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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身份下张謇慈善公益事业的矛盾冲突

周秋光(1) 李华文(2)

状元、绅士、实业家、慈善家、教育家、政治活动家等等,张謇拥有常人难以企及的头衔与光环,这既是张謇自身奋斗的结果,也是晚清民国时局变迁的产物。转换于多重身份之间,张謇并没有做到游刃有余,从而将每一个角色的作用都发挥到极致。相反,身份间的差异和冲突,在张謇的人生轨迹中不断凸显。从文化层面和价值认同角度看,张謇是一个儒家绅士,一个由农民转变而来的绅士;而从现实层面和社会交往看,张謇最具实力的身份却是实业家和由状元升级而来的政府官员,前者为张謇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后者则有利于他周旋于形形色色的政治舞台而不致被政治风浪所吞噬。

多元身份对于张謇的慈善公益事业而言,同样具有双重性影响:既推进,又制约。以绅士、官员、实业家、慈善家这四个张謇生命中颇具分量的身份观之,不难发现:交错转换的多元身份给张謇的慈善公益事业带来了诸如理想与现实、利益与道义、奉献与索取等多种矛盾冲突。从根本上看,这些矛盾冲突又是过渡时代的近代中国的历史缩影在张謇这一历史过渡人物身上的必然体现。

一、理想与现实之间:绅士主导下的慈善公益事业

关于绅士,费孝通和张仲礼两人均做过权威性的界定及解读(3),两人观点虽有所不同,但都认为“中国绅士”是一特殊阶层,主要依靠科举功名获得身份认可,通过规范儒家伦理秩序获得社会威望,且是沟通官方和民间的重要中介。从这一点看,张謇不仅是绅士,而且是绅士阶层中的领袖人物。他原处于乡土中国的底层(农民),然后通过科举平台而状元及第,进而荣获绅士身份,之后回归故里,经营村落。同时,中国传统的基层政权结构又有其固有的局限:朝廷的直接统治力止于县这一行政区域,县以下的乡村统治权力则由地方乡绅代行管理,朝廷对此则给予默认。在这种主客条件相互作用的情况下,张謇凭借其“亦官亦绅”的身份勾连起南通内外,进而成为当地的领导者、建设者与保护者。

张謇以绅士身份主导地方慈善公益事业,这既是绅士固有职责所在,也是传统士人“心在畎亩、心忧天下”的儒家信条体现。按照张仲礼的说法,绅士的职责很广,主要有八类:为慈善组织和民间团体筹款;调解纠纷;组织和指挥地方团练;为公共工程筹款并主持其事;充当政府与民间的中介;为官府筹款;维护儒学道统;济贫。(4)以此观之,张謇的慈善公益之事无一不在其列,在他看来,自己乃“一南通之人也”,(5)“兹事具地方慈善事业性质,邦人君子当亦不忍听其中绝”,(6)只要一息尚存,便当全力以赴,即使日后因此而死,亦是无怨无悔,而身后之事更是听由南通父老评之。在这样一种使命情怀的熏染下,张謇对慈善公益一事抱以几近大同世界的完美主义倾向,他希望“地方无不士、不农、不工、不商之人”,(7)甚至“只要地方上有一个人不上路,一块地方不整洁,都是他的担心,地方的耻辱,更是他的责任”。(8)正是这种“士不可不弘毅,任重而道远”的信念支撑,张謇的慈善公益事业才能取得巨大成就。由此可见,儒家绅士的身份及信念正是张謇慈善公益事业向前发展的主要精神动力。

然而凡事均有两面性,绅士身份在带来精神动力的同时也伴随着难以剔除的书生意气。这对张謇慈善公益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来说,是一个绕不开的坎。这种制约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张謇的慈善公益事业往往过于强调道德自律的作用,而忽视了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张謇要求众人均像他一样,笃信“孔子富而教之之义”,(9)“先励富,使人富而后仁义附焉”。(10)然而这不过是他的一厢情愿罢了,姑且不论当时中国遍地贫穷的状况,仅以富贵者观之,为富不仁的现象即随处可见。其二,在经营村落的过程中,张謇常常固执己见,多次未与董事商议,即自行携公司款项支援村落事业。在离任掌舵人之际,他甚至以自己“从此逝,不负厂责,亦不负地方之责”(11)的语气“请求”大生继任者继续支持南通慈善公益之事,这无疑是在以地方绅士领袖的资历及威望来要求大生企业继续扶持慈善事业。其三,张謇知其不可为而为之,办理慈善、耗费甚大,所需费用却大都由自己一人支付。在政府无能为力的时候,他依旧不为所动。其精神固然令人敬佩,但却又透现出他以一介书生之气对这个失道的世界表示抗议,以此抚慰失落的理想情怀,即所谓的“以道抗势”。(12)其四,张謇将慈善公益之事视为“王政不得行”的补充,(13)将村落主义视为拯救南通百姓的治本之策,所谓“解救人民之痛苦,舍自治岂有他哉!”(14)从当时的社会环境来看,这是一种理想情怀多于现实可能的社会改良方案。

