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3章 《马克思恩格斯政府公共性理论概要》:马克思恩格斯政府公共性理论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马克思恩格斯政府公共性理论立意高远、内涵丰富,关于政府公共性研究的学理渊源和马克思恩格斯政府公共性思想的理论来源、主要内容、当代价值以及政府公共性的实现与我国构建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必要性之间的逻辑关系等问题,笔者已经在博士学位论文《马克思恩格斯政府公共性思想及其当代价值》(福建师范大学2011年)和学术专著《马克思恩格斯政府公共性思想与公共服务型政府构建》(中央编译出版社2014年版)中做了初步的和比较粗浅的尝试性探讨,在这里就不再赘述。本章重点就马克思恩格斯政府公共性理论的精华内容、主要特点和核心要义等做概要性归纳提炼和进一步深入探究。
公共性和政府公共性研究具有深厚而久远的学理渊源,政府公共性理论作为马克思恩格斯国家学说乃至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包含着非常丰富和博大精深的理论内容,其科学内涵、理论体系、主要特点和精神实质更是需要我们深入研究和认真体悟的。
一 公共性与政府公共性的基本内涵
王同新:《马克思恩格斯政府公共性思想与公共服务型政府构建》,中央编译出版社2014年版,第13—18页。
“公共性”是一个多学科领域广泛应用的基础概念,不同学科领域对公共性内涵的理解和界定各具特色并形成了哲学研究景观、社会学研究景观、公共行政学研究景观以及多学科综合研究景观等多种研究景观,笔者主要从公共行政学研究视角对“公共性”和“政府公共性”概念的基本内涵加以理解和阐释。
(一)公共性的基本内涵
从本质上说,公共性是人作为“类存在”的状态和本质属性即“类属性”,它起源于人的“合群性”或社会性,反映着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的共在关系,其主体只能是人,脱离了人的存在及其活动的纯粹的自然界无所谓公共性。从现象上说,就人的存在方式看,公共性往往承载于各种人类共同体(如氏族、部落、阶级、国家等)对公共生活和公共秩序的维护上;就人的活动范围看,公共性往往体现在不同于私人和家庭生活的公共领域对公共利益和公共价值的追求上;就人与自然的关系看,公共性往往表现为人与自然的多元共在以及人们对公共物品的公有、公用、公享等。所谓公共性,就其外在表现看,是指属于公众公有、公用、公享的公共物品或公共领域所具有的本质属性,而公共物品或公共领域则是公共性借以实现的载体、途径或条件。公共性可依不同标准划分为不同类型,如按公共领域构成和属性标准划分,公共领域包括社会生活公共领域(如哈贝马斯所主张的公共领域)和国家权力公共领域两部分,相应地,可把公共性划分为社会生活公共领域的公共性和国家权力公共领域的公共性两大类,当然两者之间也存在着相互作用、彼此互动以及相互渗透、相互交叉的关系。而政府作为国家权力的法定执行者,政府公共性正是本书研究的核心概念和主要指向。
(二)政府公共性的内涵阐释
政府公共性作为人类发展处于阶级社会历史时空中公共性的一种特殊形态,是指政府作为公共所有物或“公器”所具有的本质属性,即政府是属于全体公民公有、公用、公享的政府,政府产生和存在的目的是解决公共问题、满足公共需要、维护公共利益、实现公平正义以及塑造公民的公共精神,并因此而行使公共权力、承担公共责任、处理公共事务、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公共性作为政府的本质属性、第一属性,主要表现在:行政主体的公共性(公共行政主体具有代表性、公务性、公益性、行使权力的法定性)、行政手段与方式的公共性(运用公共权力的公共性)、行政内容与价值的公共性(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维护公共利益、承担公共责任、坚持以人为本、人民利益至上、实现公平公正、兼顾民主效率)、行政客体即对象与目标的公共性(解决公共问题、处理公共事务、满足公共需要、实现公共目标)等。