣布乡试的官卷相关程序,包括官卷的适用范围:“嗣后直隶各省乡试在京三品以上,及大小京堂、翰詹科道、吏礼二部司官,在外督抚、提镇及藩臬等官子弟,俱编入官字号,另入号房考试,各照定额,每十卷,民卷取中九卷,官卷取中一卷,不必分经。其副榜,亦照此算取。”[72]

翻译科是朝廷为旗人特别设置的科举考试内容。[73]因为科举考试考的主要是传统的经书,对于满族士人来说,竞争压力更大,他们在正常的科举竞争中很难与汉族士人相比。满族上层统治者很快在权力的架构和人才的通道中设置特别考试项目,即翻译。翻译秀才考试成为旗人升迁的重要通道。

雍正朝翻译秀才科得到迅速发展。雍正元年正月,朝廷表示对汉文考试之外内容的重视,认为翻译技术也是紧要的治理技能,应该将满族士子通晓翻译作为仕途考试的重要内容,下令:“应将满洲人等,考取翻译秀才、举人、进士,并武秀才、举人、进士,着会同该部,将作何考试、额数多少之处,定议具奏。”[74]二月,雍正帝发布上谕,要求八旗满洲、蒙古、汉军内,前锋护军、另户领催、披甲、闲散人等,有能翻译书写清字者,可以参加另外特殊考试。[75]翻译科考试为八旗子弟升迁提供了新的通道,很快步入正轨。

雍正元年四月,朝廷对翻译科的考试周期、录取名额进行了具体规定,内容为:满洲、蒙古能翻译者,三年之内考取秀才两次、举人一次、进士一次,其所取额数,临期视人数多寡请旨定夺。同时按照汉军例,考取武秀才40名,举人20名,进士4名。[76]九月,朝廷扩大翻译科的招生范围,允许荫生参加翻译科考试。“世袭官员所得三品荫生内,有愿在武职行走者,仍赐以应得原品,其内外荫生、监生等,到部考试翻译书法,再分派各部行走。”[77]雍正三年三月,礼部同意汉军等参与翻译考试:“八旗汉军笔帖式,贡、监、生员、官学生,亦有学习翻译者,请照满洲蒙古例,一体考试,应如所请。”[78]

八旗科举的发展,对满汉人才的竞争格局产生了深远影响。对于八旗子弟来说,科途入仕原本不是最佳路径。但是,随着清朝政局日趋稳定,经济发展日渐恢复,军功入仕之路日益狭窄,很难与科举的制度化人才培养与输送相抗衡,科举育才在八旗子弟成长中的作用日渐重要。雍正帝对八旗科举士人参加朝政,给予更加灵活的政策支持。雍正元年正月,朝廷鉴于八旗满洲翰林未有明确的升迁途径,议决:“嗣后翰林院满洲侍读、侍讲、谕德、洗马、国子监司业缺出,将各部俸满应升之人,补授一员,将翰林院编修、检讨补授一员,分缺补用。”[79]

3.八旗武举的发展

传统社会的科举考试是一个综合体系,文武科举是并行的。但是明清易代之后,清朝统治者对传统科举中的武举持有鄙视态度,八旗子弟对参与武举兴趣也不高。不过,伴随社会日渐安定,战事日渐稀少,军功入仕的概率大幅度减少,八旗武举逐渐受到朝廷重视。康熙四十八年十一月,朝廷规定:八旗汉军、包衣等愿意参加考试武生的子弟,允许考入顺天府学,照例录取武生80名。乡试时允许这些武生和中书及部院衙门六品、七品、八品笔帖式以及荫生、监生等一同参加,录取武举40名;会试时录取武进士8名。[80]

武举的建立,标志着八旗科举取得了实质性发展,在八旗子弟的入仕道路上占有不可替代的位置。在从武生员、武举人到武进士的系统性培养中,科举体系的人才在整个高层人才更替中扮演了更加重要的角色。武进士参与政权的方式也在逐渐改变。雍正年间,武举得到进一步发展,武进士出路也更为广泛。雍正五年十二月,鉴于此前武进士都被授予侍卫,随着武进士人数增多,拣选侍卫的名额越来越少,朝廷为武进士的仕途之路另辟蹊径:“今特广为加恩,将未选侍卫之满洲、蒙古进士,授为蓝翎,交与领侍卫内大臣效力行走。汉军进士,交与该旗以骁骑校补用,其余汉进士,有人材可用者,分发各省,赏食千总俸,令督抚提镇试看。”[81]

对于八旗子弟来说,仕途升迁不仅有诸多的特定优势,同时又有不同的渠道,如翻译科、笔帖式等,但是这些仕途无一能够与科举制度本身相抗衡,尤其是在长期的社会人才制度性生产中。清前期,统治者本来不屑于在八旗中推广武举考试,但是武举因为科举制度本身的选材育才优势,成为人才成长的重要通道。从某种意义上讲,满蒙八旗子弟参加武举,恰好反映了科举等特定选拔人才制度的优势所在。八旗子弟参加武举,表明旗人武力远甚于汉人的优势在某些方面正在减少,因为他们也不得不屈从于制度的设置,与更多的汉人一起公平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