对于张謇的书生之气,日人驹井德三曾有过恰如其分的评说,他视张謇为一儒士,认为张謇的长处在于学识丰富、眼光宏远、意识坚固、勇敢决断、人格高洁,甚有高雅之风,而其短处则体现在所信过坚、不肯妥协、有智者通病,总是以对自己的要求来试诸他人等等。(15)可以说,儒家绅士的角色是张謇人生舞台的本色出演,但于其慈善公益事业而言,则是一份难以实现的理想主义情怀的遗憾表达。

二、实业家与慈善家之间:利益还是人道

张謇有着一个为世人耳熟能详的称谓:状元实业家。(16)辞官经商,在那个仍崇信士农工商秩序的时代,无疑是一件惊世骇俗之事。张謇兴办实业的原因很多,其中实业救国和实业济民这两个因素极为重要。其子张孝若曾说,“中国国势,一天比一天危迫下去,朝局用人政事也是一天比一天紊乱黑暗起来”,此时“要中国不贫不弱,救醒他,除了振兴工商业,绝没有第二样办法”。(17)与此同时,要想国家富强,非妥善解决慈善公益之事不可,然而在政府无能为力的年代,要解决这些社会问题,“非广兴实业,何所取资以为挹注?”(18)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张謇之所以能够在南通建立起一个几近无所不包的地方慈善公益体系,这与他所创建的大生企业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可以说,没有大生企业所带来的巨额利润,就没有南通慈善公益事业的辉煌成就。张謇兄弟投入慈善公益事业的资金高达300多万元,用张謇自己的话说就是“二十余年自己所得之公费红奖,大都用于教育慈善公益”。(19)在1925年大生纱厂被迫易手他人之前,南通的慈善、教育、公益诸事经费,每年约85 080元,(20)这笔钱由张謇支付大部,亲朋资助、捐赠小部。

在张謇的主持下,大生企业对地方慈善公益事业所做的贡献是巨大而可贵的。“大生”之名取自《周易》“天地之大德曰生”,张謇一开始便对大生企业寄予了泽被天下的宏大志愿。在他看来,大生纱厂的获利与南通慈善公益之事是二位一体、相得益彰的。南通为“产棉最优、销纱最多之区,亦即收棉较廉、售纱较胜之区”,纱厂获利,“实为地利”。若想“享地方之厚利,必应报地方以优待”,(21)如此,方能有利于大生纱厂的长远发展。而对于因兴办慈善事业导致企业资金不足、流动不畅的外界指谪,张謇则给予了部分承认:“致厂支绌之一,亦诚然。”但他坚持认为绝大部分的慈善公益费用都是由自己所分红利支付的,加之亲友资助的一部分,“未以累股东”。至于因此欠下的债务,则从自己往后的红利及退休费中抵扣,必不连累公司,“股东亦大可安心”。(22)

以大生一厂的利润分配为例,建厂之初即规定:每年利润除酌提保险金、公积金外,分成13股,10股归股东,3股作董事和职员花红。在3股花红中,2股归绅董,1股归职员。而绅董所有的部分又再次分作10成,取一成至一成半作善举之款。(23)1902年对此稍作修改,规定红利作14成分配,10成归股东,3成作花红(花红内仍按前法取之部分以作善款),1成提作通州师范学校常年经费。(24)大生二厂的分配原则大体与此相同。而大生一、二厂的盈余总额截至1921年年底已高达1 663万两之巨。(25)

按照上述分配方法,充作地方慈善公益款项的资金绝对是一个可观数字。有论者统计发现,“1926年以前,大生一厂利润分配中用于公益的部分,达69.11万两,占总利润的5.46%,这还不包括企业在其他费用中的附支和无法明确区分的部分”。(26)此外,据后人统计,大生一厂的年平均社会贡献率高达9.91%,(27)这在中国近代企业史上是极其罕见的。下面以1913—1922年十年间大生一厂的纯利收入和慈善公益支出为例,以说明大生一厂为地方慈善公益事业所作出的巨大贡献。