公共性是政府合法性的基础和来源,尽管现实的国家往往是暴力或阶级斗争的产物,并且在国家产生和存在的历史长河中,公共性与阶级性死死地纠缠在一起,甚至阶级性长期居于强势地位而压制着公共性、政治统治职能长期处于主导地位而统摄着社会公共职能,迫使公共性和社会公共职能不得不暂时地屈从于、服务于阶级性和政治统治职能,但无论如何,体现政府公共性的社会公共职能依然和始终是国家政权得以维持的基本前提和基础。从政府公共性的应然意义上说,政府应该超脱于各个利益冲突的阶级或阶层之外,公正无私、不偏不倚地协调和维护全体人民的公共利益,从而使社会公共利益得到切实保障和实现,而不为某个或某些阶级、阶层或利益集团所利用、所收买、所驯服、所豢养。但是,从政府公共性的实然层面上看,政府公共性在阶级社会和国家时空中的表现却恰恰相反。政府公共性的这种理想与现实、应然与实然之间的背反与悖论现象正好反映和折射出政府的公共性与阶级性之间矛盾斗争和对立统一的结果。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政府公共性是与政府阶级性相对应的一种非天然、非永恒的对立性存在。
二 马克思恩格斯政府公共性理论的主要内容
王同新:《马克思恩格斯政府公共性思想与公共服务型政府构建》,中央编译出版社2014年版,第47—83页。
马克思恩格斯政府公共性理论是对前人的批判性继承与超越。作为一个科学的理论体系,它包括六个方面的主要内容,即关于政府公共特征理论、关于政府公共职能理论、关于政府公共产品理论、关于政府公共管理理论、关于政府公共性与阶级性辩证关系及其发展趋势理论、关于世界历史理论等,其中关于世界历史理论可以说是马克思恩格斯政府公共性理论由国内视野和本国范围向国际视野和全球范围的自然延伸和有机拓展。[1]具体来说:
(一)关于政府公共特征理论
国家的本质特征是和人民大众分离的公共权力,国家本质上具有公共性和阶级性的双重特征,公共性揭示了国家产生和存在的前提和基础,而阶级性揭示了国家的本质;人民大众本是国家政权的主人,国家理应为人民大众服务、为全社会谋福利;无产阶级专政国家真正实现了人民当家作主,公职人员是为人民服务的公仆,因而开辟了实现政府公共性的现实道路。
从恩格斯关于国家本质特征的论述来看,国家首先是作为一种公共权力的普遍存在,然后才是这种公共权力与人民大众相分离的特殊存在,从而揭示了国家作为公共权力本质特征的普遍性与特殊性、共性与个性的辩证关系。首先,国家无论怎么特殊,它终究是一种公共权力,因此必然具有公共权力的本质属性即公共性,或者说,国家的公共性特征是天然的、一般的、前提和基础性的,这是任何国家作为一种一般的公共权力的共性特征使然。其次,国家之所以成为国家,其关键和要害不在于它是一种一般的、普通的公共权力,而在于它是一种特殊的、特别的公共权力,这种特殊性就表现在它与人民大众相分离、为少数强势集团或统治阶级所把持掌控并最终沦为凌驾于人民大众和全社会之上的异己力量而被用来充当阶级压迫的暴力工具,因此国家这种特殊的公共权力在原本就有的公共性特征之外又具有了阶级性特征,但国家的阶级性特征是后天的、特殊的、本质和决定性的,这是任何国家作为一种特殊的公共权力的个性特征使然。最后,国家本质特征的公共性特征和阶级性特征是辩证统一的,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公共性特征反映了国家合法性的基础和来源,而阶级性特征则体现着国家的本质规定性。共性寓于个性之中并通过个性表现出来,而个性也离不开共性,任何个性都是包含着共性的个性,这就是国家与公共权力之间的个性与共性、特殊性与普遍性的关系。
(二)关于政府公共职能理论
国家职能具有两重性,即社会公共职能与政治统治职能,履行社会公共职能构成一切国家政治统治的基础,并将成为社会主义国家的中心任务;国家职能的实质是阶级统治的暴力工具,但国家职能又建基于社会公共利益需要,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是国家应尽的职责;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存在经济危机的可能性和现实性,实行政府干预和执行公共职能具有必要性和必然性。
