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人工智能领域基本权利保护研究(山东大学数据法学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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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山东大学数据法学丛书”总序

本书由山东大学“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实施中的数据运用与数据治理”创新团队资助

当下中国已经处于以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为特征的全新法律阶段,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对法学及法律实务领域的影响越来越大。作为新阶段的无形地基,“数据”被称为新时代的“石油”,其既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工具,又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对象。如何去挖掘全新法律阶段的“石油”?这是本套数据法学丛书的作者在思考的问题,也是本套丛书力图解答的问题。

本套数据法学丛书的作者秉持这一基本共识:复杂的法学体系,往往建立在简单的逻辑起点上。基于“数据”这一逻辑起点,本丛书以全面依法治国战略作为依托,从数据运用与数据治理两大领域入手开展具体研究,构建数据法学的研究体系,以期助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充分发掘“数据”及其相关技术在立法、执法、司法等领域中运用的可能性及路径,是本套数据法学丛书的主要目标之一。具体来说,在数据运用领域,本套丛书主要关注三个方向:其一是立法过程中的大数据运用。在这一方向,学者们将研究重点聚焦于大数据在立法调查、立法评估、公众参与等诸多领域的运用问题,旨在以山东省为评估样本,建立科学的法治评估指标体系,并进一步将大数据技术运用其中,广泛开展法治指数评估,大力推进法治治理的水平和能力。其二是执法过程中的大数据运用。这一方向的研究将关注大数据在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与推动行政执法体制和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中的作用,力图利用大数据技术,对相关的行政服务进行整合,改变原来碎片化、重复化的服务状况,提供更为便民的行政服务。其三是司法过程中的大数据运用。关注该方向的学者依托“裁判文书网大数据分析系统”等,重点分析大数据在刑事立案侦查、司法裁判和裁判结果执行全过程中的运用,从而研究大数据在刑事侦查、同案同判、裁判说理的智能司法建构、未来案件的预测、犯罪人的刑事监管等方面的重要意义和具体运用方法,进一步推动智能司法的发展。

本套数据法学丛书的另一主要目标是数据治理。大数据的普遍运用,需要相应的法律制度对之加以规制和指引。从实践中看,数据开发应用过程中产生了一系列的问题,数据过分收集、数据泄露及与之相关的网络安全、算法黑箱等突出问题亟待法律规制。本套数据法学丛书不仅要探讨与数据治理相关的基础理论,以为相关制度的建构提供宏观、总体的规划和理论支撑,更将着重研究数据运用过程中出现的具体、突出的问题,及时回应技术发展对法律的需求,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更好地推动数据发展和应用。具体来说,在数据治理方面,丛书主要关注以下三个方向:数据治理的基本原理、网络安全的法律保障、算法的法律规制。关于数据治理的基本原理,丛书的作者从世界各国的数据治理实践和有关数据治理法治化的既有研究出发,总结数据治理的主要理论支撑,重新审视大数据时代个人的信息、隐私、数据等基本权利,进而厘清数据治理法治化的一般原理。关于网络安全的法律保障,丛书的作者们重点分析现有的网络安全法律保障体系的漏洞及滞后性,在此基础上研究如何弥补漏洞并建立具有一定预见性的网络安全法律保障体系,进而为将来网络安全立法提供一些具有可行性的建议。关于算法的法律规制,丛书的作者们重点探讨算法社会伦理危机产生的结构性因素,并在此基础上分析既有的法律治理手段存在的局限,从而为算法社会的法律治理的转型和升级探明方向。

本套数据法学丛书积数年之功,立基于对数据法学理论之阐发,探究其在中国实践之适用。“特定的时代背景对法学知识形态的形成具有决定性影响”,方兴未艾的数据法学,既为法学学者们提供了丰富的议题,也给法学学者们带来了严峻的挑战。《荀子·修身》中写道:“道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本丛书作为数据法学研究中的太仓一粟,希望能在数据法学体系建构的过程中挖掘新的议题,回应新的挑战,为中国特色数据法学的理论与实践添砖加瓦。丛书中有不足、不妥、不当者,敬请方家批评指正。

周长军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