1913—1922年间大生一厂纯利收入与慈善公益支出对照表

(表格来源:以大生系统企业史编写组《大生系统企业史》,江苏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第154—158页所列表格为参照,抽取其中的纯利收入和慈善公益支出部分而做成此表格。

[注](1)原表格中并无“慈善公益支出”字样,而是分为育婴堂、医院、赈款、学校补助、纺校、马路工程等多项,笔者将其汇总而成“慈善公益支出”。(2)原关于此类支出中,有巡警、商团、警卫等内容,因其涉及暴力机器问题,虽有服务地方、保卫民众之意,但笔者未将其列入“慈善公益支出”一栏。(3)关于“酬应”方面,原表格中分为善举酬应和酬应两种,笔者出于慎重起见,亦未将“酬应”支出列入“慈善公益支出”一栏,仅将“善举酬应”列入其中。)

张謇兴办实业的目的在于实现其救国济民的理想抱负,“办企业必须赢利,但盈利不是最终目的,而是为了利于强国富民”。(28)张謇并非“唯利是图的资本家,而是一个务实而又有理想的实业家”(29),他并没有一味追逐利润的最大化,而是将大生企业视为改良南通社会民生的物质基础。

然而即便如此,张謇依旧是一名追求实业获大利的商人。虽然“言商仍向儒”,(30)但他依旧急切渴望通过商场上的比拼获得更多的利润。1904年上海商人朱畴意图在崇明增设工厂,张謇担心此举会冲击到自己在通海市场的垄断地位,于是上书清廷请求阻止,结果如愿以偿。1914年张謇在得知无锡新冶厂向农商部呈请立案后,立即指示麾下资生铁厂,令其从原料、资金等多个方面进行打压,使之无法与自己竞争。

同时,大生企业在对待工人上亦非外界宣扬的那样使之处在“中国的乐土”(31)之上,相反,工人所承受的剥削也相当严重。从工人最为关心的工资、工时问题来看,1919—1920年为大生一厂发展的全盛期,当时一般男工日工资为2.5—6角,女工则为2—4角,而每日工作时间至少为12小时,14小时是常有的事,最多的时候长达16—18小时。(32)然而早在19世纪90年代,每日2角钱的工资已很难维持一个男工在苏沪一带的基本生活,更不用说养家糊口,况且在这20年间,物价又以呈倍数的速度向上翻滚。更有论者根据大生企业的存留档案计算出当时工人的受剥削程度,即剥削率高达243.6%。(33)同时,工人还要承受诸如扣薪、革除、搜身、押工资等多种超经济“待遇”。可见,大生企业工人的生活仅能够延存性命,基本没有其他发展性目标可言。而对于通海垦区内的民众来说,他们的生活同样不容乐观。在这个被张謇多次称赞的地方上,佃户除了在承佃时需向通海垦牧公司交纳“顶首”外,还须将每年收成的40%上交公司。此外,还有各种高利贷、罚做小工、关禁闭等处罚。可以说,垦区内的民众承受着一种类似专政机器的“待遇”。(34)

在此应该说明的是:张謇凭借大生企业所获得的巨额财富,大多未用于企业的扩大再生产(35),更无挥霍之举,而是大部地投注于地方自治之中(慈善公益占据相当部分),以此改善民生疾苦,改良社会环境。从这一点上看,又不能对大生企业的超强经济剥削作过多的指责。因为这里涉及两个至关重要的问题:一,若没有张謇的慈善公益事业,南通民众和南通城乡贫穷落后样貌似难改变,更不会成为“当时中国的乐土”;二,在攫取利润和回馈社会之间,商人应该如何把握,才能寻找到一个理想的平衡点,这个问题非但张謇那批人没有给出令人满意的答案,即便在今天也未必能获得圆满的解答。

三、政治威权下的慈善公益事业:扶持还是阻塞

对于从政为官,张謇曾有言,“謇天与野性,本无宦情”,“愿为小民尽稍有知见之心,不愿厕贵人受不值计较之气;愿成一分一毫有用之事,不愿居八命九命可耻之官,此謇之素志也”。(36)然观张謇一生,自1894年状元及第荣获翰林院修撰起,他的后半生便始终笼罩于各种政府头衔之下,未曾真正离开过中国的政治大舞台:翰林院修撰、奉旨总理、两江商务局总理、商务部头等顾问官、江苏谘议局议长、实业部总长、农商部总长、全国水利局总裁、吴淞商埠督办等等,或实或虚,张謇始终有着政府官员的身份。而对于包括戊戌维新、东南互保、清末立宪、南北议和、北洋政府成立等在内的清末民初的绝大多数政治活动而言,张謇都是其间的重要参与者。很明显,张謇不愿为官的志愿与其谋划官场的行为形成了强烈的反差,造成了一种内在性的必然矛盾。造成这种矛盾局面的原因很多,但有一点极为重要,即张謇需要借助官员身份和政治威权来为他事业的发展与南通的安稳“保驾护航”。正如张謇自己说的,“若不为地方自治,不为教育慈善公益,即专制朝廷之高位重禄,且不足动我,而顾腐心下气为人牛马耶?”(37)