国家职能即国家所肩负的职责使命和功能作用,也就是说,国家是用来干什么的、它有什么用途?从根本上说,国家的职能是由国家的本质决定的,是国家本质规定性及其特征在实际工作中的必然要求和外在表现,是实现国家本质的有效途径和实践载体,国家本质决定着国家职能并通过国家职能来实现,而国家职能则服务于、反作用于国家本质。既然国家本质上具有公共性和阶级性的两重性特征,那就决定了国家必然具有政治统治职能和社会公共职能的两重性职能。具体来说,首先,国家的公共性本质特征决定了国家必然具有社会公共职能,公共性特征是先天的、永恒的、基础性的,则社会公共职能也是先天的、永恒的、基础性的,就是说社会公共职能并不因国家的产生发展消亡而消亡,在前国家和后国家时期的社会共同体都依然具有这种社会公共职能,而且无论在国家时期政治统治职能如何强大和残酷,社会公共职能都始终是国家职能的必要基础,任何政治统治如果不执行这种社会职能就无法持续下去。其次,国家的阶级性本质特征决定了国家必然具有政治统治职能,阶级性特征是后天的、历史的、决定性的,则政治统治职能也是后天的、历史的、决定性的,也就是说,政治统治职能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也必将随着国家的消亡而消亡,它是与阶级和国家共存亡的历史性存在,但政治统治职能在国家职能中长期居于主导和统治地位,对国家本质的实现起到关键和决定性作用。
(三)关于政府公共产品理论
公共产品的本质在于它是为满足社会存在与发展的公共利益需要而产生的产物,较之私人产品而言必然表现出消费上的特殊属性,即共同性、非竞争性、非排他性;公共产品供给的主体可以是多元的,供给的方式可以是多样的,选择供给模式的标准依据在于当时当地生产力和社会发展总体水平的高低;公共产品需求随生产力发展而日益增长。较之以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为指导而主张“市场失灵论”的西方经济学公共产品理论,马克思恩格斯公共产品理论以唯物史观和唯物辩证法为指导,从社会存在与发展的最基本的公共利益需要出发,从整体和供给的角度切入,进而正确揭示了公共产品产生的真正原因、本质及其供求等问题。
虽然在马克思恩格斯的著作中没有出现过“公共产品”的字样,但这并不能否认马克思恩格斯的公共产品理论,因为早在1875年的《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就实际已经论述了现代西方经济学所称谓的公共产品理论。马克思在批判拉萨尔的“不折不扣和公平分配劳动所得”错误论调时指出,在进行个人分配之前社会总产品要做六项必要扣除,这六项扣除作为“公共基金”,实际上就是我们现在所指称的公共产品。其中,第一部分的三项扣除是作为生产资料的扣除部分,用于满足扩大再生产需要,属于经济性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第二部分的三项扣除是作为消费资料的扣除部分,用于满足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分别属于维护性、社会性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和生产力水平的逐步提高,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和公共产品需求总量会日益显著增长,从而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供给总量会不断显著增加,供给结构也将发生明显变化,表现在维护性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在社会总产品中的占比会不断趋于下降,而社会性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占比会不断趋于上升直至成为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主体。这个发展趋势和特点在当下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发展阶段表现得尤为明显。
(四)关于政府公共管理理论
政府有失灵的可能性,因此要强化社会权利对国家权力的监督制约、壮大市民社会;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矛盾运动构成阶级社会发展的基本态势,发达的市民社会是社会主义社会建设通向“自由人的联合体”理想社会模式不可逾越的发展阶段;政府社会管理就是要缓和阶级冲突并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内,就是要管理社会公共事务和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同时注重发挥地方自治作用等;政府在社会公共管理方式方法上要依法管理、民主管理、科学管理。
