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危险与守护
程昊连续三天没有回家。
他住在队里的临时宿舍,白天带队排查监控、走访目击者,晚上分析案情、制定抓捕方案。那个嫌疑人很狡猾,每次作案都选择没有监控的盲区,而且作案时间毫无规律,让他们很难锁定他的活动范围。
“程队,”第四天凌晨,温苧敲开他宿舍的门,眼睛下面挂着两个大大的黑眼圈,“有新线索。昨晚有人在城东的网吧见过嫌疑人,我们的人已经盯上了。“
程昊立刻起身,抓起外套:“出发。”
他们赶到的时候,天刚蒙蒙亮。城东的网吧藏在一条破旧的巷子里,门口堆满了垃圾,散发着难闻的气味。程昊带着人包围了这里,自己率先冲了进去。
网吧里烟雾缭绕,几个年轻人趴在电脑前睡着了。程昊的目光扫视全场,最后落在角落里的一个身影上——黑色外套,压低了的帽檐,正在收拾背包准备离开。
“警察!不许动!”
那人反应极快,在程昊出声的瞬间就已经撞开后门跑了出去。程昊追了出去,穿过狭窄的小巷,跳过堆积的杂物,眼看着距离越来越近。
嫌疑人忽然停了下来,转身从口袋里掏出一把弹簧刀。程昊的脚步顿了一下,随即加速冲了上去。他侧身躲过刺来的刀锋,一个擒拿扣住对方的手腕,用力一拧,刀子掉在地上发出清脆的响声。
“别动!”他把嫌疑人按在地上,膝盖顶住对方的后背,“温苧,上手铐!”
温苧跑过来,气喘吁吁地给嫌疑人戴上手铐。程昊站起身,看着地上挣扎的人,眼神冷峻。三天三夜的不眠不休,终于在这一刻有了结果。
“带回去审讯,”他说,声音沙哑,“查清楚他还有没有同伙。”
“是!”
程昊靠在墙边,点燃一支烟。他深吸一口,让尼古丁刺激自己疲惫的神经。天已经亮了,阳光从巷口照进来,在地面投下一道明亮的光斑。他想起江予诗,想起她此刻应该已经起床,正在去教室的路上。
他掏出手机,发现有三条未读消息,都是她发来的。
【程队,今天已经是第四天了。】
【糖醋排骨的材料我买了放在你家门口,记得拿进去。】
【我等你回来。】
程昊看着那行字,看了很久。他忽然觉得,所有的疲惫都在这一刻消散了。他掐灭烟,给温苧交代了几句,然后拦下一辆出租车。
“去A大。”他说。
江予诗正在上解剖课。
她穿着白大褂,站在解剖台旁边,听着教授讲解心脏的结构。她的笔记做得很认真,但眼神偶尔会飘向窗外,看向校门口的方向。
她已经四天没有见到程昊了。
她知道他在出任务,知道他的工作危险又忙碌,可是她还是忍不住担心。每天晚上她都会给他发消息,告诉他自己安全到宿舍了,告诉他今天吃了什么,告诉他……她很想他。
“江予诗,”教授忽然点名,“你来指一下冠状动脉的位置。”
她回过神,走到解剖台前,准确地指出了位置。教授点点头,继续讲课。她松了口气,回到座位,却发现手机亮了。
是程昊发来的消息:【我在校门口。】
她的心跳漏了一拍。她顾不上还在上课,抓起书包就往外跑,在教授的喊声和同学们的惊呼中冲出了教室。
她跑得很快,白大褂在风中扬起,像是一只展翅的鸟。她穿过教学楼,穿过操场,穿过那条她曾经走过无数次的小路,终于看见了校门口的那个人。
程昊站在那里,穿着皱巴巴的衬衫,下巴上冒出了青色的胡茬,眼睛里全是红血丝。他看起来疲惫极了,可是在看见她的瞬间,眼神亮了起来。
“程队!”她喊他的名字,声音里带着哭腔。
她扑进他怀里,把脸埋在他胸口,闻着他身上熟悉的烟草味和汗味。他的怀抱很紧,紧得让她有些疼,可是她觉得这种疼很好,让她知道这不是梦。
“……我回来了。”他说,声音沙哑。
“你瘦了,”她抬起头,看着他憔悴的脸,眼眶红了,“你是不是又没好好吃饭?”
“吃了。”
“骗人,”她伸手去摸他的脸颊,指尖触到他粗糙的胡茬,“程昊,你答应过我的,要照顾好自己。”
程昊看着她,看着这个因为他而红了眼眶的姑娘。他想起这三天的不眠不休,想起抓住嫌疑人时的那一瞬间,想起她发来的每一条消息。他忽然觉得,所有的辛苦都是值得的,只为了此刻能站在她面前,能把她抱在怀里。
“……对不起。”他说。
“不要说对不起,”她摇头,眼泪却掉了下来,“说你以后会注意,说你会按时吃饭,说你会……”
她说不下去了,因为程昊忽然低下头,吻住了她。
这是一个带着烟草味和疲惫的吻,在A大校门口,在来来往往的学生中间。江予诗僵了一瞬,随即闭上眼睛,回应他的热情。她的手环住他的脖子,感受着他身体的温度和颤抖,觉得这一刻比什么都重要。
“……我会注意,”程昊在吻的间隙说,声音低沉,“我会按时吃饭,我会……回来见你。”
江予诗笑了,眼泪还挂在脸上:“这还差不多。”
她拉着他的手,往校外走:“跟我来。”
“去哪儿?”