以张謇的慈善公益事业观之,他的官员身份和政治光环确实为南通民众带来诸多实惠,并在一定时期内保全了通海地区的安定及发展。关于地方慈善之事,张謇虽曾说“皆以謇兄弟实业所入济之”,“对于政府官厅,无一金之求助”,(38)但很多事情,他还是借助了官方的力量:1907年呈文两件于总督,请求拨款一万五千八百八十千文以充作南通地方自治之需;1910年上书朝廷,请求免提苏省积谷款,留之充作地方办学之用;1910年致电民政部,请求拨款以赈通海潮灾;1915年卸任农商总长前夕,更是为南通领来十五万亩荒地,以作自治基产。(39)无论清廷或民国政府,对于张謇此等慈善请求,大都会酌情办理。此外,自辛亥革命后至1924年江浙战争前的十余年里,通海地区大多时候都能保持相对安稳的局面而不受战火肆虐,这与张謇利用其“亦官亦绅”身份不断周旋于各派军阀间,委曲求全以谋地方安定的做法有着密切的关联。为此,张謇甚至还违心地为军阀孙传芳奉上一道“华盛顿汤”,以示对孙联帅的美好祝愿。(40)对此,张孝若曾说,这并非其父亲“改变了他的本性的人格有所迁就合污,实在是人民经不起再闹,地方经不起再扰乱,事业更经不起再破坏”,其父亲只是“但求部局秩序有相当的维护,人民元气能保一分就保一分”。(41)可以说,张謇的官员身份为南通民众提供了乱世之下的一份政治庇佑。

然而正是这种政治庇佑,使得张謇几乎成了南通的救世主,他在南通威权极重,说一不二。固然,张謇凭借其能力与人格使得这种政治威权运用到了改善通海民生疾苦之上,但也埋下了人存政举、人亡政息的历史伏笔。后来的历史发展基本证明了这一点。同时,张謇渴望成为尧舜禹式的圣人,(42)他在南通施行的一系列慈善公益措施也带有明显的政治施恩色彩。他在以一种圣君贤臣的思维方式从事地方慈善事业,这种思维方式又与他的政治身份相互吻合。此外,张謇的慈善公益体系已超出了他个人及企业所能承受的范围,而代行了政府的部分社保职责。这固然是政府无能和不作为的结果,但也与张謇本身的体制内身份不无关系,倘若张謇未曾状元及第进而获得各种政治头衔,其亦无望统率南通地方事务。总之,张謇的政治庇佑已使他的慈善公益事业被禁锢在自己的思维模式之中,而未能随着形势的变化作出相应的调整。然而在军阀混战、贫穷落后的民国初期,这种禁锢又是必然的,也是南通民众所依赖的。


(1) 周秋光,湖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

(2) 李华文,湖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研究生。

(3) 关于绅士(gentry),费孝通认为其是一个阶级的人,处于统治阶级的底层,某种程度上也可以叫作士大夫、学者—官员。绅士通过规范儒家文化伦理来获得社会权威,但他们不具有政治实权(见费孝通《中国绅士》,惠海鸣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2页,第37—44页)。

而张仲礼认为,绅士是一个统治中国社会的特权阶层,科举和捐纳是区分绅士正途与异途的重要标准。绅士可以划分为上层和下层两个层次,若以正途观之,通过科举获得的官员身份,进士、举人、贡生诸荣誉是上层,而生员则是下层(见张仲礼《中国绅士:关于其在十九世纪中国社会中作用的研究》,李荣昌译,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1年版,第1页,第6页)。

(4) 张仲礼:《中国绅士:关于其在十九世纪中国社会中作用的研究》,李荣昌译,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1年版,第1页,第232页。

(5) 曹从坡、杨桐主编:《张謇全集》(第四卷),江苏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第446页。

(6) 《张謇全集》(第四卷),江苏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第354页。

(7) 《张謇全集》(第四卷),江苏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第427页。

(8) 张孝若:《最伟大的失败英雄:状元实业家张謇》,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222页。