当然,政府的社会公共职能主要是进行公共管理、处理公共事务、维护公共秩序和实现公共利益,这是政府应尽的职责和义务,但这并不意味着政府可以包揽一切、包打天下。现代社会随着公共事务的大量增加和日益多样化、公民社会的成长壮大和日益组织化,社会主义国家对公共事务的管理不应该也不可能被政府垄断,而应该也必须是政府主导下的多元主体之间的平等参与、互动合作、共同治理,因此推动公共管理向公共治理转变已成为时代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必然趋势。马克思恩格斯公共管理理论强调通过壮大市民社会和提高社会组织化水平、发挥地方自治的积极作用等途径和方式来有效防止和避免政府失灵、实现多方参与管理社会公共事务,这与当下公共治理理论是相通的、一致的。
(五)关于政府公共性与阶级性辩证关系及其发展趋势理论
国家是公共性与阶级性矛盾双方既对立又统一的有机体,其中公共性是国家产生和存在的前提和基础,也是国家或政府合法性的基础和来源,而阶级性处于矛盾的主要方面并决定着国家的本质,公共性与阶级性关系反映和折射出人类创设国家或政府的目的性与手段性的辩证统一;国家的公共性与阶级性总体发展趋势是公共性不断扩大而阶级性不断缩小,具体来说,自国家诞生之日起,原本单一纯粹的公共权力便在性质和功能上一分为二,即公共性和社会公共职能、阶级性和政治统治职能,此后的总体发展趋势是公共性由下降到上升直至完全实现,而阶级性则由上升到下降直至最终归零,最终公共权力又将在性质和功能上合二为一。
纵观人类社会公共性历史演变进程,原始社会的公共性是一种物质基础极度薄弱条件下既是真正的又是虚弱虚空的公共性,进入阶级社会的公共性是一种随社会生产力逐步发展而与阶级性矛盾并存条件下既是残缺失真的又是虚假虚幻的公共性,将来发展到无阶级无国家共产主义社会的公共性是一种物质基础极其丰厚条件下既真正又真实的理想完美的公共性,从而实现对原始公共性的更高层次上的历史复归。当前,我们所处的社会主义时代正处于实现这一历史性复归的过渡时期,社会主义社会作为共产主义社会的初级阶段,无产阶级专政作为人类历史上最后的和最高的新型阶级专政,其历史使命就是要从剥削阶级手中接过国家政权,并且立即着手去除旧的国家机器中一切坏的方面,增加新的国家机器中一切好的方面,尽可能快地发展社会生产力,为将来过渡到共产主义社会准备条件。一言以蔽之,无产阶级专政国家的最高使命就是要实现对自身阶级专政的消灭、实现阶级和国家消亡,最终建立“自由人的联合体”的共产主义社会。从人类历史上无产阶级专政的实践进程看,从1871年的巴黎公社到1917年的俄国十月革命,从列宁时期的新经济政策到斯大林时期的苏联模式,从新中国成立之后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的初步探索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实行改革开放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创新实践,可以说,在公共性建设方面虽然有探索、有积累、有经验,但总体来说成效都不理想。当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和新发展阶段,正好处在马克思恩格斯所揭示的公共性总体发展趋势由下降到上升直至完全实现的历史大转折时期,这为社会主义国家更快更好地实现政府公共性开辟了广阔道路和发展空间,加强政府公共性建设顺应历史、符合规律、恰逢其时,研究理论、指导实践、抢抓机遇、不负使命,我们任务在肩、责无旁贷。
(六)关于世界历史理论
