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互联网金融的起源与变迁
一、互联网金融的定义
互联网金融就是互联网技术和金融功能的有机结合,依托大数据和云计算在开放的互联网平台上形成功能化金融业态及其服务体系,包括基于网络平台的金融市场体系、金融服务体系、金融组织体系、金融产品体系以及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等,并具有普惠金融、平台金融、信息金融和碎片金融等相异于传统金融的金融模式。
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行业与互联网精神相结合的新兴领域。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的区别不仅仅在于金融业务所采用的媒介不同,更重要的是金融参与者深谙互联网“开放、平等、协作、分享”的精髓,通过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工具,使得传统金融业务透明度更强、参与度更高、协作性更好、中间成本更低、操作上更便捷等。理论上任何涉及广义金融的互联网应用,都应该是互联网金融,包括但是不限于第三方支付、在线理财产品的销售、信用评价审核、金融中介、金融电子商务众筹等模式。互联网金融不是互联网和金融业的简单结合,而是在实现安全、移动等网络技术水平的基础上,自然而然为适应新的需求而产生的新模式及新业务。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已经历了网上银行、第三方支付、个人贷款、企业融资等多个阶段,并且在融通资金、资金供需双方的匹配等方面越来越深入传统金融业务的核心。
二、互联网金融的起源
互联网技术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左右的美国,并在20世纪90年代开始得到广泛的商业化应用。在近20年互联网高速发展期间,互联网对传统金融行业的影响和变革最终促使“互联网金融”这一尚有争议的概念在我国被提出。
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互联网技术真正被商业化应用开始,到20世纪90年代末互联网技术不断成熟和网速的提高,互联网技术逐渐对传统金融行业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事实上,互联网金融起源的主要推动者来自传统的金融机构,即银行、保险和证券公司等将线下业务转移到线上的过程。国际互联网金融的雏形出现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1995年10月美国的安全第一网络银行在美国的诞生,标志着传统银行服务和产品从线下向线上的转移。随后,理论界与银行业界相继提出了电子金融、在线银行、网络银行等概念。其中,电子金融概念较为宽泛且被广泛接受。文献定义电子金融是基于通信、信息网络,以及其他网络的金融活动,包括在线银行、电子交易,以及保险、抵押贷款、经纪业务等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提供和清算。此时,对电子金融的认识还是强调运用电子技术完成所有与商业、金融、银行业务相关的产品和服务的购买、销售、支付过程中所涉及的信息收集、数据处理、检索和传输等任务。
三、互联网金融的变迁
从技术角度讲,大数据、云计算、平台建设、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技术的发展实现了应用环境的又一次质变,使去中心化的连接、开放、协作更为畅通,大幅提升金融服务的可获性、及时性和便利性成为可能。从经济驱动角度讲,实体经济某些领域存在巨大的金融服务需求,数额庞大的民间资本迫切需要更高效的投资方式和渠道,加之利率市场化等各项改革深入推进等等,诸多因素促使我国金融业大胆寻求突破,在支付、融资、理财、投资、保险等方面陆续出现了“微改变”,并最终通过互联网的聚合效应促成了一定当量的“核裂变”。
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的第二阶段是2000年左右至今。在这期间,传统金融机构一方面继续加强互联网技术对金融业务的改造,如银行、证券和保险公司的线上服务已经从网络银行扩展到手机银行、移动银行、手机证券、网络保险、淘宝模式等新方式。另一方面,传统金融机构的组织结构和运营模式仍然在被互联网所改变。2013年,阿里巴巴、中国平安和腾讯联合设立了众安在线财产保险公司,成为首家不设立实体分支机构,纯粹以互联网络进行销售和理赔等业务的保险公司。此外,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促进了第三方互联网支付的高速发展,互联网技术公司在与传统金融机构合作的过程中逐渐参与金融领域的相关服务。互联网技术公司逐渐在支付、投融资渠道等方面产生了新的解决方法和商业模式,即被称为“互联网金融”的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