(9) 《张謇全集》(第四卷),江苏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第427页。

(10) 《张謇全集》(第四卷),江苏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第341页。

(11) 《张謇全集》(第三卷),江苏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第112页。

(12) 参见严翅君《伟大的失败的英雄——张謇与南通区域早期现代化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版,第四章之第一节“以道抗势和权力颉颃”相关论述。

(13) 《张謇全集》(第四卷),江苏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第341页。

(14) 《张謇全集》(第四卷),江苏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第439页。

(15) (日)驹井德三:《张謇关系事业调差报告书》,载于《江苏文史资料选辑》,第10辑。见于张孝若《最伟大的失败英雄:状元实业家张謇》,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237页。

(16) 实业家(industridist)是一历史词汇,通常用于20世纪中国遭遇列强凌辱时,那些以产业救国为己任的爱国人士。《现代汉语词典》对其解释是:拥有或管理大规模工商企业的人(参照《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商务印书馆2012年版,第1180页对“实业”词条的相关解释)。实业家、企业家、资本家三者之间有很多一致之处,但也有个别不同。当代商界人物严介和对此曾有过精辟见解:围绕钞票运转的人叫资本家,是钞票的积累;围绕企业运转的人叫企业家,是能力的积累;围绕社会运转的人叫实业家,是形象的积累。某种程度上说,实业家与儒商有着一致之处(严介和:《我终身不做资本玩家》,见新华网,2005年11月28日,http://news.xinhuanet.com/newmedia/2005-11/28/content_3845255.htm)。

(17) 张孝若:《最伟大的失败英雄:状元实业家张謇》,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54页。

(18) 大生系统企业史编写组:《大生系统企业史》,江苏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第10页。

(19) 《张謇全集》(第三卷),江苏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第116页。

(20) 《张謇全集》(第三卷),江苏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第111页。

(21) 《张謇全集》(第三卷),江苏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第112页。

(22) 《张謇全集》(第三卷),江苏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第116页。

(23) 大生系统企业史编写组:《大生系统企业史》,江苏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第32页。

(24) 《大生系统企业史》,江苏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第131页。

(25) 《大生系统企业史》,江苏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第160页,第131页。

(26) 汤可可、钱江:《大生纱厂的资产、盈利和利润分配——中国近代企业史计量分析若干问题的探讨》,《中国经济史研究》1997年第1期。

(27) 社会贡献率=企业为社会创造和支付的价值/企业平均资产,参见汤可可、钱江:《大生纱厂的资产、盈利和利润分配——中国近代企业史计量分析若干问题的探讨》,《中国经济史研究》1997年第1期。

(28) 虞和平主编:《张謇:中国早期现代化的先驱》,吉林文史出版社2004年版,第103页。

(29) 章开沅:《开拓者的足迹——张謇传稿》,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349页。

(30) 章开沅:《开拓者的足迹——张謇传稿》,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44页。

(31) 郑富灼在《现代之胜利者》中提到,张謇治下的南通是当时中国乐土。见张孝若《最伟大的失败英雄:状元实业家张謇》,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235页。

(32) 大生系统企业史编写组:《大生系统企业史》,江苏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第160页,第161页。

(33) 剥削率=剩余价值/可变资本,见大生系统企业史编写组:《大生系统企业史》,江苏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第160页,第153页。

(34) 大生系统企业史编写组:《大生系统企业史》,江苏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第60页。

(35) 大生企业在利润分配上大都实行“得利全分”的做法。在一、二厂近1 400万的利润中,股东、职员得1 100万,占总额77.8%,而属于资本本身积累的仅有300万,只占总额22.2%。即便在这300万中,业外投资又占了2/3,这些投资又大多经营不善,盈利甚少,甚至有一些根本无法开业。见大生系统企业史编写组:《大生系统企业史》,江苏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第140页。但汤可可、钱江在《大生纱厂的资产、盈利和利润分配——中国近代企业史计量分析若干问题的探讨》一文中却并不赞同这种观点(《中国经济史研究》1997年第1期)。

(36) 《张謇全集》(第四卷),江苏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第526页。

(37) 《张謇全集》(第三卷),江苏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第116页。

(38) 《张謇全集》(第四卷),江苏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第459页。

(39) 分别参见曹从坡、杨桐主编《张謇全集》(第四卷),江苏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第380页,第91页,第382页,第406页。

(40) 章开沅:《开拓者的足迹——张謇传稿》,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327页。

(41) 张孝若:《最伟大的失败英雄:状元实业家张謇》,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225页。 

(42) 参见曹从坡、杨桐主编《张謇全集》(第五卷·上),江苏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第15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