关于世界历史理论是马克思恩格斯政府公共性理论由国内视野和本国范围向国际视野和全球范围的延伸和拓展。马克思恩格斯认为,由于资本主义时代资本的全球扩张,资产阶级开拓了整个世界市场,从而使一切国家的生产和消费连为一体都成为世界性的了。因此,历史的发展必然使彼此隔绝、互不往来的地域历史逐步转变为世界历史,狭隘地域性的个人也必然为世界历史性的、真正普遍的个人所代替。“无产阶级只有在世界历史意义上才能存在,就像共产主义——它的事业——只有作为‘世界历史性的’存在才有可能实现一样。”[2]即无产阶级首先要成长为世界无产阶级,然后通过世界无产阶级革命、在世界历史意义上才能最终实现共产主义。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阐述的世界历史理论为当今的全球化和全球治理理论提供了理论渊源和研究依据。
全球化从实践形态来看由来已久,最早可以上溯到15世纪末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从此掀开了欧洲殖民主义统治扩张的时代,这就为后来的全球化准备了条件、奠定了基础。但从真正意义上说,全球化还是从17世纪末,特别是18—19世纪西方产业革命以来资本主义全球扩张时期资本的全球统治和世界市场的形成开始兴盛一直至今,而作为理论形态的全球化则是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才开始逐步流行起来的。从本质上说,全球化作为一种历史发展趋势,是资本的全球侵略扩张和疯狂剥削掠夺造成的,是资本在世界范围内流动而利润在向西方流动,但是资本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和生产要素,把世界各国都连为一体,彼此依存、难割难分,甚至将狭隘地域中的个人也变成了世界历史性和真正普遍性的存在,这在客观上确实一定程度地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交往的扩大,从而使得全球化走到了资本全球扩张和剥削掠夺的矛盾对立面,并为无产阶级世界革命和完成共产主义事业创造了条件。
三 马克思恩格斯政府公共性理论的主要特点
马克思恩格斯政府公共性理论是对前人的批判性继承与超越。作为一个科学的理论体系,概括起来,马克思恩格斯政府公共性理论具有以下几个主要特点:
(一)内容形式的分散性
马克思恩格斯的政府公共性理论没有一个专门而集中的论著去专题性论述和探讨关于政府公共性的问题,甚至连“公共性”或“政府公共性”的概念字样也没有完整和正式地出现。这也是学术界有人胆敢质疑该理论甚至持否定观的各种借口、原因之一,这当然是站不住脚的,我们绝不能因此而怀疑或否定马克思恩格斯政府公共性理论的客观存在及其科学性。马克思恩格斯政府公共性理论具有分散性特点,表现在:
第一,概念表述的分散性。马克思恩格斯政府公共性理论并没有直接地明确提出和具体表述“公共性”或“政府公共性”的概念及其内涵,而是间接地通过诸如人民大众、公共权力、整个社会的正式代表、全社会的代表、社会的普遍权利、共同利益、社会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公共利益)、社会公仆、勤务员、公务员、合理职能、社会职能、社会公共职能、公共目的、公共需要、共同需要、虚幻的共同体、公共事务、共同事务、公共基金、公益工程、公共工程、国家管理和公共管理等概念术语来表达阐明的。
第二,具体内容的分散性。马克思恩格斯政府公共性理论的六个方面主要内容,具体到每个方面来说,作为其具体内容的思想、观点、论述等又是零零星星地分散在马克思恩格斯著作文本之中的,而且有些是显性的、有些是隐性的,需要下功夫进行挖掘收集、分类整理、系统梳理和归纳概括。比如,关于政府公共特征理论的具体论述主要分布在: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法兰西内战〉1891年单行本导言》,马克思《法兰西内战》等;关于政府公共职能理论的具体论述主要分布在:恩格斯《反杜林论》《〈英国工人阶级状况〉1892年德文第二版序言》《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法兰西内战〉1891年单行本导言》《论住宅问题》《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马克思《法兰西内战》《资本论》《不列颠在印度的统治》《哲学的贫困》,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德意志意识形态》等;关于政府公共产品理论的具体论述主要分布在:马克思《哥达纲领批判》《不列颠在印度的统治》等;关于政府公