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国别研究报告(捷克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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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综合国力评估

本章通过数量化的指标体系对捷克的综合国力进行评估。

一 指标体系构建原则

指标体系构建原则是旨在反映一个国家在一段时期内的综合国力。在参考国际指标体系和竞争力指标的基础上,立足于“一带一路”国家的特点,提出了“一带一路”国家综合国力指数,旨在揭示“一带一路”国家的综合国力和基本国情,以便可以更好地判断“一带一路”国家的实际情况。

评估国家综合国力的内容丰富且角度多样。裴长洪和王镭[1]指出,国际竞争力有产品竞争力、企业竞争力、产业竞争力以及国家竞争力之分。从国际贸易角度出发,国际竞争力被视为比较优势,即一国之所以比其他国家或企业有竞争优势,主要是因为其在生产率、生产要素方面有比较优势。从企业角度出发,国际竞争力被定义为企业的一种能力,国际经济竞争实质上是企业之间的竞争。从国家角度出发,国际竞争力被视为提高居民收入和生活水平的能力。美国总统产业竞争力委员会在1985年的《总统经济报告》中将国家竞争力定义为:“在自由和公平的市场环境下,保持和扩大其国民实际收入的能力。”从经济学视角来看,关于各类竞争力的讨论分别对应着微观、中观和宏观层次。

不同于以往的国家综合国力指数,“一带一路”国家综合国力评估立足于发展。发展是“一带一路”国家的本质特征,我们从基础国力、消费能力、贸易能力、创新能力和营商环境五个方面评估“一带一路”国家发展的综合实力和潜力。

要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一带一路”国家国情评估体系,就需要一个清晰、明确的构建原则:

(1)系统性原则。指标体系的设置要能全面反映“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发展水平,形成一个层次分明的整体。

(2)通用性原则。指标体系的建立需要实现统一标准,以免指标体系混乱而导致无法进行对比分析,指标的选取要符合实际情况和大众的认知,要有相应的依据。

(3)实用性原则。评估“一带一路”沿线各国国情的目的在于反映其发展状况,为宏观调控提供可靠的依据。因此设置的评估指标数据要便于搜集和处理,要合理控制数据量,以免指标所反映的信息出现重叠的情况。

(4)可行性原则。在设置评估指标时,要考虑到指标数据的可获得性,需要舍弃难以获取的指标数据,采用其他相关指标进行弥补。

合理选取指标和构建综合国力指数评价体系,有利于真实、客观地反映“一带一路”国家的发展质量与综合水平。本书在回顾既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聚焦“国情”和“综合”,结合“一带一路”国家发展实践,遵循综合国力指数构建原则,构建一套系统、科学、可操作的评估指标体系。

构建方法是:第一步,对原始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第二步,按照各级指标进行算术加权平均;第三步,得出相应数值并进行排名。

这一指数的基础数据主要来源于世界贸易组织(WTO)、国际竞争力报告、联合国贸发会议(UNCTAD)、世界银行(WB)、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世界能源理事会(WEC)、社会经济数据应用中心(SEDAC)以及“一带一路”国家数据分析平台等。[2]

在数据的可得性方面,指数所涉及的统计数据存在缺失的情况,特别是一些欠发达国家的数据。为了体现指数的完整性和强调指数的横向比较性,对于缺失的数值,我们参考过去年份的统计数据,采取插值法予以补足。

二 指标体系构建内容

本章拟构建一个三级指标体系来对一个国家的综合国力进行评估。

(一)一级指标

本章的综合国力主要基于“一带一路”国家发展特点的评估而提出,在选择基本指标时,我们倾向于关注国家的发展潜力,所以一级指标体系包括四个“力”和一个“环境”,分别为基础国力、消费能力、贸易能力、创新能力和营商环境。

图Ⅰ-1-1 “一带一路”国家综合国力一级指标
资料来源:作者自制。

(二)二级指标

关于基础国力(A),我们设置了四个二级指标,分别是资源禀赋(A1)、人口状况(A2)、教育水平(A3)和基础设施(A4)。

关于消费能力(B),我们设置了两个二级指标,分别是消费总量(B1)和消费结构(B2)。

关于贸易能力(C),我们设置了两个二级指标,分别是进口能力(C1)和出口能力(C2)。

关于创新能力(D),我们设置了三个二级指标,分别是创新人才(D1)、研发投入(D2)和创新成果(D3)。

关于营商环境(E),我们设置了四个二级指标,分别是制度环境(E1)、投资安全(E2)、外商政策(E3)和公共服务(E4)。

(三)三级指标

三级指标共有139个(具体见表Ⅰ-1-1)。

表Ⅰ-1-1 “一带一路”国家综合国力指标

续表

续表

续表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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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图Ⅰ-1-2中我们可以发现,捷克的综合国力在“一带一路”国家中排第8名,在世界141个国家和地区中排第32名。2019年,捷克的人口总数是1060万人,人均GDP为22850.3美元,失业率为2.4%,基尼系数为25.9,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为14.8%。在2014年至2019年的5年间,FDI流入占GDP的比重为3.3%;在2009年至2019年的10年间,GDP增长率为20%

图Ⅰ-1-2 捷克的综合国力排名(名)
资料来源:作者自制。

图Ⅰ-1-3为我们展现了五大分指标的排名顺序。从图Ⅰ-1-3中我们可以发现,捷克的基础国力在“一带一路”国家中排第10名,在世界141个国家和地区中排第35名。捷克的消费能力在“一带一路”国家中排第5名,在世界141个国家和地区中排第32名。捷克的贸易能力在“一带一路”国家中排第8名,在世界141个国家和地区中排第33名。捷克的创新能力在“一带一路”国家中排第7名,在世界141个国家和地区中排第29名。捷克的营商环境在“一带一路”国家中排第8名,在世界141个国家和地区中排第32名。

图Ⅰ-1-3 捷克综合国力一级指标排名(名)
资料来源:作者自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