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篇 上海合作组织主要区域环保国际合作机制研究
第一章 独联体(CIS)框架内的环保合作
独联体是“独立国家联合体”(Commonwealth of Independent States)的简称。1991年12月8日,苏联的三个加盟共和国——白俄罗斯、俄罗斯、乌克兰的领导人在白俄罗斯别洛韦日签署关于成立独立国家联合体的协定。21日,除波罗的海三国和格鲁吉亚外,其余11个苏联加盟共和国的领导人在阿拉木图会晤,通过《阿拉木图宣言》和《关于武装力量的议定书》等文件,宣告苏联已不复存在,并成立独立国家联合体。25日,戈尔巴乔夫宣布辞去苏联总统职务,苏联正式解体。
在决定成立独联体时,为防止苏联复辟,成员国将它设计成一个单纯为发展成员合作提供服务的机构,以主权平等为基础,为各成员国进一步发展和加强友好、睦邻、和谐、信任、谅解和互利合作关系服务,而不是凌驾于国家之上的实体,它没有中央领导机构,不具有国家的性质,也没有给自己设下终极发展目标。但是,苏联解体造成原有的政治、经济、社会、人文、安全等各方面有机联系中断或削弱,并不符合各新独立国家利益,于是这些新独立国家(独联体成员国)又希望独联体能有效地发挥中轴作用。由此形成尴尬的局面:一方面成员不想让渡主权,防止独联体成为超国家机构,另一方面又想让独联体有效协调成员合作;一方面成员都想与俄罗斯加强合作,希望俄罗斯能发挥主导作用,另一方面又利用独联体机制遏制俄罗斯一家独大,加强自身独立与主权,避免成为俄罗斯的附庸。
换句话说,独联体的功能定位和制度设计同成员对它的期待之间存在巨大落差,一旦不能满足成员的需要和期望,便被贴上“缺乏效率”等标签,成员便对它逐渐灰心,越发不重视,这也是近年来人们关注独联体能否继续维系的原因所在。2009年10月9日,中亚地区的哈、土、塔、乌四国总统缺席在摩尔多瓦首都基希讷乌召开的独联体国家首脑峰会,被称为“独联体的葬礼”。独联体内部也不断发出改革呼声,但多年来一直没有大的实质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