共管理理论的具体论述主要分布在:马克思《关于现代国家的著作的计划草稿》《法兰西内战》《资本论》《〈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恩格斯《〈法兰西内战〉1891年单行本导言》,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等;关于政府公共性与阶级性辩证关系及其发展趋势理论的具体论述主要分布在: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法兰西内战〉1891年单行本导言》,马克思《论犹太人问题》,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等;关于世界历史理论的具体论述主要分布在: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共产党宣言》等。
第三,结构形式的分散性。马克思恩格斯政府公共性理论作为一个科学的理论体系,按照笔者目前的研究成果和研究水平并严格遵照忠实于文本精神的原则,在结构形式上,暂且把它系统梳理和归纳概括为六个方面的有机组成部分。但是事实上,在马克思恩格斯著作文本中并没有一个现成的设计精巧、结构严密的体系架构来分门别类地集中和系统阐述政府公共性理论,其结构形式是很分散的、灵活的,不仅以上六个方面的具体内容大都是零星地散落于、隐藏于相关著述之中,而且这六个方面相互之间的关系也是很松散的,有些内容在论述形式上相互融合、相互交织、高度混杂在一起,特别是关于政府公共特征理论与政府公共职能理论之间关系更是如此,涉及的著作文本尤其是恩格斯的著作文本很多、很丰富。
(二)逻辑线索的系统性
马克思恩格斯政府公共性理论虽然具有形式和内容上的分散性特点,但它绝不是一堆“杂乱无序的马铃薯”,而是一包“串联有序的糖葫芦”,它就像是一篇潇洒浪漫、诗意华丽的抒情散文一样,是形散而神不散的。作为一个科学的理论体系,马克思恩格斯政府公共性理论始终围绕着一个鲜明的主题,这就是探求全人类从政治解放到社会解放之道;它所追求的终极目标和价值理想,就是要实现天下大同和建立一个自由人的联合体的理想社会模式;古希腊政治思想的公共性理念、近代社会契约论的公共性维度、德国古典哲学的公共性资源、空想社会主义的公共性素材是它的四个主要理论来源;关于政府公共特征理论、政府公共职能理论、政府公共产品理论、政府公共管理理论、政府公共性与阶级性辩证关系及其发展趋势理论以及世界历史理论等,是它的六个方面的主要内容;坚持唯物史观和唯物辩证法,是它用以指导具体研究的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探究公共权力与人民大众和社会之间的分离和复归,则是贯穿于以上各个组成部分和主要内容的一以贯之的一根红线。同一个主题、同一个目标、同一种世界观和方法论、同一根红线贯穿始终,其理论逻辑线索清晰、相互衔接、环环紧扣、系统完备,从而使得马克思恩格斯政府公共性理论成为一个科学的理论体系。就这六个方面主要内容的性质地位、功能和分工来说,政府公共特征理论居于基础性、前提性地位,起着关键核心和决定性的作用,其他各方面都是在此基础上的依次展开。其中,政府执行公共职能是政府实现公共性本质的必然要求和有效途径,政府提供公共产品是政府履行公共职能的具体内容和基本任务,政府进行公共管理是政府履行公共职能的方式方法和运行过程,政府特征两重性辩证关系及其发展趋势是对政府公共性理论重点核心内容的规律性总结和展望,而世界历史理论则是以上各部分理论从国内到国际的合乎逻辑的自然延伸。
(三)价值理想的完美性
马克思恩格斯政府公共性理论以推动人类由政治解放到社会解放、最终实现全人类的彻底解放为己任,它所追求的终极目标和价值理想就是要实现天下大同和建立一个自由人的联合体的理想社会模式,也就是最终实现共产主义。到那时,私有制、阶级和国家都将消亡,国家阶级性和政治统治职能彻底消失,国家公共性将彻底丧失政治性质而完全回归公共性,公共权力也将在性质和功能上由一分为二回归到合二为一,并实现公共权力向人民大众和社会的完全复归,从而使建立在社会财富极大丰富基础上的、真正真实的、理想完美的公共性完全实现。可见,马克思恩格斯的公共性思想是以实现天下大同和全人类彻底解放为目标的“大公共”[3]思想,它为人类描绘和擘画了一个公正合理的、幸福美好的理想社会蓝图,就此而论,马克思恩格斯都是胸怀天下、情系人类、追求完美、止于至善的当之无愧的理想主义者。