“我家,“她头也不回地说,”你需要洗澡、睡觉、吃饭,按这个顺序。我表哥今天不在家,我们可以……”
“江予诗。”程昊的声音有些无奈。
“我是说我们可以安静地待一会儿,”她转过头,笑得狡黠,“程队想什么呢?”
程昊看着她的笑容,忽然觉得,这个麻烦精永远是他的克星。他任由她拉着手,穿过街道,走进一栋高档公寓楼。电梯上升的过程中,他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憔悴、疲惫、不修边幅,和她站在一起像是个流浪汉。
“予诗,”他忽然叫她的名字,“你家人……”
“我家人都很忙,”她打断他,声音平静,“而且我已经十八岁了,可以自己做决定。”
电梯门开了,她拉着他走进一间宽敞的公寓。装修是简约的现代风格,落地窗外是城市的天际线。程昊站在玄关,忽然觉得自己和这里格格不入。
“去洗澡,”江予诗推他进浴室,“我去给你找衣服。我表哥的衣服你应该能穿。”
“……你表哥?”
“安予诺,计算机系大三,”她头也不回地说,“他比我大两岁,身材和你差不多。”
程昊站在浴室里,看着镜子里狼狈的自己,忽然觉得这一切都很荒谬。他一个刑侦队长,被一个小姑娘拉回家,要穿她表哥的衣服,还要在她面前展示自己的疲惫和脆弱。
可是当他洗完澡,穿上安予诺的干净衬衫走出去的时候,看见江予诗正在厨房里忙碌。她系着围裙,头发挽了起来,正在煎蛋。阳光从窗外洒进来,给她镀上一层柔和的光晕。
“程队,”她转过头,笑得眉眼弯弯,“你穿我表哥的衣服很好看。”
程昊走过去,从背后抱住她。他的下巴抵在她的头顶,闻着她头发上柑橘调的香味,觉得这一刻宁静得不像真实。
“……予诗。”
“嗯?”
“谢谢你。”
江予诗的动作顿了一下,随即转过身,仰起脸看他。她的眼睛亮晶晶的,像是盛满了星星:“谢什么?”
“谢谢你等我,”他说,声音低沉而认真,“谢谢你没有放弃我。”
江予诗笑了。她伸手环住他的腰,把脸贴在他胸口,听着他有力的心跳:“程昊,我说过,我会一直缠着你,直到你承认你喜欢我。现在你已经承认了,我就更不会放手了。”
程昊闭上眼睛,感受着她的温度。他想起那个雨夜,想起她躺在他腿上睡着的样子,想起她说“我等你回来”时的声音。他忽然觉得,三十岁的年纪,遇见十八岁的她,是他这辈子最幸运的事。
“……吃饭吧,”他轻声说,“我饿了。”
“好,”她拉着他的手,走到餐桌边,“我做了煎蛋,还有牛奶。程队先垫垫肚子,晚上我给你做糖醋排骨。”
程昊看着她忙碌的身影,看着她因为煎蛋成功而露出的得意笑容,忽然觉得,这就是他想要的生活。不是破不完的案子,不是抓不完的罪犯,而是这样一个普通的早晨,一个愿意为他煎蛋的姑娘,一个让他觉得活着真好的瞬间。
他拿起筷子,夹起那块煎得金黄的蛋,送进嘴里。味道很好,比他煎的强多了。
“好吃吗?”她期待地看着他。
“好吃。”
“那程队以后每天都来吃?”她歪着头,笑得狡黠,“我租了程队对面的公寓,以后我们就是邻居了。”
程昊的筷子顿住了。他看着她,看着她那副得逞的样子,忽然觉得,自己这辈子都逃不掉了。
“……什么时候的事?”
“上周,”她理直气壮,“我表哥帮我找的,说那边治安好,而且……离程队近。”
程昊放下筷子,伸手揉了揉她的头发。他的动作很轻,带着一种他自己都没意识到的宠溺:“……麻烦精。”
“程队喜欢麻烦精,”她凑近他,近到能看清他瞳孔的收缩,“对不对?”
程昊看着她,看着这个比他小十二岁、却勇敢得让他心疼的姑娘。他想起他们相识以来的点点滴滴,想起她每次“偶然”出现时的笑容,想起她说“我喜欢你”时的认真。
“对,”他说,声音低沉而温柔,“程队喜欢麻烦精。”
江予诗的眼睛瞬间红了,然后踮起脚尖,吻住了他。
阳光洒在他们身上,温暖而明亮。窗外是城市的喧嚣,而在这个小小的公寓里,时间仿佛静止了。程昊扣住她的后脑,回应她的热情,觉得自己三十年来筑起的防线,在这个姑娘面前彻底崩塌了。
而他,心甘情愿。