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 中苏(俄)银行体制变迁的路径:从历史与比较的视角
研究中苏(俄)银行体制变迁,首先要知道为何中苏两国都会选择“大一统”的银行体制。笔者认为,一方面苏联与中国在成立共和国前,商品经济都不发达,银行体系虽有发展但仍处于较为薄弱的地位;另一方面中苏两国在成立共和国之初就面临现代化赶超的压力,而不发达的商品经济难以支撑两国大规模的工业化。虽然苏联曾经选择了“新经济政策”,中国也选择了“新民主主义经济”体制,但是两国都在较短的时间内向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过渡。银行体制随之也迅速向“大一统”的体制转变。高度集中的银行体系成为财政的附属,它们为大规模推进工业化筹集资金做出重要贡献。科斯认为“企业将倾向于扩张直到在企业内部组织一笔额外交易成本,等于通过在公开市场上完成同一笔交易的成本或在等于在另一个企业中组织同样交易的成本这一点上停滞其扩张”[1]。按照科斯的观点,企业扩张是有成本的,企业之间“纵向一体化”内部的代理成本是制约企业规模无限扩大的重要因素。但是中国和苏联在实现计划经济之后,企业的扩张与设立是政府决定,而非市场行为,即使银行内“纵向一体化”带来经营成本的不断上升,但是为了降低计划经济运行成本,两国都保持了高度集中的银行体制。中国在计划经济时期三次成立农业银行、两次成立建设银行,但最终撤销。苏联二战后也推动银行体制的进一步集中。随着经济总量增大,“大一统”的银行机制越来越难以适应中苏两国经济的发展,这时两国都开始了市场化改革,银行也逐渐打破“大一统”的体制。但是两国改革选择的路径又有所不同。
苏联在1986年改革之初,曾试图选择渐进式改革的路径,在银行体制方面尝试建立两级银行体制。国家银行履行中央银行的职能,成立工建银行、农工银行、公用住宅事业和社会发展银行等专业银行。1988年苏联开始允许股份制银行的出现。但是苏联银行体制改革难以满足苏联市场经济的发展,政治动荡又严重冲击了苏联的银行体制改革。苏联解体之后,苏联的主要继承者俄罗斯选择了“休克疗法”。“休克疗法”的核心是“自由化、私有化和稳定化”,但“休克疗法”并未能带来俄罗斯经济的“V”形增长,反而导致了经济衰退,出现了严重的通货膨胀。这一时期,在“休克疗法”的改革战略下,俄罗斯降低银行门槛、建立股票市场,市场开放程度也迅速扩大。一方面使俄罗斯的银行大规模兴起,另一方面又使大规模的游资涌入银行,并在私有化的浪潮下,出现了许多金融寡头,对俄罗斯政治、经济产生了深远的影响。1998年俄罗斯出现了大规模的经济危机,脆弱的银行体系无法抵御经济危机的冲击,俄罗斯不得不对金融制度进行改革与调整。2000年普京担任俄罗斯总统后俄罗斯开始加大银行监管力度,继续加强银行重组与合并,逐渐规范了混乱的银行体系。
与此同时,中国银行的市场化改革则体现出渐进的特征。针对银行体制的改革过程可以从“体制内”银行的改革与“半体制内”[2]银行的兴起两条大的线索来看。
中国人民银行与苏联国家银行类似,在计划经济时期既承担中央银行的职能,又承担部门银行的职能;既承担计划经济功能,又具备政治功能,是计划经济时期的“唯一银行”。在市场化改革过程中,“体制内”的银行体系经历了四次大的改革。
第一次,从中国人民银行中逐步分离出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四大专业银行。这次改革后,中国人民银行职能重点放在中央银行职能与监管职能。而四大专业银行在经济发展过程中逐步突破自身领域,分别出现了“农行进城”(农业银行发展城市业务)、“建行进厂”(中国建设银行发展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业务)、“中行上岸”(中国银行经营境内业务)、“工行下乡”(中国工商银行发展农村业务)相互竞争的局面。[3]
第二次,三大政策性银行成立,剥离了四大专业银行的政策性功能。20世纪80年代,专业银行既有企业经营的特征,又要执行相应的国家政策,由于专业银行需要执行双重职能,导致了银行效益不高。政策性银行的成立,正式剥离了银行的政策性负担,有效推动了四大专业银行向四大商业银行的转变。
第三次,成立资产管理公司,剥离四大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四大商业银行虽然在90年代实行商业化改革,但是由于国有经济“预算软约束”的存在,四大商业银行仍然有大量不良贷款,制约了四大商业银行的发展。我国成立了四家资产管理公司,有效剥离了四大银行的不良资产,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第四次,中国四大商业银行实行股份制改组,四大商业银行逐步成为现代金融企业。为推动这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上市,中国政府先后进行了大规模的注资,并引入国际银行的战略投资,四大商业银行最终实现了上市。
中国银行改革另一条线索就是“半体制内”银行的兴起。这些银行成立之初就面向市场,体现出较大的企业经营活力。交通银行是改革开放后第一家股份制银行,华夏银行、招商银行等随之兴起。之后地方城市银行也纷纷成立,这些银行的成立缓解了中国国内对银行的迫切需求,推动了中国金融事业的发展。
中国银行改革的另一个特点就是“体制内”银行的改革与“半体制内”银行实现良性互动。“体制内银行”的改革,顺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方向,推动了市场经济的向前发展。但是“体制内”银行的运行机制与迅速发展的市场经济需要仍有一定距离,“半体制内”银行的兴起,满足了这一需求。而且“半体制内”银行较高的经营效率又倒逼“体制内”银行进行改革,最终形成较为完善的银行体制。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在加强监管前提下,允许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还提出“完善金融机构市场化退出机制”。未来随着民营资本进入银行业,将继续推进中国银行业的市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