但为了避免使自己的理论或理想沦为空谈,他们努力地探寻出一条通往这一理想目标的实现途径,这就是通过无产阶级革命而建立无产阶级专政。马克思恩格斯认为,阶级斗争必然导致无产阶级专政,而无产阶级专政是一种完全新型的阶级专政,是绝大多数人对极少数人实施的专政,也是人类历史上最高和最后形态的阶级专政,它是人类从阶级社会通向无阶级无国家社会从而实现对自身否定的必经桥梁,是正在走向消亡中的过渡形态的国家。他们认为,要实现全人类彻底解放就必须推进并实现人类由政治解放上升到社会解放,因为社会解放优于政治解放,政治解放虽然是一种不小的进步但它毕竟不是目的,政治解放的主体是市民社会,而社会解放的主体是无产阶级,只有通过社会解放才能最终达到全人类解放,而无产阶级只有首先解放全人类才能最终解放它自己。马克思恩格斯还坚持主张在对现实的批判中去发现新世界,这就是,他们通过对资本主义雇佣劳动制度的分析批判,发现了生活在受剥削受压迫残酷现实中的无产阶级以及蕴藏于无产阶级身上的伟大力量,无产阶级不但会善于破坏一个旧世界,而且将善于建设一个新世界,从而找到了变革旧世界和建设新世界的依靠力量和现实途径,这样就把自己的理想大厦牢牢地建立在活生生的现实基础之上。因此我们说,马克思恩格斯不仅是坚定的理想主义者,而且是踏实的现实主义者。
(四)理论地位的基础性
马克思主义作为指导无产阶级和全人类解放的科学理论和学说体系,政府公共性理论是其重要内容和组成部分之一。相比马克思主义的其他政治理论来说,其政府或国家公共性理论具有基础性地位,是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的重要基石。为什么这么说呢?在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中,政府或国家公共性理论与阶级斗争理论、无产阶级革命理论,到底谁处于基础性地位、谁处于决定性地位呢?众所周知,在马克思恩格斯的著作有关国家理论的论述中,大家非常熟知的是例如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国家是阶级统治的暴力工具、国家是镇压被压迫被剥削阶级的暴力机器等的著名论断。确实,马克思恩格斯的这些著名论断一针见血地揭示了国家的阶级性本质,因而成为动员广大无产阶级投身阶级斗争、进行暴力革命和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武器,至今仍散发出真理的光芒。但正因为如此,好多人习惯于想当然而表面地、片面地理解甚至误读了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国家本质的真正含义,好像国家的本质就只是阶级性。不要忘了,无产阶级之所以要进行阶级斗争和暴力革命,不是因为它是目的,相反它只是手段,是为了实现无产阶级自身和全人类解放的必要方法和途径,其真实目的和价值诉求是最终实现真正完全的公共性。其实,整体地、全面地看,国家在本质上是公共性与阶级性矛盾双方既同一又斗争的辩证统一体,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我们只有把这两个方面都认识全了,才算是真正地理解和把握了马克思恩格斯的国家本质概念。首先,国家本质上具有公共性与阶级性的两重性特征,在公共性与阶级性矛盾的对立统一中,公共性是矛盾的次要方面,处于基础的服从的地位,公共性是国家本质的基础;阶级性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处于决定的主导的地位,阶级性决定国家的本质。其次,国家职能上具有社会公共职能与政治统治职能的两重性职能,在社会公共职能与政治统治职能的对立统一中,社会公共职能是矛盾的次要方面,处于基础的服从的地位,社会公共职能是国家职能的基础;政治统治职能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处于决定的主导的地位,政治统治职能是国家职能的实质和核心。由此可见,在马克思恩格斯国家理论体系中,国家公共性理论处于重要的、不可忽视的、基础性地位,而阶级斗争和暴力革命理论则居于本质的、核心的、决定性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